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飞(中将)
刘飞(1905.12.29---1984.10.24),原名刘松清,曾用名刘清。湖北红安永佳河镇罗家田村人。1926年在汉口加入码头工会。次年5月回到家乡,先后任乡、区农民协会主席,11月参加黄麻起义。后在家乡组织农民赤卫军,任连长。1930年1月参加中国工农红军,同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历任红4军12师29团排长、连长、营政治委员,第12师34团团政治委员,独立师政治部主任。参加了鄂豫皖、川陕苏区反围剿和红四方面军的长征。抗日战争时期,入抗日军政大学学习。历任新四军第3支队政治部组织科长,3支队第6团政治处主任,江南抗日义勇军政治部主任,江南人民抗日救国军第1纵队政治委员,江南人民抗日救国军政治部主任,救国军第5支队司令员。皖南事变后,历任新四军第6师18旅53团团长兼政治委员,第54团政治委员,旅政治部主任,旅长兼苏中第一军分区司令员,苏中军区独立第2旅旅长。解放战争时期,历任华东野战军第1纵队2旅旅长,华东野战军第1纵队第2师师长,第1纵队副司令员,人民解放军第20军军长,率部先后参加了宿北、鲁南、莱芜、孟良崮、渡江、上海等战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历任皖南军区司令员,安徽军区司令员,南京军区公安军司令员,上海警备区副司令员,南京军区顾问。是第四、五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共八大代表。1955年被授予中将军衔,荣获二级八一勋章、一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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