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丈清规》丛林要则二十条

  禅宗有马祖道一开创丛林建禅堂,百丈怀海订立系统丛林规矩的说法,即“马祖创丛林,百丈立清规”之谓。禅宗的僧众以前多半是寄住在律寺之中,后来由于参修禅法者逐渐增加,拥有独立的禅堂迫在眉睫,因此马祖便率众开山另建禅寺,称为丛林。但是丛林虽然建立了,却没有相关制度,在管理方面就经常出现诸多问题。于是马祖弟子百丈禅师制定了一套系统而严谨的善于禅院事务管理的戒律清规,为禅寺首创法制,世称“百丈清规”。此外,百丈禅师又制定“丛林要则”二十条,以警策后学。

  丛林以无事为兴盛,修行以念佛为稳当。

  精进以持戒为第一,疾病以减食为汤药。

  烦恼以忍辱为菩提,是非以不辩为解脱。

  留众以老成为真情,执事以尽心为有功。

  语言以减少为直截,长幼以慈和为进德。

  学问以勤习为入门,因果以明白为无过。

  老死以无常为警策,佛事以精严为切实。

  待客以至诚为供养,山门以耆旧为庄严。

  凡事以预立为不劳,处众以谦恭为有礼。

  遇险以不乱为定力,济物以慈悲为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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