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1年,莆田两大宗族械斗,时间长达半年,27人殒命!俘虏被肢解
“原来长白山东南有一大野,名叫鄂谟辉,野中有一村落,约数十百家,这数十百家内,只分三姓,习性强悍,专喜械斗,因此自相残杀,连岁不休。”——蔡东藩 《清史演义》第一回
公元1911年6月,大清王朝即将灭亡!此时,远离帝国心脏的莆田松坂村,老百姓的日子并没有太大的改变。6月的某一天,松坂村发生了一起盗窃案。村里一户萧姓人家丢失大量财物,(萧姓)村民们一起帮忙缉盗追赃。
人多力量大,大家在追捕盗贼的过程中,发现村里一户刘姓村民的家里有一个来自北高镇冲沁村的陌生人。古代的中国村落,大家互相熟识,每个人的为人都被熟知。虽然无凭无据,但是大家不约而同认为“小偷”就是这个“陌生人”。
“陌生人”藏在刘姓村民家中,“萧姓”村民们一口咬定刘姓村民庇护“盗贼”,肯定是有所企图,要求刘姓村民必须将“盗贼”交出。刘姓村民百口难辩,但又不能贸然“交人”。因为一旦“交人”,就承认了“盗窃”行为。争执逐渐升级,两大姓村民逐渐形成对峙局面,剑拔弩张,随时可能爆发武力冲突。
当时的松坂村共有三大姓:萧、刘、柯。萧姓属于乌旗派,刘、柯属于白旗派,两派之间势均力敌,无事时和睦相处,有事时水火不容。
莆田地区宗族发展的早期,各个宗族之间会结成类似联盟的关系,这种宗族联盟称为“七境”,一境相当于一个宗族的势力范围,七境联盟内部可能不止七个宗族范围,但统一称为七境。清朝中后期,七境又分化重组,变为了乌旗和白旗。凡是宗祠挂黑色旗帜的宗族属于乌旗,挂白色旗帜的属于白旗。
萧姓与刘、柯两姓世代不睦,经年累月恩怨不断,械斗不止,官府民众都见怪不怪了。萧姓与刘、柯两姓族人在激烈的争吵中发生肢体冲突,很快升级为武力械斗。场面混乱,暴力而血腥,一场打斗下来,萧姓族人有人被打死,刘姓族人有人家里的果树被砍倒。此时,大家关注的焦点已经不在“盗贼”身上,而是转移到了“械斗”的输赢上。
简单普及一下宗族的知识,宗族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产物,文明社会初期,面对严酷的自然及社会环境,生产力低下,原始人类为了生存,只能报团取暖,逐渐形成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家族。
后来,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宗族的发展壮大不再单纯地以“生存”为目的,而是掺杂着其他的利益诉求。春秋战国以后,一个宗族所包含的人口往往可达几千;魏、晋、隋、唐时,个别豪门大姓甚至有上万人,比如,春秋时期晋国六卿中的赵氏、韩氏、魏氏、智氏、范氏、中行氏六家。
豪门大姓宗族往往又包含很多的家族,各种势力盘根错节,利益关系错综复杂。但是宗族面对外部威胁时,往往又会非常团结,封建时代,宗族家规对族人的约束力能超越朝廷的法令,甚至可以左右个人的生命,如“浸猪笼”。
宗族家规的制定者或者叫“话语者”都是哪些人呢?一般都是德高望重的人或者权势较大的家族,而具有一定功名或者担任过朝廷官职的族人则是宗族“德高望重”的主要群体。眼看械斗将会造成更大规模的流血冲突,村里的一些老者就想到请德高望重的江春霖出面调停。
江春霖(1855--1918),字仲默,一字仲然,号杏村,晚号梅洋山人,福建莆田人,光绪二十年(公元1894年)进士,历任翰林院检讨、武英殿纂修、国史馆协修,官至新疆道,兼署辽沈、河南、四川、江南道监察御史。访察吏治,不避权贵。
前后六年,封奏六十多起,与庆亲王、袁世凯、徐世昌、孙宝琦等权贵抗争,声震朝野。宣统二年(1910)被罢官归里。
江春霖归隐后,便成了有名望的乡绅,备受当地人尊重。大家对他的“调停”寄予厚望,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江春霖的调停意见更像是“和稀泥”:萧姓族人先赔偿刘姓族人的果树,然后刘姓族人和柯姓族人必须给萧姓族人(死人)一个合理的交代。
江春霖的方案从理性上分析是没有问题的,遵循着“先易后难”的原则,希望有人能先让一步,缓和一下紧张的氛围,大家才能更好地坐下来“讲和”,化解矛盾。
然而,江春霖的身份既是“乡绅”,又是刘姓族人的“姻亲”,也就是说江春霖至亲与刘姓族人存在着联姻关系。另外,江春霖的调解方案中,“人命”居然没有“果树”的优先级别高,双重因素导致萧姓族人对江春霖的调解方案非常不满。
双方将官司打到知县易简那里,萧姓族人在诉状里顺带将江春霖也告了。知县易简是一个圆滑的官僚,接到诉状后,他左右为难,按大清律,人命官司不能不理,但是他又不愿意得罪江春霖。深思熟虑之后,他采取了一个办法:拖。
即使萧姓族人搬出本族的举人萧浚控诉江春霖,易简也置之不理。“拖”让易简清静了,但是两大宗族之间的矛盾却日渐升温,既然没处说理,那就诉诸武力。两大宗族之间的械斗光明正大展开,时间竟然长达半年,之前抬头不见低头见的村民携带致命性武器日夜打斗。
械斗的过程中,先后有27人被打死,仇恨不断加深。双方为了泄愤,竟然酷刑折磨俘获者,有的人被大卸八块,凌迟处死,尸体遭肢解,死无全尸,场面血腥,手段残忍,难以想象!令人不禁想起了三国时期诗人曹植《七步诗》中的名句:“本自同根生, 相煎何太急。”
两大宗族械斗的残忍手段连附近村庄的人都看不下去了,为了制止他们无休无止地械斗,附近村庄的宗族族长号召本族人捐款捐物,然后出面进行调停,械斗中的伤亡者得到优厚的抚恤后,两大宗族终于坐下来进行和谈。这场械斗才终于得到平息。
这场械斗是两败俱伤,没有最终的赢家。中国械斗产生的原因很复杂,但最重要的原因则是古代社会是人治,不是法治。如果在法律健全的法治社会,执法者能够公正廉洁执法,可以断言:械斗绝对不会频繁发生,甚至销声匿迹。
以暴制暴,仇恨将会绵延不断!武力不是解决矛盾的唯一办法,相比而言,完善的法律制度才是治本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