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车难题:伤害不可避免时的道德决策
文:太平洋海岸公路
来源:京师心理大学堂(ID:bnupsychology)
原文标题:「电车难题里能撞我自己就好了」| 伤害不可避免时的道德决策
「欧迈拉斯是一座完美的城市,街道典雅干净,市场繁荣富足,市民友善快乐,大家在这里活得都非常充实而自在。
但在欧迈拉斯的某个结满蛛网的地下室里,坐着一个小孩,瘦得小腿肚子都没了,一天只能吃上半碗玉米糊糊拌油,没穿衣服,屁股和大腿上都长满了脓疮。
每个欧迈拉斯人都知道这个孩子的存在,但是也知道,如果把那孩子从那阴森的地方解救出来晒太阳,就在那一天那一刻,欧迈拉斯所有的富足美丽明媚就全得枯萎消失,这是协议。
所以,没有人去救这个孩子,只是偶尔会有一些人离开欧迈拉斯,向前走入黑暗,不再回头。」
这是厄休拉.勒奎恩的小说《离开欧迈拉斯的人》中的情节,读到它的每个人,心里或多或少都会有些不舒服,这是我们的一种道德直觉,被称为伤害厌恶(harm aversion)。
在能不伤害他人的情况下,大部分人会尽量避免伤害的情况发生。怎么可以牺牲一个无辜小孩来换取其他人的幸福呢?
但事实却经常事与愿违,在很多情况下伤害是无法避免的。
还记得那个经典的电车难题吗,一个疯子在一条铁轨上绑了五个人,火车马上就要到了,而拯救这五个人的唯一方法就是拉动拉杆,让火车走上另一条轨道,但问题在于,另一条轨道上也被绑了一个人。
在这种伤害不可避免的情况下,人们依然会更倾向于小伤害吗?最近的心理学家做了一系列的实验,来探究伤害是否可避免,对于道德决策的影响[1]。
首先,研究者发现,当伤害可以避免时,人们更倾向于做出避免伤害的决定,而不太考虑收益问题。
在面临"移除一个身患绝症孩子的呼吸机以省出六万美元用于癌症研究"和"不移除孩子的呼吸机,也因此不会省下资源用于癌症研究"两个选择时,超过70%的被试选择让这个孩子尽可能活的久一些,而不在乎六万美元。
但是当伤害无法避免时,人们更倾向希望代价的收益能最大化:
是移除一个身患绝症孩子的呼吸机,以省出八百美元用于癌症研究,还是移除两个身患绝症孩子的呼吸机,以省出六万美元用于癌症研究?
此时有接近70%的被试选择收益更大的第二个方案,牺牲两个孩子换取更多的资源,以期能治疗好这种疾病的时代早日来到。
从绝对收益上来看,第二个孩子仅仅多出了五万九千两百美元,是比第一个实验中,多出的六万美元要少的,但选择舍弃他的人却比第一个实验多很多(将近40%)。
这是不是说无法避免伤害时,人们就会转变视角,追求收益的最大化呢?也不尽然,研究者通过收益率的操控进行了探究:
A情境下,牺牲一个人可以拯救三个人,牺牲两个人只能拯救五个人;
但在B情境下,牺牲一个人只能救两个人,牺牲两人却能拯救五个人;
同样是牺牲两人拯救五人,在A情境下,不到40%的被试选择牺牲两人,而在B情境下,有接近60%的被试选择了牺牲两人的方案。
这属于一种锚定,人们在做选择时,会考虑收益比例,不希望牺牲无谓地增加。
也许电车问题过于沉重,并且离生活很远,让我们来看看轻松一点的其他实验吧,比如环保问题。
在这个实验中,研究者首先通过几个小问题,把被试分成拥有保护性价值观和拥有利益性价值观的两类人:
存有保护性价值观的个体认为,无论收益有多大,以破坏环境为代价都是不可接受的;而拥有利益性价值观的个体则认为利益至上,环境无关紧要。
面对开垦一英亩热带雨林来修建一个饮用水处理系统 VS 开垦两英亩雨林来修建五个饮用水处理系统的选择,持有保护性价值观个体的选择让人有些意外:给我狠狠的砍!
超过67%的保护性被试选择了扩大牺牲以换取更多的收益,这一比例与做出同样选择的利益性个体相当。
在伤害无法避免的现实面前,原先抱定的价值观也不顶用啦(
一系列的研究一次又一次的说明,尽管人们不喜欢伤害行为,能避免伤害就去避免,但是在伤害无法避免的时候,人们更倾向于使得利益最大化,效益最大化。
这有点像生活中的"来都来了","反正也要迟到了不如吃个早饭","破罐破摔","反正对象已经生气了,不如再快乐半小时"。
我们其实很难违抗这种本能式的思考方式,但至少咱看了这篇文章,知道这回事儿之后,碰到类似情境,能再想一想,更坚定自己的本心一点吧~
投票:
经典电车问题再调查!(只有两个选项哦!是迫选!)(单选)
1.不扳动拉杆,开向五个人。
2.扳动拉杆,开向另一个轨道的一个人。
思考与道德有关的决策问题是非常令人痛苦的,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会不停地叩问自己的价值观、道德观。同时我认为,在道德两难、伤害无法避免之时,选择利益最大化其实是人的一种自我保护——试图从积极的角度去看待这个选择。
但在生活中,选择利益最大化其实是下下策。因为生活不是简单的选择题哦,面对困境时我们是能想出多种策略的!在有所选择的情况下尽量以减小伤害为主要目标。
"如果有的选,我要做个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