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葬现状及发展

一、殡葬的现状
1、殡葬行业定性问题
政府和民众普遍地认为殡葬行业应当是公益性质的城市服务业,其实不然,上海的殡葬行业早在二十多年前,就开始了市场化发展之路。这个过程应当是始于上海市殡葬服务中心建立之时。
当年根据行政体制改革需要,上海殡葬行业做了一项工作,就是实行殡葬业的管办分离改革,即殡葬行政管理与殡葬服务事业分开。为此,上海市民政局成立了上海市殡葬服务中心,将上海市区三家殡仪馆(龙华、宝兴、益善)和一家骨灰寄存单位(即卫家角息园)划给了殡葬服务中心,由殡葬服务中心负责市区的殡葬服务工作。上海市民政局的殡葬管理处负责对全市的殡葬业的行政管理工作。
上海市殡葬服务中心成立之时就明确了殡葬行业的市场发展之路,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形成了今天的局面。就市区殡葬服务业来说,殡葬服务中心下属的三家殡仪馆占据着绝大多份额,其竞争对手主要是近几年发展起来的殡葬“一条龙服务”单位,即所谓的“殡葬中介”。
虽然政府部门和老百姓都认为殡葬行业是公益性质的社会服务型行业,但是,殡葬业普遍地认为自己是市场化运作的社会服务业。
2、殡葬服务中心成立后,实行的是自收自支式企业化管理模式,多年来,殡葬场馆的改造、殡葬设施设备更新、殡葬员工的工资福利完全由殡葬单位自己解决,每年还要完成局下达的经济指标,所以,殡葬单位将创造利润作为第一要务,并且实行了以利润为导向的考核分配体系,客观上强化了殡葬单位的逐利性,这是民众感到殡葬费用不断增高的根本原因,殡葬费用的不断增高,必然引发老百姓的不满。
3、由于殡葬业的市场化,造就了殡葬业的丰厚利润,这个丰厚的利润又引发了社会上更多的人参与到这个市场中来,开放的“一条龙”殡葬中介组织就是这样进入了殡葬服务行业的,为了赚取更多的利润,“一条龙”殡葬中介组织利用老百姓不掌殡葬知识的弱点,在丧家受悲伤情绪困扰、缺乏理性之时,采取不当手段,大肆赚取不义之财,甚至于有些不法之徒,组成黑恶势力,抢夺遗体,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造成了很坏的社会影响。
二、应当建立公益性为主导的殡葬服务体系。
1、应当确立市民遗体处理即殡葬也是民生的理念,将解决老百姓办丧事问题归于政府公共服务内容之一。
根据我国殡葬管理条例规定,殡葬改革的方向是:节约殡葬用地,革除丧葬陋俗,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可见坚持殡葬的公益性发展方向才符合我国殡葬改革的要求,而殡葬公益性发展方向,没有政府的主导是不可能实现的。
2、上海市在设置社会保险时,为享受养老保险的人设立了丧葬费项目,丧葬费标准为上年度上海市平均工资的二倍,应当说,这是个不少的数字,按照目前的丧事标准,丧家用这些费用可以办一个相当体面的丧事了。
但是,一方面市民对这项政策了解不多,另一方面,这项费用是在市民办完丧事后才能领取,所以对丧事办理作用不大,所以市民丧葬费没有发挥其应有作用,这说明,这项政策设置的初衷虽然很好,但是由于操作程序上存在的缺陷,效果并不好。
3、市民丧葬费用制度设置权在财政局,市民丧葬费用领取由社保局负责,丧事办理由民政局负责,居民死亡管理权在公安局,多头管理的制度设置不利于市民殡葬事宜的办理,应当将丧葬费用的使用、丧事服务产品的提供、丧事服务监督和费用使用监督结合起来,建立一套符合殡葬改革要求、便于市民丧事办理和殡葬服务单位提供丧事服务、又便于政府监督的殡葬管理体系。
4、党和政府一直关注着民生工作,殡葬工作不仅仅是遗体处理问题,还涉及到方方面面。
在老龄化程度越来越高的上海,殡葬业承担的社会责任在加大,而殡葬服务不能只有市场一条路,而应当同步加强公益性的殡葬服务体系,使市民在办丧事时,既可以选择市场化服务,也可以选择少花钱,甚至是不花钱的公益性殡葬服务,通过提供公益性的殡葬服务,引导市民理性办丧事,达到“移风易俗,节俭办丧事”的目标。
三、目前,全国各地有几百个县、市已经实现了政府管制下的公益性的殡葬服务模式,其中北京模式是以政府财政投入为保障,实行城乡统一标准的殡葬保障计划,实现了“基本殡葬公共服务均等化”,政府保障城、乡居民享有“均等化”的基本殡葬保障,并且借助经济手段,鼓励市民选择以节约土地的方式处理骨灰,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目前不少地方的做法是将殡葬企业创利与殡葬员工个人收入相分离,切断企业效益与员工利益之间的链条,由政府财政来保障殡葬职工享有适当收入水平。在殡葬行业中,引入了员工服务指标和企业提供公益服务的指标,对殡葬单位和殡葬员工工作进行严格的考核,实行了绩效考核后,彻底根治了殡葬乱象,取得了较好社会效果。
综合全国各地的殡葬改革的做法,是在保持市场化的前提下,由政府主导,构筑了一条公益性殡葬服务通道,让市民可以享受到“均等化”殡葬保障,这样做,市民在办丧事时,既可以选择“市场化殡葬服务”,也可以选择“公益性殡葬服务”,在引导市民办丧事时理性选择的同时,节约了土地等各项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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