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增加几十个案由新的民事案由!
12月30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与民法典配套的第一批共7件新的司法解释。
记者提问这次民事案件案由有哪些重大修改,能否举例说明?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万明: 系统完善的民事案件案由体系,对于方便当事人诉讼,规范和指导民事审判,都具有重要意义。这次我们主要对照民法典等法律对民事案件案由进行了修改。
重大修改体现在两个方面:
第一方面,将民法典新增亮点制度增加到民事案件案由当中,比如:随着网络技术发展,个人信息被滥用问题日益严重,为了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根据民法典第1034条等规定,增加了“个人信息保护纠纷”案由。为及时制止严重侵害人格权的违法行为,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人格权,依照民法典第997条的规定,增加了“申请人格权侵害禁令”案由。为了彰显民法典的“绿色原则”,推动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专门增加了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部分具体案由。为了全面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专门增加了“未成年人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由,配合修订后《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施行。另外,我们还对照民法典增加了声音保护、居住权、保理合同等几十个案由。
第二个方面,这次修改增加了第一级案由“特殊诉讼程序案件案由”,并在其项下增加了相应的“公益诉讼”、“第三人撤销之诉”、“执行程序中的异议之诉”等案由,进一步完善了民事案件案由体系。
民法典施行后,最高人民法院将密切结合司法审判实践,继续研究细化民法典新增制度案由,形成更加全面、科学、系统贯彻实施民法典的民事案件案由体系。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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