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女经四十九章》之三十九 略方-何谓大师?
《玄女经四十九章》第三十九篇 略方
《略方经》讲的是何谓大师。
【原文】
经有得,得有识。识识知识,故为深也。
【释译】
人通过经验,得到知识。通过知识学到更多东西,越懂越多,水平越来越高,就成了学富五车的高人。
【原文】
识而不发,谓之浅也。至理缘道,至道缘玄,众玄之境,通世随人也。
【释译】
然而,有学识而不传播给他人,是迂腐的。最高深的道理就是世间正气,这也是最简单的理。很多时候,要在世间,才能知道人在想什么,才能真正帮到他人。用当代人的说法,就是入世修行。
【原文】
君不偿以己私,魔而出,何神根。众法之源,神性也,众玄之源,善也。
【释译】
如果人挟私而行,魔欲出宫,全是人的欲望在作祟,没有神根在。所谓法术神奇的源头在于神识,而神识要靠善意发动。
【原文】
吾以唯余故高深,层略也,法何高也。
【释译】
一天到晚故做高深状,装神弄鬼,这种层次太低,水平又能高到哪里去呢。
【原文】
善有心,在世人,略有方,济世良,神之性,人至醒。
【释译】
善良在尘世间每个人的心中,所以只要找到正确的方法,让人们的善意发挥出来,神性就发动了,人就会通晓很多道理,提高智慧。
【原文】
法为法,术为法,思为法,人为法,吾为法,层法层层,高深莫测也。
【释译】
这时,不管你用何种法术,“术为法”也好,“思为法、人为法”也罢,都会起到举一反三的效果。因为这时人本身就是法术的化身——万物不沾之境界。
【原文】
欲己心,在己人,略有方,济吾强。魔至性,人至灭,法为魔,本为骗,思为妖,人为怪,吾为妖。层魔相限,陷足透底也,何论高也!
【释译】
人性受魔所染,都是因为自己的欲望,所谓的方法,就是想强大自己。事实上,这是魔性的,魔高人消。这种法术出自魔,看似高实则浅薄,长此以往,思想会成妖性,人会变成怪物。
魔都出来了,又怎么可能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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