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算与决算
视频内容:
工程结算和决算的区别主要在于发起对象、清算资料和意义的不同,具体为:
发起对象不同:工程结算由施工单位发起;工程决算由建设单位发起。
清算资料不同:工程结算包括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及合同规定给施工方的其他费用;工程决算包括从筹划到竣工投产全过程的全部实际费用,即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工器具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含征地费、补偿费、各种许可证费、建设单位管理费、监理费、勘查设计费、调试费等等)、预备费、建设期贷款利息等。
意义不同:工程结算是核定建设工程造价的依据,也是建设项目验收后编制竣工决算和核定新增固定资产价值的依据;工程决算是反映竣工项目计划、实际的建设规模、建设工期以及设计和实际的生产能力的重要指标,也是反映概算总投资、实际的建设成本和主要技术经济的指标。
需要注意的是,两者的关系是:工程决算是一个工程从无到有的所有相关费用,工程结算是实体工程的建筑和安装工程费用,工程决算包含了工程竣工结算的内容,工程结算是工程决算的重要组成部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八条
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公开招标发包的,其造价的约定,须遵守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
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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