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见基金销售业务违规!两银行被采取监管措施

基金销售市场火爆的同时,基金代销乱象也愈发显现。

据中国证监会网站披露,近日,监管层对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红塔银行”)及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滇银行”)出具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剑指两家银行基金销售业务中的违规行为。

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显示,2020年9月14日至16日、9月17日至18日,云南证监局先后对云南红塔银行、富滇银行的基金销售业务实施了现场检查。经查,云南红塔银行存在未建立年度监察稽核报告制度等11项问题,富滇银行存在部分理财产品宣传推介材料未经负责销售业务和合规的高级管理人员检查等5项问题。

且两家银行皆存在部分分支机构基金销售业务负责人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情况。对此,云南红塔银行被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富滇银行则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显示,2020年9月17日至18日,云南证监局对富滇银行基金销售业务实施了现场检查。经查,该行存在以下违反相关规定的问题:

经查,该行存在以下违反相关规定的问题:

一、该行2020年6月、7月分别制作的富利快线安悦C产品、富利快线天天理财A相关宣传推介材料由理财银行部、消费者保护与服务部内设合规风控团队负责基金销售业务的合规审查。涉及的宣传推介材料未经负责销售业务和合规的高级管理人员检查,未出具合规意见书。

二、《富滇银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审计管理办法》(2020年版)未对审计频次、审计报告出具时间等进行规定。

三、富利快线安悦C产品、富利快线天天理财A宣传推介材料审核要点较为简略,且多为形式审核要求。

四、富利快线安悦C产品宣传推介材料使用了“风格稳健”的宣传用语。

五、部分分支机构基金销售业务负责人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此外,云南证监局在对云南红塔银行的现场检查中发现,红塔银行基金销售相关内部管理制度、基金销售业务考核、设立基金产品准入委员会或小组、定期向投资人主动提供基金保有情况等工作暂未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规则进行规范。

事实上,近年来,已有多家银行曾因基金销售业务开展不规范,被当地证监局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2019年8月,广发银行和广州农商行便均因基金销售和托管业务存在问题,收到了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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