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货“零容忍” 国家重拳出击 规范网购轮胎乱象

8月31日下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表决通过了《电子商务法》,将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这也是我国电商领域首部综合性法律。《电子商务法》的颁布将会对规范网购轮胎乱象产生深远的作用。

假货问题仍普遍存在于电商行业

假货问题仍普遍存在于电商行业。阿里巴巴今年初发布报告显示,2016年对18万个疑似售假店铺做了关店处理,2017年这个数字为24万个。打假成效明显情况下,每1万笔订单中仍有1.49笔为疑似假货。

【改号胎,网购轮胎常见的质量问题】

作为汽车重要的安全部件的轮胎也不能避免,落地胎、改号胎、假冒名牌轮胎等层出不穷,一些电商电商平台在没有授权的情况下,竟然公然抹去制造商的产品码进行销售,并引来了正新橡胶、玲珑轮胎、双钱轮胎、嘉实多等多家企业发公告“怼”电商平台。详细见链接:《四家轮胎企业怼淘宝、京东、拼多多:“你卖的轮胎我分不出真假!”

网购轮胎质量问题频出

网购轮胎,全新的包装,打开就是这样的,直接上手就撕烂掉了

网购轮胎便宜近一半 才用几天胎面脱落了

网购轮胎竟然高龄14年

《电子商务法》明确规定!

1、商家售假 电商平台将负“连带”责任

电子商务法规定,电商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经营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或者对平台内经营者未尽到资质资格审核义务,或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

2、“刷好评”行为将被禁止

“亲,给个五星好评吧,返2元红包!”网购中,部分卖家在评论上做起文章,一方面利用“小恩小惠”诱导消费者给好评,一方面购买“水军”刷好评,这样的举动将被禁止。《电子商务法》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3、“京东自营”“天猫自营”等应标明 

《电子商务法》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在其平台上开展自营业务的,应当以显著方式区分标记自营业务和平台内经营者开展的业务,不得误导消费者。

4、擅自删差评,最高将处以50万罚款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删除消费者对其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的评价。违反上述规定者,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副主任杨合庆在回答记者提问时强调,“任何的经营者从事任何的经营活动,消费者的人身安全都应当是第一位的”。轮胎作为汽车上最重要的安全部件,关系着车主的生命安全,小邦希望政府应该加大整治一些电商平台关于轮胎销售的不法行为!为车主行车安全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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