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客户信息可以构成企业的商业秘密?[商业秘密专题100篇]|民商事裁判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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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客户信息可以构成企业的商业秘密?

👉作者:唐青林 李舒  (北京律师)

编者注:本文摘自唐青林律师主编的《商业秘密百案评析与企业保密体系建设指南》(中国法制出版社2013年出版)。

案件要旨

涉案22家客户信息不仅包括客户的企业名称、地址,还包括该22家客户的具体联系人、联系电话、通讯地址、传真号码等。这些客户信息是从众多从事外贸的企业中通过联系、沟通、筛选后再进行深入洽谈固定下来的特定化的信息,权利人为此付出了一定的努力,该信息并不为所属领域人员普遍知悉和容易获得,并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且能够带来竞争优势,故认定涉案22家客户信息构成商业秘密。

法院审理

二审法院认为:

(一)关于环正公司是否对涉案客户信息享有权利

  

由于曹磊和海阔公司二审庭审中已明确认可涉案22家客户的首任法人团体秘书均是香港注册公司,即该22家客户形式上均是香港注册公司的客户,结合香港注册公司在其签署的《证明信》中已明确表示包括涉案22家客户在内的相关企业均是由环正公司直接联系、洽谈的客户,环正公司直接向该22家客户提供国际公司发展服务,香港注册公司主要是配合环正公司办理这些客户在香港、英国的必要报批备案手续。综合,可以认定环正公司与香港注册公司是合作关系,也是涉案22家客户信息的权利人。

  

(二)关于涉案22家客户信息是否构成商业秘密

  

环正公司主张的客户信息不仅包括22家客户的企业名称、地址,还包括该22家客户的具体联系人、联系电话、通讯地址、传真号码等。这些客户信息是环正公司通过报刊、网络等渠道,从众多从事外贸的企业中通过联系、沟通,从中筛选出具有办理境外公司需求的企业后,再进行深入洽谈固定下来的特定化的信息,环正公司为此付出了一定的努力,该信息并不为所属领域人员普遍知悉和容易获得。环正公司为防止信息泄露,不仅指定专人即员工赵丹云负责保管客户档案,而且还在与曹磊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客户资料给第三方,这表明环正公司不仅有保密的意愿,也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涉案客户信息的开发和利用,可以使环正公司与客户之间形成较为稳定的服务关系,能够为环正公司带来竞争优势。故法院认定环正公司主张的涉案22家客户信息符合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构成环正公司的商业秘密。

律师点评

北京唐青林律师在商业秘密领域有丰富的经验(电话18601900636,邮箱lawyer3721@163.com),办理了大量的涉及商业秘密法律的诉讼案件,还为数百家大中型公司设计了商业秘密保密体系,在商业秘密领域著有《业秘密保护实务精解与百案评析(中国法制出版社2011年出版)》和《商业秘密百案评析与企业保密体系建设指南(中国法制出版社2013年出版)》等著作,在商业秘密领域有丰富的经验。关于本案,唐青林律师认为:

涉案22家客户信息不仅包括客户的企业名称、地址,还包括该22家客户的具体联系人、联系电话、通讯地址、传真号码等。这些客户信息是从众多从事外贸的企业中通过联系、沟通、筛选后再进行深入洽谈固定下来的特定化的信息,权利人为此付出了一定的努力,该信息并不为所属领域人员普遍知悉和容易获得,并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且能够带来竞争优势,故法院最终认定涉案22家客户信息构成商业秘密。

相关商业秘密专项法律问题

1、客户名单是否构成企业的商业秘密?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的规定,所谓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本案中,涉案22家客户信息,包括客户的企业名称、地址,及具体联系人、联系电话、通讯地址、传真号码等,是环正公司多种渠道筛选出具有办理境外公司需求的企业后,再进行深入洽谈固定下来的,不为所属领域人员普遍知悉和容易获的特定化的信息,环正公司为此付出了一定的努力,能够为环正公司带来竞争优势;为防止信息泄露,环正公司指定专人即员工赵丹云负责保管客户档案,且在与曹磊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密协议等合理的保密措施。故法院认定环正公司的涉案19家客户信息符合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对该信息构成环正公司的商业秘密的主张予以支持。

案件来源

《曹磊与南京环正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侵犯商业秘密纠纷上诉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0)苏知民终字第0154号]。

作者唐青林律师简介

作者唐青林律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学位。从业18年的丰富经验。在商业秘密法律领域办理过大量案件,曾在最高法院代理商业秘密案件并获胜诉;论文曾发表在最高法院《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在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商业秘密法律精解与百案评析》、《商业秘密百案评析与企业保密体系建设指南》等著作。多次就商业秘密问题接受人民网、知识产权报、科技日报等媒体采访报道。受邀在清华大学等高校或大型企业举办《商业秘密法律保护实务》讲座。


唐青林律师出版著作

唐青林,商业秘密领域律师,不仅业务实践精湛,还注重理论升华和经验的总结,在中国法制出版社主编出版了两本商业秘密专著,分别是《商业秘密保护实务精解与百案评析》(2011年出版)和《商业秘密百案评析与企业保密体系建设指南》(2013年出版)。欲购买该书,可以在当当或京东或淘宝购买。

商业秘密领域服务范围

在商业秘密领域,我们提供的法律服务主要包括:

(1)代理侵犯商业秘密案件民事诉讼案件中的原告或被告;

(2)协助企业追究侵犯商业秘密人员刑事责任(指导组织证据、协助配合司法鉴定等关键步骤);

(3)商业秘密犯罪案件的刑事辩护(根据案情组织有效的罪轻、无罪辩护证据和法律依据);

(4)为企业建立健全商业秘密保护体系(采取保密措施、预防商业秘密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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