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视点 | 我国海洋民俗研究的价值、意义及研究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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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海洋民俗研究的价值及意义
海洋民俗研究是民俗学研究的重要领域
现代学科意义上的中国民俗学历史不过百年。在这短短的学科发展史中,我国民俗学界重陆地轻海洋的研究趋势比较明显,“即使是对海洋民俗的研究也仅仅停留在海洋族群的静态民俗观上,而缺乏将海洋民俗与陆地民俗结合起来,将不同地区的民俗联系起来进行贯通研究的视野。”造成我国海洋民俗研究相对滞后的局面,原因是十分复杂的。从学术传统来看,我国民俗学研究视野长期聚焦于农耕群体,对涉海群体关注相对较少。从研究旨趣来看,由于历史原因,人们习惯将“海”与“滨”“边”“外”等“边缘”地理区位联系在一起,用以指代“非中心”的区域,因此自然不像内陆地区那么容易进入学术界的研究视野。从研究视角来看,长期以来,民俗学研究关注“事”(民俗事象)胜过关心“人”(承载民俗事象的群体和个人),而诸多民俗事象都是在陆地上“展演”的,那些活跃在汪洋大海“大舞台”上的涉海群体,他们的日常生活则在不经意间被人们忽视了。
海洋民俗研究为丰富海洋文化理论提供重要支撑
长久以来,“中国人不但创造了丰富灿烂的海洋文化,而且形成了不同于西方海洋文化发展模式的中国海洋文化传统,是东方海洋文化的代表之一。”然而,由于受传统农耕文化观的影响,学术界普遍存在着将海洋视为陆地延伸的思维定式。这一认知上的偏差直接影响到学术界海洋文化研究的学术自觉,从而导致对该领域的学术观照程度与我国作为海洋大国的客观实际不相匹配,突出表现为学术界对前人拓海实践经验总结不够以及对今人涉海活动调查研究不足等方面。长期以来,学术界没有很好地从我国涉海群体丰富的涉海实践中提炼出更多有价值的规律性认识并以此夯实我国海洋文化理论建构的基础,致使作为东方海洋文化代表之一的中国海洋文化传统在当下处于尴尬境地。学术界既不能使昔日灿烂的海洋文化焕发出勃勃生机,也没能构建起相对独立完善的海洋文化理论体系,更无法与西方海洋文化研究界站在同一学术平台上展开平等对话。
海洋民俗研究为保护传承海洋文化遗产提供重要保障
近年来,我国掀起了一股文化遗产保护热潮,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更是热度不减。这股保护热潮给那些撒落郊野“沉睡已久”的古老习俗注入了一剂“强心剂”,唤起了它们的“新生”。严格意义上说,民俗文化与文化遗产之间存在一定区别,不能简单划等号。然而,民俗文化与文化遗产特别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之间的关系又是十分密切的,二者之间难以截然分开。“一方面,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民俗文化的精粹,将传统难登大雅之堂的民间生活文化引入现代人们的关注领域和研究视野;另一方面,非物质文化遗产之形成与传承离不开民俗文化的滋养和涵化。”将民俗文化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之间的关系转换成海洋民俗与海洋文化遗产之间的关系,道理仍然是相通的。事实上,相当一部分海洋民俗文化事象就是重要的海洋文化遗产。例如,我国唯一一个整体性从事海洋渔业生产的少数民族——京族,其传统节日哈节既是独特的民俗文化事象,同时也是重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并因此而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海洋民俗与海洋文化遗产之间的这种特殊关联性,决定了海洋民俗研究不应绕开海洋文化遗产保护传承问题,而应通过扎实的研究成果为更好保护传承海洋文化遗产提供科学支撑。同样道理,海洋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也不能将海洋民俗弃置一旁,而要将其作为重要对象加以保护传承。
海洋民俗研究有助于海洋文化资源的科学开发利用
长期以来,学术界在传统文化的保护传承与开发利用问题上一直争论不休。一种观点认为,传统文化的保护传承与开发利用之间存在着不可逾越的鸿沟,要保护传承就不能开发利用,要开发利用就不可能有效保护传承;为了保持传统文化的原真性,应将它置于封闭的状态下保护,不能做任何开发利用。另一种观点则完全相反,认为传统文化本身就是一种具有经济、文化和艺术价值的资源,必须通过开发利用充分挖掘其内在价值,使其效用发挥达到最大化,做到物尽其值。事实上,这两种看法都是偏执一端且不可取的,其操作结果既不能更好保护传承也无法合理利用传统文化。一方面,“真空保护”论者试图找到一处与世隔绝的“世外桃源”,并将传统文化置于其中进行“无污染保护”只是一种不切实际的幻想,无孔不入的现代化潮流不会为他们保留那样一块“净土”,已经感受到现代化气息的传统文化传承主体也不可能按照他们的要求去做。另一方面,“全面开发”论者坚持实用主义原则,认为那些越是新奇越能吸引眼球的东西就越有可能成为商业开发的亮点和卖点,因此就越要想方设法对其进行挖掘利用以便从中获益,从而导致各种人为制造的伪民俗四处泛滥。近年来,“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理念逐渐为人们所认可和接受,并被广泛应用于传统文化的保护和开发,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作为传统文化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海洋民俗文化的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同样适用这一理念。因为“没有保护和传承,海洋民俗文化就会没落。没有开发和利用,海洋民俗文化同样也会被冷落。”随着滨海旅游的逐渐兴起,一些沿海地区在挖掘利用海洋民俗文化资源服务当地旅游业发展方面做了许多有益尝试,取得了较好成效。比如,青岛市依托当地海洋民俗文化资源,“建立了许多大型的民俗文化园,形成了一套比较完善的民俗文化产业链,极大地促进了青岛旅游业的发展。”
当然,我们说海洋民俗文化资源具有开发利用价值,但并不意味着可以对其进行肆意开发和随意利用,过去一些地方急功近利的错误做法教训十分深刻。例如“某些地方乱贴海洋文化标签,层层‘造节’,民俗节庆活动变成了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降低了海洋民俗的文化属性。”这种层层造节的做法既不能提升旅游文化品味,更不会使这种文化标签保持持久的吸引力,相反还会导致各种伪民俗充斥旅游文化市场。因此,海洋民俗文化资源的开发利用应慎之又慎,必须认真做足海洋民俗调查研究的文章,切实弄清楚哪些海洋民俗文化资源具有经济价值且可以对其进行适度开发,哪些海洋民俗文化资源必须严格保护不宜商业化操作,如何在开发利用海洋民俗文化资源的同时不至于对其保护传承造成破坏等。尤其是要“摒弃‘出奇制胜’的捷径心理,踏踏实实地沉入到民俗文化的内核,挖掘其精华,展现其本质,这样的民俗文化旅游方能经得起时间的考验,吸引游客一来再来。”总之,我们对海洋民俗调查研究越是深入、翔实,就越能够在海洋民俗文化资源的开发利用上把好分寸、掌握主动,就越能够把海洋民俗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做得更加科学、更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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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深化我国海洋民俗研究的对策建议
强化海洋民俗研究学术意识引导
加强海洋民俗研究人才队伍建设
推进海洋民俗研究学术平台建设
深入开展海洋民俗实地调查
要想改变我国海洋民俗研究薄弱的状况,补上我国海洋民俗研究的“短板”,最终落脚点还是要广泛开展实地调查研究,在此基础上形成更多的研究成果,不断丰富和发展我国海洋民俗研究。众所周知,以“碎片化”形式呈现出来的海洋民俗文化事象,就像洒落一地的一颗颗珍珠或是布满海滩的一个个贝壳那样极不显眼。然而,如果我们把这些零碎的民俗文化事象通过田野调查“捡拾”起来,用一根富有逻辑性的深描“之绳”将它们串连起来,那么这些民俗文化事象就可以起到“解码”海洋文化深层次意义的作用。就像用一根长绳将零散的一颗颗珍珠和一个个贝壳串连起来,最后变成精美的珍珠项链和贝壳项链一样。广大民俗学者应沉下心思、俯下身子、迈开脚步,深入海岛、渔岛和渔村,深入涉海群体的日常生活,通过扎扎实实的田野调查,为进一步深化我国海洋民俗研究打下更加坚实的基础。
文章来源:节选自《海洋强国战略视阈下的我国海洋民俗研究》,原刊于《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学报》2020年01期,转载请注明由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中心编排
作者:黄安辉,中共海南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省社会主义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