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阳碑刻】花桥村“众姓同修碑”
位于明清古道边的“众姓同修碑”(向家舟摄)
“众姓同修碑”为记事碑,位于今湖北长阳磨市镇花桥村罗家坪柏大仙,立于清光绪十三年(1887年)农历七月,距今132年历史。该处属明代长阳县城至渔洋关及澧州石门县的古驿道,清代由长阳县城通往宜都、五峰“茶马古道”的一部分。碑高118厘米,宽65厘米,厚15厘米。魏日晖撰文,匠师尹占春刻制。
清代光绪十二年,古道柏大仙段因山崩梗阻。为方便乡民和商旅通行,以崇教乡西寺坪保,安德乡花桥保、盐市口保三保居民为主体的137名乡民纷纷慷慨解囊,纠工复建,于次年使道路重归通畅。路通之日,乡人树立此碑,以资纪念。
“众姓同修”碑拓片(向家舟拓,拍摄时未完全干燥)
碑文通为正楷体。碑额上书“众姓同修”四大字。正文22行,满行36字。第一部分为序言,第二部分为捐款人姓名及数额,第三部分为立碑时间及工匠、撰写人姓名。
当时竖立该碑,既是为了让后人铭记捐款者的功德,亦是对道路的管理和使用进行公约。其序言曰:
夫此地崎岖,系千万人往来之要道也。自去岁崩坏,行旅不便。幸同乡仁人君子解囊捐资,具工动众,共襄厥事。于今重修告竣,公议:凡有贩山货者,远近大小一切树木,准其挑抬背脑;永不准拖路打劫。若人不知募化辛劳,受贿,准情公同阻扰,论理受罚,绝不姑宽。
从序文中可以看出三个方面的约定:一是给过路人提供方便,允许抬挑山货者利用路边的树枝,各山主不得禁止。二是强化治安管理,严禁有拖路打劫、“擂肥”现象发生。三是要共同维护路面,不得因私情或利益宽容破坏道路的行为。一旦违反这些规定,则乡人共同将违规者送公处罚。
众姓同修碑,反映了清代花桥一带先民团结一致,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维持公序良俗的历史事实,体现了祖辈们的勤劳、坚韧、善良和法治意识,对新时代乡村振兴、乡风文明和乡村治理有着借鉴价值。
“众姓同修碑”附近的古柏树,乡民尊称为“柏大仙”。(向家舟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