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全国多地陆续出现了确诊的本土病例,疫情呈现反弹趋势,疫情防控形势趋于严峻。日前,江西多地紧急通知,这些人原则上不得离开本地。
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省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第20、21、22号令和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第11、12、13号令及相关精神要求,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工作人员要带头,严格执行各项疫情防控规定。做到“非必要不出市”,严禁私自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确有特殊情况要离婺离饶的,须提前提出书面申请,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从严审批,返回后须如实报告行程史。如发现未经批准擅自离婺离饶的,一律按规定严肃处理。二、各级各类学校要及时调整教育教学进度,错峰安排放假时间,分批有序组织师生放假离校。在婺工作生活学习的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籍师生员工,原则上暂不离校返乡。三、倡导全县群众非必要不出行,避免前往国外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建议大家尽量就地过节,尽可能减少远距离流动。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一米线、公筷制等卫生健康习惯。出行中全程佩戴口罩,非必要情况下不要摘口罩、保持手卫生。四、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婺返婺人员,需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实行14天居家健康检测,并在抵婺前24小时向所在村组(社区)报告;对无法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必须按照防控要求,接受相应隔离、检测等管控措施。五、境外国外来婺返婺人员,必须提前3天向居住地村组(社区)报告,抵婺后实行跟踪闭环管理。即:在第一入境点解除隔离后,在婺继续集中隔离观察7天,经2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的,再居家医学观察7天。期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的,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有序流动,同时做好3个月的随访管理。如就医就诊时应主动向医疗机构申告境外旅居史。六、非法入境来婺返婺人员,在抵婺后24小时内接受核酸和血清抗体“双检测”,取得双阴性报告后,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在集中隔离第7天、第14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置。七、从事涉进口物品和口岸装卸的搬运、运输等相关工作来婺返婺人员,必须在抵婺前24小时向所在单位或村组(社区)报备,抵婺后自觉做好14天自我日常健康监测,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减少串门走动。八、省外低风险地区春节返乡人员,家庭或个人应主动向村组(社区)报备个人行程及联系方式,抵婺后,自觉接受相应防控管理,对隐瞒个人旅居史、拒不执行疫控要求的,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村组(社区)要组织人员对辖区内进行拉网式巡查,切实掌握近期来婺返婺人员底数,扎紧“外防输入”关口。九、广大市民朋友要加强自我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立即到乡镇卫生院或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如实告知14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主动接受核酸检测。十、县乡两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对所有前来就诊的发热患者提供核酸检测和血常规检查服务,在检测结果未明确前,应对患者留置观察。药店要加强感冒、退热、咳嗽“三类药”的管控,严格落实发热人员的实名信息登记制度,发现发热、咳嗽人员,应及时劝导到县乡两级医疗机构就诊。全县村卫生室、个体诊所一律不得接诊发热患者。十一、宾馆、酒店、商场、超市、KTV、网吧、书店、农贸市场、车站、景区等公共场所,必须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在场所入口处设置醒目清晰的健康码和佩戴口罩提示,加强扫码、测温、戴口罩、通风、消毒等工作,落实“1米线”专人管理制度。未佩戴口罩或体温、健康码异常的人员禁止入内。景区景点、休闲娱乐场所接待人数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浴室、澡堂等接待人数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50%,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要限制瞬时客流量,推荐顾客自助购物结算,有效缩短排队等候时间。十二、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原则上不举办非必要的大型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主办方要落实防控主体责任,严控人数、规模、时间。各单位一律取消集体团拜和大型慰问、联欢、聚餐、年会的活动。十三、民营企业、社会团体等各类组织和群体不举办50人以上的聚集活动,确需举办,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由活动举办方制定并落实疫情防控方案,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从严从紧审批。十四、城乡要严格控制群众聚集性活动。倡导“红事”缓办、“白事”简办,督促提醒村民不扎堆、少聚会、少串门。个人家庭聚集尽量控制在10人以下。全县范围内庙会、祈福会、教堂礼拜等宗教聚集活动以及宗亲会、晚会、文艺巡演等各类人员聚集性活动,一律停止举办。十五、各乡(镇、街道、园区)和县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成员单位要落实24小时疫情防控指挥值班体系,制定冬春季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强化各项应对处置措施。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不得有误,对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责问责,造成疫情扩散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停止执行日期另行公告。永新县2021年春节期间及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通告
(第1号)
为认真贯彻省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第20、21、22号令精神,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和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两个尽量、两个严禁、两个一律”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将永新县2021年春节期间及冬春季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通告如下。各乡镇(村组、社区)严格按照属地管理责任,坚持网格化、精细化管理,落实责任人员,组织开展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境外国外来永新返永新人员的全面摸排和日常健康监测工作。积极倡导永新籍在外务工、学习、工作、经商人员尽量不回家,就地过年。1.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含国内从事涉进口物品和口岸装卸、搬运、运输等相关工作)来永返永人员需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永后居家做好14天的健康监测。对无法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抵达永新后第一时间将其送往县人民医院集中隔离点采样进行核酸检测,全程闭环管理,在核酸检测结果未出之前,人员要集中留观,结果为阴性且体温正常的,居家做好14天的健康监测。2.境外国外来永返永人员在国内第一入境点解除隔离抵永后,继续集中隔离观察7天,在集中观察的第1天、第7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的,再居家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观察第7天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的,由属地乡镇指定专人负责对其进行3个月的随访管理,并督促其分别在第1、2、3、4、8、12周规范进行核酸检测。如就医就诊时应主动向医疗机构申告境外旅居史。3.非法入境人员在抵达永新后24小时内接受核酸和血清抗体“双检测”,取得双阴性报告后,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在集中隔离第7天、第14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置。4.国内低风险地区来永返永人员应在抵永前3天向目的地社区(村委)报备,并准备好赣通码和行程码。属地社区(村委)要及时对报备人员信息登记造册,该人员抵达后要第一时间对其进行旅居史和健康码查验。1.凡出入医院、学校、商超、车站、银行、宾馆、影剧院等重点场所和公共场所的人员实行“扫码、测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对不配合者可拒绝进入,对不听劝阻、扰乱公共秩序等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各重点场所和公共场所要在入口醒目处设立温馨提示牌、“赣通码”查扫二维码牌,运用小喇叭循环播放防控措施要求,并准备免洗手消毒液和一次性口罩(可售)等物资便民使用。2.加强农贸市场消杀工作,做到日清洁日消毒;各商场、超市员工工作期间一律佩戴口罩、着工作服上岗;冷链食品经营单位要严格做到溯源建档。倡导线上交易线上支付,减少直接接触。3.工业开发区和建筑工地所属部门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做好员工日常健康监测和行踪管理,禁止职工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境外地区;加强对外来人员的查码测温工作,禁止举办非必要商业活动。4.养老机构、福利院、救助管理机构、精神病院等服务机构要禁止无关人员来访和探视;殡仪馆开展祭奠活动要压缩规模、限制参与人数;看守所、拘留所等监管场所要实施全封闭管理。5.无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机构今起不得接诊不明原因发热患者,对其他就诊人员要严格身份信息登记和查验行程、健康码。各药店要加强对购买退烧、止咳等药品销售的人员信息要详细登记,包括购药人的身份证、联系电话、购买药品及数量等并报告管理。6.各单位社区(村组)要对出入人员全部进行扫码、测温。1.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原则上不举办非必要的大型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主办方要落实防控主体责任,严控人数、规模、时间。各单位一律取消集体团拜和大型慰问、联欢、聚餐、年会等活动。2.民营企业、社会团体等各类组织和群体不举办50人以上的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由活动举办方制定并落实疫情防控方案,签订疫情防控责任状,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后方可组织举办。3.取消所有宗教和民间信仰活动。禁止棋牌室、麻将馆等场所开放。4.大力倡导节庆文明新风,禁止农村春节串门,提倡电话、微信拜年。实施“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家庭私人聚会聚餐等控制在10人以下。5.旅游景区、娱乐场所、演出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图书馆、博物馆、影剧院、健身房等场所要采取预约分流、管控等多种方式严控接待规模,按照最大承载量或核定人数75%限流开放。客运车辆按满座率75%以下限载。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加强日常巡查督查。1.寒假期间,全县各类学校、托幼机构不得安排教职工、学生返校活动,所有教职工、学生非必要不得离县,确需离开者必须提前向学校报备,审批同意后方可离开本县,返校时必须居家隔离14天。学校要安排师生员工分批次有序错峰离校和返校,确保离校师生员工行程可追踪。2.在永新工作生活学习的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籍师生员工,提倡不离校返乡。学校原则上实行封闭管理,留校师生减少不必要外出,为其制定“一人一档”信息台账,并妥善安排留校师生员工寒假生活,加强对外来人员管控。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要带头在市域内过春节,严禁前往境外国外和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公职人员非必要不离县,确有特殊情况要离县的,须提前提出书面申请,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从严审批。外出返永后第一时间向单位报告,如属省外返永的要同时开展核酸检测,结果阴性且体温正常者可自由有序流动。如发现未经批准擅自离县的,严肃追责问责。1.各乡镇、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部门、区域、城乡联防联控机制,严格落实“属地、部门、单位、社区、个人和家庭”五方责任。各乡镇、各单位启动24小时疫情防控指挥值班体系,实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应急值守。各乡镇、各单位和企业等用人单位要根据工作实际和行业特点,制定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保持“临战”状态,切实做好应急处置人员、物资、技术准备。2.各社区(村组)运用鸣锣告示、标语提醒、警示巡查等多种举措加强疫情防控宣传,营造防控工作浓厚氛围。3.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动态精准及时报告有关情况,遇有突发情况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机制,落实各项应对处置措施。4.公众要自觉遵守防控要求,主动配合防控工作,积极维护公共场所清洁卫生,注重加强个人防护,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公筷制、少聚餐”等良好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全县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增强全局观念,严格落实各类防控措施,坚持“人、物、环境”同防,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指挥部监督组要进行常态化督查,对工作麻痹大意、作风漂浮或拒不配合的,将依纪依法依规处理。县委办、县政府办联合下发最新通知,明确提出全县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公职人员科学精准做好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带头牢牢守住疫情不反弹的底线。
一、从严责任落实,全面做好疫情应急处置。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条块结合”的原则,压实属地和所属行业防控责任,强化督查落实机制。带头营造科学防治、理性应对的社会氛围,坚决做到不信谣、不传谣,多途径广泛宣传最新疫情动态、防控要求和防护知识,发动家庭成员和亲属朋友遵守疫情防护相关要求。同时,建立健全单位内部疫情防控组织体系,明确疫情防控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建立本单位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登记台账,在单位入口处设立监测台,加强外来办事人员登记管理,测体温、戴口罩、扫健康码。凡国外境外、中高风险地区来(返)万人员未落实防控要求或防控措施未到位的不得进入,并及时报告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切实加强对本单位公职人员的管理,掌握干部职工体温和行动轨迹,如发现异常情况要立即上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
二、从严把住关口,减少不必要的聚集性活动。按照“非必须,不举办”的原则,全县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一律取消集体团拜和大型慰问、联欢、聚会、培训等活动。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控制会议数量和规模,倡导采取视频形式召开会议。对确需召开的线下会议(单场50人以上),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原则,主办方应制定详细规范的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同意后严格按要求执行。
三、从严内部管理,减少不必要的人员流动。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和认真抓好疫情防控政策措施的宣贯工作,对近期发布的疫情防控指挥部令、工作通知、通告、一封信等及时组织传达学习,深入领会,严格落实,确保及时准确传达到每一名公职人员。倡导全县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就地过节,带头减少流动,不得组织、参加婚宴、寿宴、乔迁宴、满月宴、家庭聚会等酒宴和群众性聚集活动,丧宴简办;不得参加集体团拜和大型慰问、联欢、聚会、培训等活动,减少家庭私人聚会聚餐次数和人数,严格落实家庭私人聚会聚餐10人以下要求。严禁前往国外、境外,避免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公职人员出省必须向所在单位报告,由所在单位书面向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并严格做到进出省一律进行核酸检测,结果阴性方可进出。要认真摸排近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公职人员和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落实防控措施,并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严格管控好本单位、本行业的公职人员,严格把住关口,没有特殊情况,一律不批。严禁谎报、瞒报、漏报。凡有违规,从严追责问责。
四、从严食堂管理,严格控制用餐人数。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可采取分散用餐、错时供餐、打包配餐等方式供餐就餐,鼓励干部职工回家就餐。一律禁止对外营业。食堂要严格落实内部环境、从业人员及进出食堂人员的防控措施,保持常通风,每日开展消杀,严把食品原料入口关,原则上不购买进口冷链食品,确保用餐健康安全。
五、从严卫生整治,助力常态化疫情防控。各地各单位要组织开展冬春季爱国卫生运动,对辖区范围内进行卫生整治。对本单位内部公共区域尤其是办公楼门厅、楼道、会议室、电梯、楼梯、卫生间等要清洁消杀到位,保证洗手设施正常,提供足量的洗手液,要勤开窗、常通风,及时清理垃圾,统一回收废弃口罩、消毒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