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外的蚊子

新居,在野外。处于城市边缘,新开发区域;买不起市中心房的人们,纷涌而至;这里融聚了许多城市边缘又离开乡村世界的人,同时也是城市开发与未开发并存、有荒凉存在、野草丛生、蚊子横行的地方。我习惯称此:野外。

这里的人太过娇虚。操着半普通半方言的腔调,以“城里人”自居,偶遇乡下邻里进城,他会小声炫耀今天买的菜多么地道廉价,又接着小声告诉你明日即将去哪逍遥。待到晚上过饮,高喉咙大嗓门、吹胡子瞪眼、日俅带把、吆五喝六的本来面目,才显示的淋漓尽致。动情处,半甘半不甘的说一句“谁让我们都是乡下人”了事。

这里的事太过虚妄。那些看不见的头头,秉承“娇虚者管理娇虚者、矮子里挑将军”的做法,而且以“无比高明”的“胜利之法”不断复制。动辄颐气指使,炮制出一茬又一茬“喊着头儿”的韭人,然后颐气指使的布排,依然娇虚地存在。对上一张脸,对下又一张脸。只有报告之时,才会看到禅笑如花,开口即是“我来自大家”的谦卑。

这里的物太过虚美。其评判标准,不在于适者生就,而在于强造适者。本乡本土的一概否决,域外客来的一概称道。它们堂而皇之地被披上“特”字绸缎,受到顶礼膜拜的供上之遇,甚至围上护栏、注入保液、赐予御衣,让人亲近不能。殊不知,水土不服,草草歿了。但不用很久,又有新来者,持票乘船,重启崇“特”者涛声依旧的故事。

自此,蚊子乘虚而入,造声势,说谎话,传病菌,吸人血。

记得“续书堂”刚毕业那会,在省城谋事,挺着辘辘饥肠,在雨中行走,当敲开贴着“招聘”的门,因为雨淋镜湿,还未看清老板长啥样子,便被“你能干啥”的盛气,逼得希望的脚步从希望的门里移出。

那时穿着“乡土”,脚上虽有袜子罩着,但仍没有阻住蚊子施包的骚扰。乡下的我不解,无从打听,只在某晚借宿老乡之机,听得老乡的“原委道出”:“那家伙厉害,进口的,色黑,腿白,可穿袜作业,裤腿也不在话下。它们都来自路边那些草皮,那些草皮经过飞机托运……”

那时,是我第一次听“进口蚊子”。而以前的,都是“本地国产”。

我因为不是O型血(听许多人说,蚊子不叮O型血人),从小蚊子便比较青睐。一群小伙伴晚上去邻村看电影,或是捕捉路边萤火虫,别人啥事没有,而我收包无数。时间长了,小伙伴们都笑我:“还是你血香!”听得我满腹委屈,回头又不得不面对晚睡时蚊子的骚扰,而且脚包肿大,睡意全无。因此,蚊香是我夏夜里的必备,否则,没有多少踏实与安宁。

可笑的是,有一年我在四月的一夜,都点起蚊香。自迁入新居高处,也有让别人半思不得其解的蚊扰。

初中那会,语文老师讲了一则有关蚊子的趣事:蚊子吃你时,就“叔、叔、叔”(因为老家方言将“叔”读“嗖”,也就“叔”“嗖”同谐)的称你,等把你吃完,却又“儿、儿、儿”(方言无法标注,但发音却与“儿”同音)的叫你。我将此讲与许多人,唤起的,只是跟我一样“哈哈”大笑。

现在看来,老师所讲,初听是趣事,再听是无奈了。蚊子叮人,所受只是皮肉之苦;倘若叮心,那确是身心疲惫的精神折磨了。尤是那野外之蚊,“进口的黑身白腿之物”,更甚。要么断其源头、阻其行径,要么瞅准按稳、一拍涂地。否则,天地岂是“叔、叔、叔”来,“儿、儿、儿”去之乾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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