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疲力竭一敌三,厚此薄彼刀割肉:清代广东“风流被阉案”笑谈
清代,福建、广东发生两起命案,说来让人感觉好笑。其一是强奸致死案,经查实案情,死者不是女性而是男性,凶手不是男性而是女性。原来广东东部地区的苗疆,有一名叫燕六的人,是提刑按察司的一名差役,相貌白皙俊美,年仅二十二三岁。某日,他奉命催促县衙的案卷,因路途苦热,小憩树下,解衣高卧,准备等天气稍凉后,再行赶路。碰巧遇上苗家妇女,姑嫂妯娌共三人,挑菜走来。她们见燕六肤色雪白,都很喜欢他。本地苗人和汉人经常交往,可通情语,燕六作为一名官差,向来精于此道。他出言挑逗,随后在绿荫深处和苗女野合。
妯娌争先恐后,小姑子由于还是未嫁姑娘,所以落在后面,然目睹少儿不宜的情状后,早已无法把持。燕六自恃是色中卞庄(春秋时期鲁国卞邑大夫),能刺杀三虎,无奈精疲力竭,轮到姑娘时,竟然萎靡不振。那姑娘心急如火,百般抚摸,但燕六始终难以振作,越发狼狈不堪。姑娘顿时忿忿不已,认为燕六厚此薄彼,立取割菜的镰刀,狠割他的身子,手起刀落。嫂子猝不及防,燕六当场昏死。两位妇人惊恐万分,正要牵姑娘逃离,不巧有行人经过,瞥见血渍,问清实情,将姑娘抓到官府。燕六虽稍后醒转,次日却一命呜呼。官府以调戏杀人为名,将苗女绳之以法。
至于福建的一桩案子,可笑之余,更为奇异。某县知县检验一具尸体,发现颈下胸前,有好几处致命伤,这本是命案中常见的情形,只是下身的肛门被刀剜去,空空荡荡没有一点肉。知县十分惊愕,审问之后,凶手供认不讳,竟然毫不迟疑道:“用刀割掉了!”询问割下的东西在哪,凶手又毅然答道:“煮吃掉了!”知县既惊骇又好笑:“这东西怎可能拿来吃,莫非你在欺诳本官?”凶手娓娓道来:“小人不敢说谎。死者十四岁时,我恋其美色,以利引诱,遂勾搭成奸。从此他的吃穿用度,无不由我承担,我还惴惴不安,唯恐不合他的心意,以致耗尽家财。父母骂我,妻儿怨我,亲戚不齿于我,都是因为他的缘故。”
“如今他尚未二十,却弃我如敝履;我想和他欢好,他起先还设法躲避,既而渐渐当面拒绝。我强行欢好,他就对我拳打脚踢。我实在不甘,所以托故有事,骗他出游,乘其不备,将他刺死。转念想到自己家境败落的起因,而他这快和我断绝关系,如此绝情,便忿然挖割他的肛门扔到锅里,烹煮下酒,始泄这口恶气。现在小人甘愿认罪,万死不辞。”凶手招供完,公堂上下,无不窃笑。再三审问,他口供不变,知县因案情非常猥亵,只好删掉,未作记录,仅以奸杀罪定案,并责令死者亲属掩埋尸骸。直到现在,游离于福建、广东两地担任幕僚的人,见面谈论,还例举此案作为笑柄。
作者文末留言:刑狱审案是重中之重的大事,奸杀则属于奇惨大案,有何可笑之处?惟独这两桩案子令人捧腹不已,实是因为怀春处子,竟会沦为奸杀凶手;断袖之癖的男子,忽然成为尝粪之徒。弱男子三鼓气竭,难以抵挡跃跃欲试的女子;小郎君一旦绝情,不免遭受剜割之苦。情关未过,已先折戟沉沙;孽海难清,不免割肉入口。且两位妇人始于狼贪,那位姑娘终于虎视,与轮奸有何区别?喜好男色的人既已成亲,和妻子同床在前,又与男子欢好在后(既已捣穴于前,何更犁庭于后),相较寻常的斗殴杀人,案情则极为不同。审案至此,即便是有心哀怜的君子,也会情不自禁地付之一笑,更何况身处局外的人?
又闻某县有位知县,上任不久,有个百姓控告儿子忤逆。其子以剃发为业,即世人所说的剃头匠。官府拘传儿子审问,他供述因生意本小利薄,还要养活全家,而父亲好赌,无法得到很多的钱财,所以控告自己。供词说得头头是道,无所避忌,知县大怒,放了儿子,欲杖其父。有幕僚心知不可如此,急请知县托故退堂,提醒道:“律令本就源于伦理纲常,天下没有因为儿子而惩罚父亲的。”知县恍如梦醒,贸然问道:“那杖责儿子可以吗?”幕僚表示可以。知县随后在官署的斋舍坐好,不上公堂,只是吩咐道:“速传剃头匠!”左右以为大人要剃发,便招来平常理发的一位剃头匠。那人持剃发工具前来,知县也不问明是谁,叱令跪下,呼差役动刑。
打完二十大板,剃头匠起身询问自己为何要受刑,知县不悦道:“你不孝顺父亲,按律当受杖责。”剃头匠转惧为笑:“大人搞错了!小民自幼双亲身故,难道是鬼控告我不忤逆不孝吗(岂鬼以忤逆控我耶)?”知县张目注视良久,半信半疑道:“前几日牵涉案情的剃头匠不是你吗?”那人从容答道:“不是。”知县这时又像是大梦初醒,尴尬笑道:“确实弄错了,你何不早说?”赐给剃头匠一千钱,让他回去。县里百姓闻悉后,将此事传为笑谈。这位知县的糊涂,较之前面的案子,更令人为之捧腹绝倒。
-------------------
此案译自《萤窗异草》中【笑案】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