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林:好画是不是自己留着
好画是不是自己留着
刘晓林
中国有不少优秀的(书画)艺术家,他们当中极大多数希望自己可以出名或者名声更大些。但由于种种原因使得他们的艺术地位并不高,影响并不是太突出。一个人在生命中发生很多事情是不可控的,但有些事情只要自己想就完全能做到,比如把自己创作的优秀作品送给别人。自己的东西送给别人,谁能管得了呢?只有自己管自己。你既要出名又不想把自己最光彩夺目的艺术表现给别人,这怎么怪的了别人!?
敝帚自珍是中国人的“嗜好”,是人类的共性,舍得密不可分是整个生物界、自然界,甚至宇宙间的规律。活在社会上的我们必须将敝帚自珍与舍得调节得当才是。进一步说,自己的东西再好,如果你想让你的作品价值提升些,请你放开手脚把好的送给“重要”的“他们”吧!也许有人说,这样违背了自己做人的原则。什么做人原则,是只进不出吗?宇宙的原则同意吗?再说哪有存在社会却不与他人发生联系的?
把自己好的东西送给至少你自己认为该送的人,不免有让人产生势力的感觉。不错,谁不想让自己的生活过的好一些呢?你我认真思索过什么是势力吗?凭心而论,社会只要存在“高低”之分,势力就不会消失。即使你自己发自内心、毫无杂念同他人发生往来时,只要有人认为你们彼此“高低”不同,那么“势力”一说就自然存在。
也许有人说,我把自己价值几十万的作品拱手送给别人何苦呢?你的作品价值几十万是谁给你订的?中国的艺术家有一个很大的“不良嗜好”:自大主观。于是他们常常把自己的作品过高的评价,几万成了几十万,几十万成里几百万,依此大致做推。更有甚者,有聊发惊天狂语的:几十、几百、几千年后我就是黄宾虹、齐白石。
请狂妄至极的艺术家们冷静的记住:每一个时代能够对自己的艺术做出正确判断的人少之又少,自我做裁判是很难的事情!只有寥若晨星的几个人才有资格、有能力对自己的作品做出不二之判,绝大多数的艺术家及其作品的价值就是由他人说了才算。自己认为好,鬼才相信!
每个人,尤其是艺术家如果把自己的优点束之高阁,不让他人知晓,你将永远是地下的金子!金子如此尚且不易发光,自诩的金子如此更别想发光。
好画留着,我想到了毕加索,因为他好画常常不留着!据说他到和他同时代的一大画家家中去,索要人家自认为不太理想的作品,他把对方的“劣作”挂在自己家中,而把自己理想的作品送于对方。狡猾的毕加索这不是明显的让别人难堪,以显己能吗?
“哪有好粉不往脸上擦的!”这是我一次购买路边商人的水果时,因觉得好的小果在筐篮的下边于是倒了一通而被“水果西施”训导过的话。把你好的作品尽可能的呈现给世人吧!自己藏着谁知道?更不要觉得自己的买卖做赔了:现在10万的作品以后就值1000万了,除了自己的虚荣,谁能给你担保!
好画为出画册而用吗?好画为自己做艺术总结而用的吗?每一幅作品都犹如是自己的孩子,好的作品更是!甚至等同于自己的生命。如果一个人的“孩子”超过了两位数、如果一个人的“生命”有N多条,我们还会倍加珍惜吗?世界上有许多事物不是多多益善的!一个人“珍藏”了为数不少的好画,流到社会上的都是草草之作,这看似如意的打算、实则是愚蠢的下策。最后补充一句,留的究竟是不是好画还不一定!
附图九天居士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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