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年中央军48个整编师(军)的实力装备编制1-24

一、中央军

(1)整编第1师(恢复军后番号为第1军)编制数:不详轻武器:手枪676支、步枪5896支、冲锋枪510支、轻机枪699挺、重机枪130挺、高射机枪12挺、60迫击炮144门、战防枪56支、掷弹筒236支、火箭筒30支;重武器:中型迫击炮67门、战防炮38门、野炮11门、山炮11门。

(2)整编第3师(恢复军后番号为第10军)编制数:24388人;轻武器:手枪144支、步枪6330支、冲锋枪310支、轻机枪571挺、重机枪81挺、60迫击炮144门、战防枪6支、枪掷弹筒394支、火箭筒1支;重武器:中型迫击炮40门、山炮12门。

(3)整编第4师(恢复军后番号为第4军)编制数:18898人;轻武器:手枪863支、步枪5838支、冲锋枪498支、轻机枪653挺、重机枪121挺、60迫击炮69门、战防枪36支、枪掷弹筒667支、火箭筒26支;重武器:中型迫击炮56门、战防炮2门、山炮12门。

(4)整编第5师(恢复军后番号为第5军,五大主力之一)编制数:32751人;轻武器:手枪443支、步枪12959支、冲锋枪3184支、轻机枪1021挺、重机枪179挺、60迫击炮279门、战防枪30支、枪掷弹筒586支、火箭筒52支;重武器:中型迫击炮97门、战防炮72门、山炮36门、榴弹炮12门。

(5)整编第8师(恢复军后番号为第8军)编制数:24112人;轻武器:步枪13273支、冲锋枪2466支、轻机枪1069挺、重机枪181挺、60迫击炮242门、枪掷弹筒250支、信号枪54支、火箭筒60支;重武器:中型迫击炮85门、战防炮62门、山炮24门、榴弹炮12门。

(6)整编第9师(恢复军后番号为第2军)编制数:18527人;轻武器:手枪345支、步枪10051支、冲锋枪2390支、轻机枪753挺、重机枪108挺、60迫击炮194门、信号枪144支、火箭筒46支;重武器:中型迫击炮60门、战防炮48门、山炮36门。

(7)整编第10师(恢复军后番号为第14军)编制数:16663人;轻武器:手枪381支、步枪6999支、冲锋枪732支、轻机枪638挺、重机枪120挺、60迫击炮107门、战防枪46支、枪掷弹筒506支、信号枪26支、火箭筒17支;重武器:中型迫击炮59门、战防炮12门、野炮19门、榴弹炮4门。

(8)整编第11师(恢复军后番号为第18军,五大主力之一)编制数:34502人;轻武器:手枪456支、步枪10460支、冲锋枪2564支、轻机枪957挺、重机枪193挺、60迫击炮254门、枪掷弹筒294支、信号枪55支、火箭筒46支;重武器:中型迫击炮74门、战防炮34门、山炮32门、榴弹炮12门。

(9)整编第15师(恢复军后番号为第15军,镇嵩军半中央军化)编制数:12246人;轻武器:手枪19支、步枪1102支、冲锋枪40支、轻机枪102挺、重机枪17挺、60迫击炮12门、战防枪14支、枪掷弹筒54支、信号枪10支;重武器:中型迫击炮9门、战防炮4门、山炮11门。

(10)整编第17师(恢复军后番号为第69军,编制数:24249人;轻武器:手枪258支、步枪6188支、冲锋枪303支、轻机枪592挺、重机枪137挺、60迫击炮108门、战防枪17支、枪掷弹筒443支、信号枪38支;重武器:中型迫击炮65门。

11)整编第23师(恢复军后番号为第23军)编制数:16619人;轻武器:手枪168支、步枪6738支、冲锋枪334支、轻机枪527挺、重机枪121挺、60迫击炮85门、枪掷弹筒392支、信号枪38支;重武器:中型迫击炮62门。

(12)整编第25师(恢复军后番号为第25军)编制数:23124人;轻武器:手枪463支、步枪13662支、冲锋枪340支、轻机枪643挺、重机枪117挺、60迫击炮108门、枪掷弹筒695支、信号枪56支、火箭筒18支;重武器:中型迫击炮55门、野炮12门、山炮24门。(13)整编第26师(恢复军后番号为第26军)编制数:17575人;轻武器:手枪257支、步枪7302支、冲锋枪506支、轻机枪730挺、重机枪117挺、60迫击炮88门、枪掷弹筒142支、信号枪66支、火箭筒6支;重武器:中型迫击炮45门。

(14)整编第27师编制数:24285人;轻武器:手枪144支、步枪4899支、冲锋枪318支、轻机枪407挺、重机枪80挺、60迫击炮71门、野炮12门、枪掷弹筒365支、信号枪33支;重武器:中型迫击炮44门。

(15)整编第28师(恢复军后番号为第23军)编制数:20435人;轻武器:手枪357支、步枪6433支、冲锋枪423支、轻机枪633挺、重机枪110挺、60迫击炮111门、枪掷弹筒626支、信号枪44支;重武器:中型迫击炮55门、战防炮4门、野炮11门、山炮12门。

(16)整编第32师(恢复军后番号为第32军)编制数:15883人;轻武器:手枪95支、步枪3346支、冲锋枪95支、轻机枪313挺、重机枪50挺、60迫击炮50门、枪掷弹筒214支、信号枪6支、火箭筒1支;重武器:中型迫击炮31门、野炮6门、山炮1门、榴弹炮4门。

(17)整编第36师(恢复军后番号为第36军)编制数:30788人;轻武器:手枪524支、步枪10382支、冲锋枪374支、轻机枪945挺、重机枪172挺60迫击炮144门、战防枪18支、枪掷弹筒1445支、信号枪48支;重武器:中型迫击炮92门、战防炮8门、野炮12门、山炮19门。

(18)整编第38师(恢复军后番号为第38军)编制数:23963人;轻武器:手枪240支、步枪5660支、冲锋枪304支、轻机枪573挺、重机枪93挺、60迫击炮83门、枪掷弹筒424支、信号枪56支;重武器:中型迫击炮46门、战防炮4门、步兵炮4门、野炮8门、山炮12门。

(19)整编第45师(恢复军后番号为第95军)编制数:31781人;轻武器:手枪226支、步枪6122支、冲锋枪319挺、轻机枪544挺、重机枪82挺、60迫击炮103门、枪掷弹筒189支、信号枪43支;重武器:中型迫击炮47门、步兵炮14门、山炮25门。&n

(20)整编第51师(恢复军后番号为第51军,东北军半中央军化)编制数:13661人;轻武器:手枪201支、步枪4848支、冲锋枪233支、轻机枪411挺、重机枪75挺、60迫击炮78门、枪掷弹筒369支、信号枪10支;重武器:中型迫击炮17门、山炮16门。

(21)整编第52师(恢复军后番号为第97军)编制数:16570人;轻武器:手枪293支、步枪6366支、冲锋枪377支、轻机枪549挺、重机枪93挺、60迫击炮65门、枪掷弹筒257支、信号枪13支;重武器:中型迫击炮32门、步兵炮5门、山炮6门、榴弹炮4门。

(22)整编第54师(恢复军后番号为第54军)编制数:29356人;轻武器:手枪498支、步枪16987支、冲锋枪3124支、轻机枪979挺、重机枪185挺、60迫击炮233门、枪掷弹筒297支、信号枪155支、火箭筒105支;重武器:中型迫击炮100门、战防炮32门、山炮36门、榴弹炮12门。

(23)整编第57师(恢复军番号为第98军)编制数:11719人;轻武器:手枪61支、步枪2013支、冲锋枪166支、轻机枪125挺、重机枪19挺、60迫击炮2门、枪掷弹筒177支;重武器:中型迫击炮34门、战防炮7门、步兵炮3门、山炮8门、榴弹炮10门。

(24)整编第66师(恢复军后番号为第66军)编制数:14252人;轻武器:手枪293支、步枪1846支、冲锋枪78支、轻机枪261挺、重机枪44挺、60迫击炮22门、枪掷弹筒172支;重武器:中型迫击炮23门、战防炮8门、山炮13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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