企业产品标准的编制要求

今天是您《学习标准化》第 278
一、制定企业产品标准的原则
一是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二是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针、政策的要求;三是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要求;四是满足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和保护动植物生命健康和安全的要求;五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环境,合理利用资源和节约能源;六是保证产品质量和”品安全;七是完整反映产品的质量特征和功能特性。
二、制定企业产品标准的目的与要求
(一)产品标准是产品质量的技术保障。
产品标准是企业(组织)技术经济能力的综合反映。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主要表现为质量之争,即技术经济能力的较量。对产品来讲,其质量的技术指标主要反映在产品的安全性、可靠性、使用性、寿命以及外观等方面。产品标准不仅客观地反映了上述技术指标的基本要求,而且对实现上述指标的要求所进行的试验、检验方法、手段以及规则等内容进行了统一规定。这不仅反映了产品质量在技术上的成就,也为企业的管理工作明确了目标,为产品质量水平的评定提供了技术依据,对提.高产品质量既有保证作用,又有促进作用。
(二)产品标准是优化生产秩序的内在需求
质量管理和标准化都是现代化生产的产物.是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结果。质量管理概念一出现便和标准化有机地结合起来,质量管理过程就是标准制定和贯彻的过程。产品标准化是标准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改善企业管理、提高工艺水平、确保产品质量、保持性能先进、取得经济效益的有效手段。企业以生产产品为主.其一切生产技术活动都为“产品”这个中心服务。所以,产品标准化程度的高低.对企业的各项生产技术工作都有直接影响。不对产品的品种规格合理优化、简化.势必会出现品种繁杂、规格混乱的状况。因此,运用简化原则和合理分档的方法,将产品型式、基本参数、尺寸以及结构等作出合理规定.以协调同类产品之间及配套产品之间的关系实现产品品种的系列化.既能使企业保持有序地组织生产.又能满足社会生产和顾客的需求。
(三)产品标准是提高效益的重要条件。
产品标准在规定各项指标时.不但要考虑生产技术的进步.而且要对企业生产的状况、顾客的需求和国家、企业的综合效益充分加以考虑,使企业在保证产品质量,满足顾客需求的前提下所付出的成本最低.使顾客在使用、管理和维护产品时所发生的费用也最低。
(四)产品标准是企业标准化工作的核心。
企业开展标准化的目的,主要是提高产品质量;打展产品品种,增强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为了实现这些目标,除制定产品标准外.还需要制定一系列与其
有关的基础标准、方法标准以及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标准。这些标准的生制定绕产品标准展开,都是为了产品标准顺利执行而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如企业围绕产品标准所制定的设计、工艺、工装、外购件、原材料和试验、检验标准,以及各种工作方法、工作程序和生产管理等方面的标准,都是为了保证所生产的产品符合产品标准而规定的。
(五)产品标准是满足顾客要求的保证。
在采购过程中,产品标准是采购人员进行采购时对供方控制的技术依据。在销售过程中,产品标准是签订合同的依据。发生质量纠纷时,应依据产品标准进行洪理。在开展国际贸易方面,采用国际标准是消除国际贸易方面的壁垒的措施。产品标准和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的结合,能使组织证实有能力稳定地提供满足顾客和适用法律法规要求的产品,能不断地增强顾客满意度。正确反映市场需求是制定产品标准核心问题,也是产品标准的灵魂。
三、制定企业产品标准一般步骤
制定企业产品标准的一般程序包括编制计划、调查研究、起草标准草案、征求意见、对标准草案进行必要的验证、审查、批准、编号、发布。
(一)确定适用的产品标准。
企业在组织产品生产前,可按下列方式之一确定适用于自身特定产品的产品标准:检索现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选择适用的文本作为企业产品生产的依据;如无适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企业可根据情况制定适用的产品标准,作为产品生产的依据;即使已有适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但希望生产出比其技术指标更严、质量要求更高的产品,企业也可适时制定适用于自己的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国家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
(二)制定产品标准。
1.在产品的研制试验和设计试制阶段,应依据“能确切反映市场需求、令顾各满意的产品”进行产品的研发,并拟定产品标准方案(草案),并按此方案试制,拟定产品标准方案(草案)时,可对同类产品标准进行检索,收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相关信息,尽量参照国际或国外先进的相关标准。
2.新产品在小批试制后,产品标准(草案)是新产品定型鉴定的重要依据之一。
3.产品通过鉴定后,应进--步修改完善产品标准并报当地标准化行政主部门或有 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4.批量投产后,产品标准则是企业组织生产的依据。
5.应定期对企业产品标准进行复审.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三年。
(三)产品标准复审报告。
产品标准复审后,企业应及时向受理备案部门报告复审结果。复审中如有修订应重新备案。
(四)选择产品标准中性能指标的原则。
1.目的性原则。产品的大部分特性由产品的设计和工艺作出了规定,标准规定的产品特性(即技术内容)仅是产品特性的一部分。因此,必须根据制定标准的目的,有针对性地选择一些必需的技术内容在标准中加以规定。为了实现所制定标准的目的,原则上应根据性能特性规定要求,给技术发展最大的自由度。
2.可检验性原则。标准应规定那些能被检验,从而可通过检验得到证实的特性。有些要求过于空洞;没有具体内容或根据目前的技术水平无法证实,则不要在标准中加以规定。标准不应使用形容词,以增加标准的可操作性。
3.可判定性原则。该项指标被检测并确定后,应能对最后反应产品属性的某性能作出直接判定。企业制定产品标准是一项技术复杂、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它直接关系到国家、企业和广大消费者的利益。企业产品标准是一种技术规范,是组织生产的依据,要实事求是。
四、企业产品标准的要素
(一)规范性一般要素。
1.标准名称。为必备要素。应置于范围之前。标准名称应简练并明确表示出标准的主题.使之与其他标准相区分。标准名称不应涉及不必要的细节。必要的补充说明应在范圈中给出。标准名称应由几个尽可能短的要素组成.其顺序由一般到特殊。起草标准名称的详细GB/T 1.1-2020附录。
2.范围。为必备要素。应置于标准正文的起始位置。范围应明确界定标准化对象和所涉及的各个方面,由此指明标准或其特定部分的适用界限。必要时,可指出标准不连用的界限。如果标准分成若干个部分,则每个部分的范围只应界定该部分的标准化对象和所涉及的相关方面。范围的陈述应简洁.以便能作内容提要使用。范围不应包含要求。
3.规范性引用文件。为可选要素。它应列出标准中规范性引用其他文件的文件清单;文件清单中,对于标准条文中注日期引用的文件,应给出版本号或年号(引用标准时,给出标准代号、顺序号和年号)以及完整的标准名称;对于标准条文中不注日期引用的文件,则不应给出版本号或年号。规范性引用文件清单应按照规定的引导语引出。
(二)规范性技术要素。
1.术语和定义。为可选要素。它仅给出为理解标准中某些术语所必需的定义。术语宜按照概念层级分类和编排,分类的结果和排列顺序应由术语的条目编号来明确,应给每个术语一个条目编号。对某概念建立有关术语和定义以前,应查找在其他标准中是否已经为该概念建立了术语和定义。
如果已经建立,宜引用定义该概念的标准,不必重复定义;如果没有建立,则“术语和定义”一章中只应定义标准中所覆盖的概念,以及有助于理解这些定义的附加概念;如果标准中使用了属于标准范围之外的术语,可在标准中说明其含义,而不宜在“术语和定义'一章中给出该术语及其定义。
2.分类、标记和编码。为可选要素。它可为符合规定要求的产品、过程或服务建立一个分类、标记。
3.符号、代号和缩略语。为可选要索。它给出为理解标准所必需的符号、代号和缩略语清单。除非为了反映技术准则需要以特定次序列出,所有符号、代号和缩略语宜按以字母顺序列出。
4.要求。为可选要素。它是企业产品标准的核心内容,应包含下述内容:一是直接或以引用方式给出标准涉及的产品过程或服务等力面的所有特性;二是可量化特性所要求的极限值;三是针对每个要求,引用测定或检验特性值的试验方法,或者直接规定试验方法。要求的表述应与陈述和推荐的表述有明显的区别。该要素中不应包含合同求(有关索赔担保、费用结算等)和法律或法规的要求。
5.规范性附录。为可选要素。它给出标准正文的附加或补充条款。
(三)资料性补充要素。
1.资料性附录。为可选要素。它给出有助于理解或使用标准的附加信息。资料性附录可包含可选要求。例如,一个可选的试验方法可包含要求,但在声明符合标准时,并不需要符合这些要求。
2.参考文献。为可选要素。如果有参考文献,则应置于最后一个附录之后。文献清单中每个参考文献钱应在方括号中给出序号。
3.索引。为可选要素。如果有索引,则应作为标准的最后一个要素。电子文本的索引宜自动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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