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那些所谓的民国“小地主”的后代们,言...
网上那些所谓的民国“小地主”的后代们,言之铎铎说家中老人们给他讲述家族是如何一日两餐,攒钱买地,积少成多,发财获利的。他们的逻辑是既然是老人亲口说的,肯定假不了,那中华民国肯定是一个勤俭可发家、创业能致富的天堂。
当年雍正皇帝把他老子康熙跟他谈话的内容记录下来,编成了一部《庭训格言》,我们从中随便找一句:“我朝外廷军国之需,与明代略相仿佛。至于宫闱中服用,则一年之用,尚不及当日一月之多。盖深念民力惟艰,国储至重。”你对照一下《明实录》和康熙《起居注》中康熙皇帝和崇祯皇帝日常消费的对比,康熙是一年的消耗,都不如崇祯皇帝一个月费用大吗?真相不就一目了然了。
再看《曾国藩家书》,曾国藩写给儿子曾纪泽等人的信中反复的提及自己以“仁爱带兵,以仁义治域”教化服人,最不嗜杀。你认为曾纪泽真信了这些话吗?若干年后,他会不知道他老子杀人如麻,还搏得一个叫“曾剃头”的外号吗?
那么康熙皇帝和曾国藩为什么要亲口骗自己的儿子呢?
其实,这是一种非常简单的心态使然,这点事儿还想不明白,就瞪着眼睛跟掌握史料的人辩论,那只能是自欺欺人的自嗨了!
我再写一点你地主老子绝对不可能跟你说的史实。
1942年4月,苏北新四军领导人邓子恢给中央写报告指出:贵族地主阶级的思想意识,包括“可以自由奸淫以至霸占人家的妻女,可以享受初晚的权利”。——你没有看错!中华民国一些地区的地主把蒙元时期的百夫长霸占村子女人初夜的制度给恢复了。
1943年12月,陈毅经过鲁西南,在地方上的工作人员向他汇报情况:临沂张庄有400多户人家,庄主族长张大富,拥有全庄土地,还享有初夜权,“谁家娶新娘子,先要被他睡三晚”。当时正是抗战时期,地主尚是中共的统战对象,陈毅虽然痛斥这种现象,但是也无法处理。
香港报人潘朗在中国农村调查之后写的《新民主主义的道德》记载:农户的新婚妻子,第一夜必须先陪地主睡,让地主老爷‘破瓜’。”“这风俗,在中国,在号称文风甚盛的苏北,也是存在。”反之,佃农“如果讨老婆而在新婚第一夜不把妻子送到地主老爷的床上,便是‘大逆不道’。”——既然大逆不道,打死你是不是一点不冤?
……这就是在现代文学作品中,被广泛歌颂美化的民国时代的“乡绅”。
为什么中国几千年的封建社会中的士绅到了中华民国集体堕落了?
这其中有很复杂的原因,但是归根结底还是因为晚清和中华民国,是半封建半的怪胎。
这种怪胎式的社会结构,打破了以往官僚“返乡养老、颐养天年”的千年传统。变成了从农村掠夺生产资料和剩余价值,然后在上海、南京、北平这样的帝国主义外来资本集中的地区参与工商业经营,并最终落户享受更好的医疗和教育环境。所以农村的大地主不用在意在原来传统社会非常重要的“乡土社情”了,再加上毫无法制约束,人性的恶完全的展现出来了。
《淮海报》是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淮海区党委机关报。这份报纸在1946年,通过记者的实地采访,记录了一些地主的所作所为,简直让人瞠目结舌。
一,泗沭县裴圩地主周继叔,家里有雇工朱尚队兄弟两人,二兄弟积蓄多年,替弟娶媳,入门头晚被周继叔奸占,后被周长期霸作“小婆子”。
二,宿迁北部窑湾区王楼乡地主马知非(又名马如元),有地60余顷、佃户200余家。他46岁时看中佃户孙广礼17岁女儿,在孙氏嫁给果场张姓佃户的当晚,马知非强行用花轿把孙氏抬到自己家中,后长期予以霸占。“因他有钱有势,张姓佃户也只好哑吧吃黄莲,有苦无处说。”另被他长期霸占的还有佃户王怀仁的女儿与佃户张九清的妻子。
三,沭阳曙红区崔沟村崔家庄丁杰三,父辈有80顷地,本人在上海读过大学。他曾将佃户王春保女儿霸占一年多,王女怀孕后,丁即予抛弃。佃户黄德安一个15岁的妹妹,亦被丁霸占年余后抛弃。后又将佃户崔振露之妻霸占。
苏北淮海地区,因为在日本、汪伪和中共相互争夺的交错地区。按现在的人说,缺乏法治建设。仅有的开明士绅因为抗日,被日本人搞掉之后,各路地主分别依附于伪政权和日本人,一切就变得肆无忌惮了,地主的人性之恶便显露无疑,当时中华民国的农村社会情况之恶劣可见一斑。
要知道,中华民国38年的历史中,有14年多各个地区就跟日本侵略者这样相互交错在一起,这还不包括军阀间的连年内战和国共内战。
我上边所写的史实,那些号称地主后代的人们,你觉得你老子会跟你讲这些事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