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申之星”老板被判刑入狱!假冒三轮车品牌可获牢狱之灾!
商情,专注行业20年
都说三轮车产品制造水平较低,技术含金量较低,这种误解让很多行业违法商人做出一些令行业唾弃的不耻之事。
我们都知道江苏宗申车业有限公司是淮海控股集团与宗申产业集团强强合作的国家优秀企业,产品实力更是毋庸置疑,品牌知名度享誉全行业。
正是因为名声好,也成了很多违法商人所假冒的对象!
2016年6月7日,江苏宗申车业有限公司向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举报称,该公司没有在海南委托任何企业、单位、个人加工、拼装、生产“宗申之星”电动三轮车,但在海南部分地区发现部分工商户销售的电动三轮车车厢上贴有“宗申之星”字样,以“宗申”电动三轮车名义误导消费者、欺骗消费者,严重侵犯了“宗申”商标的专用权。
随后,定安、乐东、白沙、昌江、澄迈、临高工商局分别从当地一些经销商处查扣贴附“宗申之星”商标标识的假冒“宗申”电动三轮车共50辆。据经销商表示,这些假冒车都是“王某山”亲自上门推销的。王某山上门自称是“宗申”电动车厂在海南的经销代理商,在洋浦有个大仓库,老牌子、质量好、好卖,于是他们都以为是“宗申”厂家生产的车,便先后多次向王某山进货。
2016年6月20日,工商部门从王某山组装生产电动三轮车的板房内查扣成品车28辆(其中2辆已经贴附“宗申之星”商标标识)、半成品车30辆及各种零部件。经对从经销商处及板房内查扣电动三轮车进行抽样鉴定,其中26辆部分性能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条件要求。通过比对宗申厂家的车辆和查扣的车辆,查获的车辆车厢贴附“宗申之星”标识,且“宗申”两个字放大、黑体,较为突出,而“之星”两字较小,且系浅色,不突出、不显眼,极易与“宗申”车辆贴附的商标混淆。之所以冒用“宗申”品牌,王某山说,“因为‘宗申’牌电动三轮车是我国有名气的牌子,质量和销路好”。
近日,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王某山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对其作出判决:
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5万元。扣押的贴附“宗申之星”商标的电动三轮车52辆、未贴附商标的电动三轮车成品车26辆等物品没收,上缴国库。
品牌是企业的核心价值,是企业无价的资产。在市场上享有较高知名度、美誉度的品牌本应该能给企业带来巨大的利润,可是因为假冒贴牌车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不仅影响了品牌的形象,也给终端市场造成了视觉混淆。
厂家应该通过强化产品打假的执行力和效率,并联合全国各级工商政府机关,严厉打击假冒、贴牌行为,维护消费者和经销商利益。对于消费者来说,山寨品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一味追求“低价”与“贪小便宜”,只要相信便宜没好货、一分钱一分货,相信受骗或者买到假货的情况会大幅减少。
再者说,作为经销商一定要对于产品的真伪做好辨认,品牌实力有高有低,正规三轮车厂家并不少,千万不能贪图便宜选择那些假冒品牌的产品,如今大品牌市场布局十分广泛,千万别存在侥幸心理,一旦被抓住,很有可能受到牢狱之灾!
▶注意了!又一贴牌车企业被电视台曝光了,“奥迪、大众、现代、金城、嘉陵等”品牌都可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