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袁世硕:一篇并不虚幻的孤女故事——《红玉》简析

一篇并不虚幻的孤女故事

  ——《红玉》简析

  (一)

  《聊斋志异》中这篇以孤女红玉的名字作为篇名的小说,并没有集中笔 墨写这位可亲可敬的狐女,而且也并不多么虚幻。
  全篇明显地是由五个部分构成的:(1)冯相如家贫丧偶,狐女红玉假称 邻女,逾墙相从,但不久便被为人正直的冯翁发现,把他俩严厉地训斥了一 顿,红玉只好离去。(2)冯相如依照红玉临去时的安排,聘娶了邻村容貌艳 丽的卫氏女,夫妻恩爱,两年后生了个儿子。(3)不料突来横祸,罢官居家 的宋御史倚财仗势,打伤了冯家父子,抢走了卫氏,冯翁气恼身亡,卫氏也 不屈而死。冯相如到处告状,没有一处官府为他伸冤。(4)在冯相如走投无 路之际,来了一位“虬髯阔颔”的侠士,杀死了宋御史父子,为之报了夺妻 杀父之仇。但冯相如却未能逃脱官府的追捕,怀中的幼儿也被衙役们夺去丢 弃在荒山中。只是由于县官受到了侠士的警告,冯相如才被释放回家。(5) 冯相如遭此惨祸后,悲痛欲绝,忽而红玉携带着被丢弃在山中的孩子重来冯 家,为冯相如重整家业,不久便“人烟腾茂,类素封家”。
  非常明显,这篇小说虽为短篇,但头绪却比较复杂,情节的主线是冯相如一家的变化,贯穿全部情节的人物只有冯相如,而狐女红玉则仅只出现于 开头和结尾两段情节中,开头一段是用她来引出冯相如娶卫氏女的事,显然 是为最后一段她再次出现替遭到惨祸的冯相如重整家业而设,重点表现她的 只是最后一段。中间三段情节,虽然不能说与红玉完全无关,但是毕竟没有 让她出场,没有明写她的活动,既没有让她取代豪绅见而“艳之”萌生歹心 的卫氏,也没有让她充当杀死恶人为冯相如复仇的侠士的角色。这两方面, 红玉都是具备条件的,可是作者并没有那样写。可见,这篇小说的命意,并 不是(至少主要的不是)要在婴宁、娇娜、莲香等孤女形象的行列中,再给 读者塑造一个可爱的狐女形象;虽然红玉仍被写得十分可亲可爱。
  其次,小说中间的三段情节,写的几乎全是现实生活中可能发生的事情,没有多少虚幻离奇的成分。冯相如聘娶卫氏女,宋御史夺人妻子,伤人致死, 而官府却不主持公道的情节,固不必说,即使是突来侠士,为受害的冯相如 复仇,夜入宋家杀死多人,乃至夜中以短刀剁床入木,警告为虎作伥的县官 的情节,虽带有几分传奇色彩,但也算不上神奇鬼怪。古代并非传奇志怪性 质的小说中,就有类似的情节。不妨作这样的假设:这篇《聊斋》小说,如 果剪头去尾,没有了狐女的形象,就简直是封建时代血泪斑斑的社会现象的 真实写照了。
  (二) 在这篇小说中,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处于情节的中心地位的第三部分。这一部分写豪绅宋御史欺凌穷书生冯相如的罪恶行径,非常真实。这位豪绅是个罢了官的御史,自然已非少年,但他还是非常轻薄无耻,见了有姿色的妇女便垂涎三尺。他开始以为势足压人,钱可通神,“诱以重贿”,便可轻易 地将冯相如的妻子弄到手。这其实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人穷志 未必穷,贫穷人并不都像他想象的那样没有骨气。虽然冯相如软弱,“思势 不敌”,不敢拒绝,但正直的冯翁却根本不理他这一套,对着其家人臭骂了 一顿。他自然不肯罢休,便公然大施威虐,派爪牙打伤了冯家父子,抢走了 冯相如的妻子。他所以敢于这样为非作歹,就因为他自恃有财有势,官府不 敢或不肯奈何于他。事实也正是这样,冯相如抱子“兴词”,从县衙门一直 告到省里的督抚衙门,“卒不得直”,生事行凶、致人死命的权势者依然逍 遥法外,而受人欺凌、“几于灭门”的穷书生“冤塞胸吭”,竟“无路可伸”。 这段情节不仅毫无虚幻的成分,而且写的是封建社会极其普遍的现象。《聊 斋志异》之前的小说、戏曲中,就多有类似的情节。
  实事求是地说,与以往的小说、戏曲作品相比较,这篇小说写这种权势 者欺凌平民百姓受到官府包庇的现象,并没有特别深刻的地方,也不算精彩。 但是,它却不是以前小说、戏曲作品中的类似情节的袭用,而是作者直接取 材于现实生活,有直接的现实性。
  作者有一首用三字句写成的谣谚体的诗,题作《廷尉门》。诗云:
  夕阳斜,鼓乱挝;延尉门,报晚衙。清若何?无纤瑕。雀有角,鼠有牙。公堂下, 鬼含沙。堂上怒,血如麻。谁理直?相公家。
  这首诗虽然写得极其简括,没有具体地铺陈其事,有的句子也较隐晦,不十 分显豁,但其内容和题旨还是可以铨释清楚的。廷尉,用秦汉时的官职名, 指掌刑法的官员。“雀有角,鼠有牙”,用的是《诗经·召南·行露》中的 语词,比喻贵族奴隶主仗势欺凌不肯嫁给他的一位有夫之妇(从余冠英先生 说)。所谓“公堂下,鬼含沙;堂上怒,血如麻”,显然是揭露掌刑法的官 员颠倒是非,听信鬼蜮一样的恶人的谗言,而对受迫害者则滥施毒刑,打得 身上鲜血淋漓。诗末十分愤慨地说:“谁理直?相公家。”一针见血地道出 了那种世道的本质:有势就有“理”,在狱讼中得“理”的总是那些官宦人 家,哪里有什么公道!
  可以看得出来,《廷尉门》所隐约反映的现实内容,与小说《红玉》中所写的豪绅谋夺人妻,致死人命,却受到官府的包庇的情节,非常类似。诗 末发出“谁理直?相公家”的愤慨之言,小说后面的“异史氏曰”谓“官宰 悠悠,坚人毛发”,并以侠士的利刃未能略移半尺杀死那个为虎作伥的县官 为憾,都表现了作者对荒唐吏治十分憎恨的激烈情绪。
  《廷尉门》见于《聊斋偶存草》。这个抄本收录的是作者在康熙九年至十四年间所作的诗。《红玉》篇在《聊斋志异》的康熙抄本和铸雪斋抄本中, 都是载于卷二,当为作者早期的作品。两者的写作时间,也差不多是一致的。 诗与小说不同,与传奇志怪小说尤不同,大都是缘事而发,实有所指。 作者的诗作也是如此。《廷尉门》故用“童谣体”,写得比较隐晦,更表明 它所写的是当时当地实际发生的事情,并非纯系虚构。那么,从《廷尉门》 这首诗,我们不难窥知作者同一时期写的、思想内容又相一致的小说《红玉》 的创作的底蕴。篇中豪绅欺凌穷书生的情节,固然并非实录,但也不是没有 现实依据,所依的恐怕就是《廷尉门》诗所讽咏的现实。即使不能说是唯一 的依据,至少可以说是主要的依据,而且这也正是这篇小说创作的生活基础。 可以想象到,这种强梁肆虐,“官宰悠悠”,公道不彰的现象,他曾经耳闻 目睹,义愤慎膺,发而为诗;意犹未释,他就又移之于他正热衷从事的《聊斋志异》的创作中,运用其独特的艺术构思和表现方法,创造了这篇借以抒 发孤愤的狐女红玉的故事。

  (三)

  《红玉》也像《聊斋志异》的大部分篇章一样,并不单纯地暴露社会上 丑恶庸俗现象,它着重表现的是与恶势力的抗争,使恶人受到惩治,使善良 的受害者得到救助。篇末的“异史氏曰”一段,开头就说:“其子贤,其父 德,故其报之也侠。非特人侠,狐亦侠也。遇亦奇矣!”这几句话,不能抽 象地以果报思想视之,联系作品来看,倒是基本上概括了小说的内容和题旨: “人侠”惩恶,杀死为非作歹的豪绅,给滥官以警告;“狐侠”救助良善, 为遭到家破人亡之惨祸的穷书生重整家业,并日益兴旺。官府黑暗,公道不 彰,作者愤而寄希望于来去无踪的“人侠”和异类幻化的狐女,让他们出现 于人世间除暴安良,虽不实际,但也毕竟表达了一种善良的愿望。
  “人侠”惩恶一段,从文章的角度讲,可以说写得最有生气。在冯相如 “冤塞胸吭,无路可伸”,日夜哀思,无可奈何之际,侠士突如其来,劈头 就问:“君有杀父之仇,夺妻之恨,而忘报乎?”令读者精神为之一振。确 如但明伦所评:“用笔亦有神龙夭矫,不可挟制之势。”当冯相如告以苦衷, 问他能否为之抚育幼儿,侠士回答:“此妇人女子之事,非所能。”自荐代 为诛杀恶人,并不留姓名,说:“不济,不任受怨;济,亦不任受德。”言 词慷慨,一派豪气。夤夜越重垣入宋宅,一举杀死豪绅父子多人,更令读者 感到十分痛快。但从文学创作的角度讲,却未免有因袭之嫌。唐人传奇中最 先出现虬髯客的形象,明代传奇剧中就不断有作者袭用。《聊斋志异》的作 者在这里也借来表现为平民诛恶的愿望,与以往小说、戏曲中虬髯侠士的助 正抑邪,意义有所不同,可以说更富有人民性,然而在艺术上终落旧套,使 读者有雷同之感。
  红玉为冯相如重整家业的一段,虽明写其为狐女,让她自言“妾实狐也”,其实倒是写得非常实际。她在冯家,“剪莽拥彗,类男子操作”,“荷镵诛 茅,牵萝补屋”,无异常人。尽管也说她“袅娜如随风欲飘去,而操作过农 家妇;虽严冬自苦,而手腻如脂。自言三十八岁,人视之,常若二十许人”, 似乎意在微示其为非人,但也没有超出现实的可能性。如果不让她说出“妾 实狐”的话,读者完全可以把她看作一位容貌秀丽、非常有心计、又很能吃 苦耐劳的农家妇。
  正因为比较平实,所以红玉的形象更显得和易可亲。穷书生冯相如相继 失母丧妻,和父亲两个人“井臼自操之”,红玉主动来投,“与订永好”。 这与《聊斋》中其他的花妖狐魅的行为,除了在不受封建礼教和闺戒的束缚、 主动与男子自由爱悦这一基本点上相同之外,似乎还包含着对穷书生的同情 心。所以,当受到鲠直的冯翁的训斥后,她虽然掉下了眼泪,却不怨恨冯翁, 也不为冯相如软弱而迁怒于他,她自分两人不能白首,决然忍情离去时,还 为冯相如谋划娶一个“佳偶”,使他有一个温暖的家庭。固然,在两性关系 中,爱是相互的,爱情要用爱情来获得,但是,红玉对冯相如的爱,似乎并 不要求报偿,即使不能与所爱者相爱,也不改变其对所爱者之爱,也要使所 爱者生活得幸福。因此,红玉受到斥逐离去之后,到冯相如遭到豪绅的欺凌, 父亲、妻子都死去,他“孤影对四壁,幸邻人怜馈食饮”,生活濒临绝境的时候,她自动再来冯家,为之重创家道,夙兴夜寐,不辞劳苦,也就是很自 然的事情了。
  不要认为作者写狐鬼故事,狐女红玉的形象是凭艺术想象而虚构的,因 而其性格与现实的人不同,被迫离去没有实际的困难和不幸,自然可以不介 意。诚然其中也有这种因素,但如果据此而否认红玉形象也有现实生活的基 础,那就不正确了。在现实社会中,就有着这样的善良的妇女,她们的感情 是赤诚而深沉的,即使不得与所爱者相爱,甚至被所爱者遗弃,也只是默默 承受着不得相爱的痛苦,依然为对方尽心,关切对方的遭遇,当对方遭到困 难和不幸时,更会挺身回护、救助。过去有,现在也有,劳动妇女中尤多。 这种美德,应当说是人类两性关系中丰满、文明、高尚的表现。狐女红玉的 形象,正是反映了这种人的美德。
  作者对红玉的形象是喜爱的。以她的名字作为这篇小说的篇名,便表明 了这一点。但是,作者从小说的命意出发,将助善和惩恶分别表现,使红玉 和虬髯侠士如“两山并峙”(借用但明伦评语),谓“狐亦侠也”,并没有 对红玉的性格作出确切的铨释;把红玉比作古时救护赵氏孤儿的公孙杵臼, 也不完全准确,只是着眼于行迹的近似,而忽略了性格、人品的内涵性质的 差异。这表明作者直观地捕捉到了现实生活中的美的素质,却还没有能深切 地理解它,用确切的语言说明它。
  (四) 冯镇峦《读聊斋杂说》中云:“读《聊斋》,不作文章看,但作故事看,便是呆汉。”这位先生曾批《聊斋》,自谓“多有会心别解”,能抓着作者痛痒处”,所以敢作如此不谦恭之语。不过他说得也有道理。 作文章看,《红玉》这篇最值得称道的地方,是在结撰故事上所表现出的匠心与工力。
  这篇小说人物出现的较多,头绪也较多,五个部分几乎都可以单独演绎 成篇,但作者密针细线,使之榫卯密合,前后呼应,浑成一体,不露牵强的 痕迹,而又层层波澜,扣人心弦。
  首先是前后钩连,彼此相照应。红玉被迫离去,预为冯相如筹划娶卫氏女为妻,这就从第一段很自然地过渡到第二段;卫氏女容颜艳丽,那么使豪 绅宋御史见而“艳之”,思欲占有,制造了一幕惨剧,也就有迹可寻,并不 牵强。侠士惩恶一段,虽侠士来得突兀,但前段之末已交代冯相如仇恨满腔, “每思要路刺杀宋,而虑其扈从繁,儿又无抚”,正在犹豫中,本段接写侠 士来吊,劈头便问冯相如何以不思报仇,前呼后应,事虽突然,而文理却相 当紧凑。并且这一段写侠士不愿承担为冯相如抚育幼儿的任务,说是“此妇 人女子之事,非所能”,这就又为红玉再来冯家经理家事作了伏笔,使末段 情节成了意料中的必然。
  其次是用笔密而不漏,丝丝入扣。小说开头即点明冯翁“年近六旬,性 方鲠”,后面写他训斥冯相如和红玉私自结合,之后又写他闻豪绅欲以财贿 占有其儿媳,非常气愤,“指天画地,诟骂万端”,被殴伤后“忿不食,呕 血寻毙”,都是从“性方鲠”三字演绎出来,保持了其性格的一致性,又成 为情节发展的合乎规律的契机,譬如说,如果他不训斥冯相如和红玉,或者 不大骂豪绅,下面的情节便须改变了。再如小说写冯相如娶卫氏女,“逾二年,举一男”,下面的各段情节,便处处写到这个孩子,无一遗漏,在豪绅 行凶抢人时,“女闻之,弃儿于床”;冯家父子伤残,“儿呱呱啼室中”; 冯相如气不过,也是“抱子兴词”;他想刺杀豪绅,又虑及“儿无所托”; 侠士去诛杀豪绅,他“惧祸及,抱子亡去”,自己被衙役捉住时,“儿啼愈 嗔,群夺儿抛弃之”┅┅最后,红玉再来时,挽一小儿,嬉笑胯下”。这样, 小说的整个情节就有了内在的联贯性,毫无松散、游离之病。
  第三是情节有转折,有起伏,层层生波澜。冯相如家贫丧耦,忽来红玉 “与订永好”,旋被冯翁发现,红玉又被迫离去,第一段就有这样一个小的 起伏。冯相如娶了卫氏女,“琴瑟甚笃”,不料却遭到豪绅的欺凌,父死妻 亡,幸福生活化为惨剧,这是全篇的大转折、大起伏、大波澜。忽有侠士到 来,杀死豪绅父子,陡然一起,大快人心,然而却不是急转直下,接踵而来 的是冯相如被官府追捕到,丢失了幼儿,直使惨祸达到“几于灭门”的地步, 令读者心情又为之一跌。末段红玉重来,自然是曲终奏雅,以大欢喜终结全 篇,但还是又加了小小的人为的波澜:红玉故意地说“奴欲去”,吓得冯相 如“裸跪床头,涕不能仰”。情节曲折前进,有小波澜,也有大起大落,几 乎步步有“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之趣,非常引人入胜。
  (选自《聊斋志异鉴赏集》, 人民文学出版社 1983 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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