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接连4次犯错,业主们的忍耐度受考验,是否还要取消物业?
今年《民法典》实施,其中对物业公司做了很多的要求,比如在催收物业费时,不能使用停水电的方式;属于公共设施租赁的收益,要向所有业主公开,并发放业主应享受的收益,以及高空抛物问题上,物业要承担的责任等等。
从表面来看,是倾向于保护业主的各项权益,但实际还是想端平业主和物业关系的这碗水,物业受到的监管更加严格,那么物业们为了不被清退出市场,肯定要加强企业的培训和管理,物业服务水平提高了,取消物业呼声就会减小,那么物业服务这一行业也就保住了。企业能够存续下来,很多人也不用担心会失业。
尽管国家积极地推进业主和物业搞好关系,但是个别物业公司却又让物业服务这一行业再受到争议,今年才到2月份,物业们已经接连4次犯错:
第一,物业公司人性化受质疑。最近有员工因为回家奔丧被辞退的事刷爆网络,后来被网友扒出涉事公司是一家物业,作为企业,对员工都这么狠心,又怎么能好好的服务于业主们呢。
第二,物业对入驻企业的疏忽。吕梁市在今年1月底通报了一个令人发指的案件,某超市进驻小区,但因为装修过程中破坏了楼梯,遭到居民讨要说法,结果被超市负责人伙同他人将其中一名业主捆绑后殴打致死。而这一超市正是小区物业引入的。
第三,物业对别墅业主偏心。《视野新闻周刊》近日报道了杭州某小区,别墅区业主因为高层业主家孩子在小区玩耍的事,要求物业对孩子们进行了驱赶,让不少高层住户家长们觉得不公平,
第四,业主买车装充电桩被拒。新能源汽车的入市给很多人带来了便利,但有些小区似乎并没有跟上时代,比如最近央视正点财经就报道了上海某小区,业主买了车后,小区却没有充电装置,业主们不得不再多花钱自己装充电桩,但即便是业主自己掏钱,物业都不肯答应,导致不少业主买了车,因为不能充电无法正常使用。
接连曝出的物业疏漏,让大家对物业越来越失望,取消物业呼声又再次高涨,那么,这一想法真的成真后,对业主是好事吗?我认为实际是因噎废食,有3个弊端摆在眼前:
首先,失去物业,业主们只能依靠业主自治,而每个业主都有自己的工作和生活,没有那么多时间负责小区所有业主的缴费,安保,清洁等问题,到时候,关于如何解决居民需求问题上,就会产生很多的分歧了。
其次,容易有中饱私囊的问题出现。业主自治后,业主委员会的负责人就需要有业主们推举,但这个时候,面对大家缴纳的各项费用,款项可能在几十万,上百万,面对这么大的金钱诱惑,容易出现负责人挪用公款,坑骗大家的情况。
最后,很多消费者难以达成一致。既然是业主自治,那么大家肯定会都从自己的角度考虑问题,面对一些采买物品的花费上,大家对于价格,对接商家等的选择就很难达成一致,到时候,就会出现争端不断,实际问题无法解决的情况。
综上所述,我认为物业存在的必要性还是很大的,不能因为个别物业的问题,就以偏概全认为所有物业公司都会欺负业主。更何况,在这些错误行为曝出后,有关部门都会重视并积极解决,因此,大家还是要从自身实际情况出发,看待物业服务,而不是跟风抵制,最后影响的可能还是自己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