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实行阶段性税收缓缴

央视新闻报道,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等实施阶段性税收缓缴措施,进一步加大助企纾困力度。
会议指出,制造业是实体经济的基础,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是市场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发展经济会议提出,对制造业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的税款全部缓税;对制造业中型企业的税款按50%缓税,特殊困难企业可申请全部缓税。缓税自11月1日起实施,至明年1月申报期结束,预计可为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税2000亿元左右。
二哥注:这里的中小微企业标准应该是按照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于2011年6月发布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将16个行业的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小微企业可以理解为其中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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