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哥指责妹妹不该和皇帝离婚,妹妹用一份回信扭转乾坤
在中国漫长的封建制度下,向来都是男尊女卑的观念占据统治地位。对于皇室来说,则更是如此,从来只有皇帝将妃子打入冷宫,甚至支配她们的生杀予夺。只有在末代皇妃文绣,才第一次公然反抗,向已经退位的宣统帝提出离婚。
溥仪到了适婚的年龄,早已经退位,但根据民国政府与清廷达成的协议,他仍然享有皇帝的尊号,依然能住在紫禁城。除了没有实际的权力,他的生活仍然是富足的,还是有很多清朝的遗老们愿意将自己的女儿送入宫做他的女人。
当时已经取消了选秀,在众多女子的照片中,溥仪一眼就看中了文绣,要选她当皇后。然而,当时的四大太妃,都认为文绣丧父,家道中落,不如选婉容当皇后,文绣当妃子。溥仪没有意见,于是一后一妃相继入宫,也为后来三人的悲剧拉开了序幕。
文绣是蒙古人,出自满洲镶黄旗,她八岁时就私立敦本小学读书,成绩还很优秀,也接受了西方的一些思想。如果在宫外,文绣自然是新时代女性的代表,然而在宫中,她却还是要遵守那些陈腐的规矩。
在宫中之后,文绣不能接受西式教育,而只能听老朽大臣讲授君臣之礼和清规戒律。这让文绣很不适应,经常顶撞作为皇后的婉容。然而,溥仪却逐渐更喜欢性格温和的婉容,明显偏心,这也为两人的关系恶化埋下了伏笔。
后来溥仪被赶出宫之后,失去了皇帝的尊号,文绣则想以平等的身份与溥仪相处。溥仪逐渐长大,不但不能接受平等思想,而且还幻想恢复帝制,并接受了日本人的扶植。文绣立劝溥仪要从国家大义出发,坚决抵制日本人,溥仪却越发冷落她,甚至连吃饭都不允许她同桌,平时也没有赏赐。
从清宫走出来的太监和宫女,大多数都是见风使舵之辈,见到文绣失宠,也欺凌她。文绣终日以泪洗面,有一次见到溥仪与婉容在庭院嬉戏,竟然用剪刀捅自己的小腹。然而溥仪听说之后,只是冷冷地说:这是她惯用的伎俩,谁也不要理会!
在1931年8月的一天,文绣借口去看自己的姐姐,征得溥仪允许后突然离开,并向法院提出离婚的主张。当时的人普遍反对帝制和专制,非常同情文绣,溥仪则慌了神,认为太过丢脸,试图采取各种手段来挽回。其中,族兄文绮特地登报指责文绣:
惠心二妹鉴:顷闻汝将与逊帝请求离异,不胜骇诧。此等事件,岂是我守旧人家所可行者?我家受清室厚恩二百余载,我祖我宗四代官至一品。且漫云逊帝对汝并无虐待之事,即果然虐待,在汝亦应耐死忍受,以报清室之恩德。今竟出此,吾妹吾妹,汝实糊涂万分,荒谬万分矣!
这份声明现在看起来荒诞可笑,然而在当时却还获得了不少人的赞同,不过文绣在律师的帮助下,也写了一封回信,完全扭转了舆论的压力。信中首先提到文绮与自己的关系极为疏远,“妹与兄不同父,不同祖,素无来往,妹入宫九载未曾与兄相见一次”,随后又援引“中华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九条及三百二十五条”说明这是“公然教妹耐死,又公然诽谤三妹”。
文绣进一步告诉文绮:“民国宪法第六条,民国国民无男女、种族、宗教、阶级之区别,在法律上一律平等。”而她独居九年,“未受过平等待遇”,所以只能“商确别居办法”。文绣控诉“不料我族兄竟一再诬妹逃亡也、离异也、诈财也”,最后一针见血地指出:
理合函请我兄嗣后多读法律书,向谨言慎行上作工夫,以免触犯民国法律,是为至盼……
这份回信有理有据,一经公开后,立即获得了巨大的反响,被人称为“刀妃革命”。法院最后判处溥仪支付5.5万元作为赡养费,两人断绝关系,并且互不损害名誉。文绣拿着这笔钱,支付完一些费用后,开办了一个小学并且担任教师,后来在抗战胜利后改嫁他人,婚后还十分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