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曹雪芹《红楼梦》作补书的两个问题——答读友问(代序)
为曹雪芹《红楼梦》作补书的两个问题——答读友问
(代序)
张之
(本文原刊于1987年第4期《西南民族学院报》,后为河南人民出版社出版的《红楼梦新补》的代自序。)
一、为什么补
《红楼梦》是公认难补的,勉强去补,自不免受到续貂之讥,甚至挨棍子,何如歇息心力,藏拙避辱呢?这是因为:
1.《红楼梦》本身的需要。
《红楼梦》通过一个封建贵族家庭的破败,反映封建贵族的诸般矛盾及其崩溃,对封建主义的各个方面,几乎都作了批判,写出了许多活生生的典型人物。这一切按作者曹雪芹的原书,是用一百一十回来完成的,传世的八十回远远未曾完结,后三十回书“迷失无稿”了。这是极为不幸的事,是中国文学以至世界文学的巨大损失。
前八十回书,以元春晋封省亲“烈火烹油”的景象为代表,写贾府的极盛;自探春理家起,渐见衰飒;至贾母生日后,衰象便显著了。然而众多重大事故尚未写出,作者创作意图尚未明确地体现出来,便告一段落了。按照正文的暗示、伏线与脂批的提示,知道后三十回大故迭起,以贾府抄没,诸人或殁或散,落了个“一片白茫茫”结束。在这些大节目中,封建贵族的不可救药,将要有十分清楚而又是多方面的表达。各个主要人物,将各有异乎寻常而又在情理之中的可悲结局。前八十回的苦心经营将要明确地显示出来。后三十回将有更多的发人深思之处。没有后三十回,不仅形式上不完整,而且书之真正主旨不易见出。曹雪芹的“一把辛酸泪”将真个不易理解。所以,从《红楼梦》本身说,亟需补出后三十回。
为曹雪芹《红楼梦》补写后三十回与《续七侠五义》之类的作品不同,那些是正书已完,另行续写;而与褚少孙补的《史记》“三王世家”“龟策列传”相似,都是原书部分篇章散佚,后人为之补写的,其不同的是,褚先生所补部分,即令不补,并不影响全书主旨,对其他部分影响也不大,而《红楼梦》后三十回如不补出,便影响全书主旨的显示及前八十回人物、情节之完整了。
2.有违反曹意并冒充曹著的程、高续书四十回行世,尤其应该为曹氏补出后三十回。
曹氏逝世不过几十年,程伟元、高鹗续写后四十回,冒充是曹氏原稿,与前八十回一道印行,骗了不少人,知道真情的人不多。《高续》如果符合曹氏原意,只将他冒充的面纱挑开,也就罢了,如果它不合甚至违反曹意,就不能仅仅挑开面纱,必须将后三十回补出,告诉读者曹氏的原意。这里的问题是:《高续》是否违反曹意。在谈这一点之前,有几句题外的话,不得不说。我不愿意批评《高续》。程、高续书,我补书,都是从第八十一回起,尽管拙著与《高续》绝不相同,但我们是不同时代的同行。俗话说:“同行是冤家”,又说:“文人相轻”。我不愿意这两句话表现在我身上。因此,不少同志让我评论《高续》时,我都婉辞了。
然而现在谈到我为什么要写补书时,却不能不对《高续》说几句话,否则,为什么要补书的道理便说不清楚。其实,《高续》违反曹意处,许多红学家、研究者都早已论述过。比如曹氏《红楼梦》反对封建主义,写一个贵族之家的彻底破败。《高续》维护封建主义,写一个贵族之家虽有衰落却还要中兴等等。这些都毋庸重复。我这里只从《高续》对脂批的态度这一点来说。众所周知,脂砚斋们是见过后三十回曹稿的,脂批中提示了一些后三十回情节与人物结局。比如:贾府抄没、宝玉凤姐入狱、贾芸探监(庵)、红玉救凤姐、茜雪慰宝玉、刘姥姥救巧姐、巧姐与板儿结缡、误窃通灵玉、凤姐拾玉、甄宝玉送玉、宝玉生活困苦、袭人琪官供奉宝玉宝钗、宝玉宝钗叙旧、宝玉悼黛玉、“落叶萧萧,寒烟漠漠”、证前缘、情榜,“宝玉情不情,黛玉情情”、刘姥姥三进荣国府、贾菖贾菱配药、贾芸红玉成亲、贾芸有作为、宝玉得红玉之力、贾琏青丝事发、贾菌贾兰成名、妙玉屈从白骨、妙玉流落镇江、袭人出嫁后麝月代任、宝玉打发丫鬟、癞僧跛道不再出现、宝玉宝钗袭人间轻俏艳丽的闺房生活、“薛宝钗藉词含讽谏,王熙凤知命强英雄”、“寒冬噎酸虀,雪夜围破毡”“花袭人有始有终”、柳湘莲作强梁、贾雨村扛枷锁、卫若兰射圃故事,等等。也是众所周知:《红楼梦》开始传抄,便是正文与脂批都有的。程、高自供,他们收集了许多抄本,说:“书中前八十回抄本,各家互异,今广集核勘,准情酌理,补遗订讹”。程、高见过脂批是肯定的,然而上述脂批提示后回之数十事,《高续》中却一事也无。这现象如何解释呢?是他们收集到的许多抄本都是白文本?这当然是不可能的。如果说《高续》是曹氏原稿,程、高仅补了缺佚之处,那么上述数十事脂批写得明白,为什么不补出呢?如果说上述数十事都是曹氏旧稿中有的,后来改变了写作计划,曹氏自己删了去,改成通行本后四十回的面貌,笼统地说,改变写作计划是常有的,但不能把脂批提示的如此众多的后文都改变啊!尤其改变后与脂批提示的、前八十回暗示的内容精神大相违背。以曹雪芹的为人,能这样以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来改变写作计划吗?如果说《高续》是曹氏写作过程中较早的书稿,后来才改成脂批所提示的内容,那么,《高续》的“准情酌理,补遗订讹”就是取其前稿而“订”其后稿之“讹”了,《高续》的价值还有几何?都是解释不过去的。只能是,脂批提示的后文情节,尤其最重要的抄没、狱神庙诸事,反封建意味太浓厚了,有伤清廷尊严,有伤所谓名教,于是程、高一类人便抛开脂批所示,另立炉灶,别续四十回,以使“不悖于名教”,获得“名公巨卿”的赏识。或以为《高续》也写了黛玉夭折、宝玉宝钗成婚,贾府四艳结局也基本上与有关脂批相近,还是采用脂批的。这几点自然是事实。不过这些即令不看脂批,单看前八十回,尤其是十二曲、册子词的明显暗示,也必得如此写的。不然,篡改之迹不就过于显露了吗?所以《高续》对脂批的态度是不加理睬,自走其“不悖于名教”之路,另起炉灶续了四十回。《高续》违背曹意是明显的,必须为曹氏补出已经“迷失”的后三十回,使曹意大白于天下。
3.近二百年来形势发展的需要。
二百年来,不仅由于《高续》违背曹意,冒充曹著,使曹意不为广大读者所知,使通行本《红楼梦》前后两部的精神互相矛盾而不能统一,而且自清中叶以来,又有曲艺、戏曲、美术等多种文艺形式改编了包括《高续》在内的通行本《红楼梦》,及至电影兴起,又搬上银幕,连同连环画等,使《高续》的内容几乎家喻户晓、老幼皆知。非常广泛的读者、听众、观众误认《高续》内容即是曹著后半部的真面目,弄得真假不分。当我向朋友们谈起曹雪芹原要写贾府彻底破败时,有位朋友不信,反而据通行本的贾氏中兴,指我是胡诌。这可真应了“假作真时真亦假”那句话了。“五四”以来许多人著论,认真揭出《高续》冒充曹著的底细,或论述《高续》违背曹意,后来出版的《红楼梦》在曹雪芹名下,添了高鹗之名,告诉读者,后四十回不是曹著,然而在广大读者、观众、听众中仍有不少人不了解《高续》违背曹意。这是为什么?我认为这应从论文与文艺作品的不同特点、不同作用、不同读者对象去理解。论文的读者范围小,而文学艺术作品的读者、观众、听众的范围大得多。许多红学论文在广大群众中的影响,抵不上一出《红楼梦》戏,更抵不上一部《红楼梦》电影,何况多种文艺形式仍在有意无意地宣传《高续》内容呢?如此情势,自然要出现“假作真时真亦假”的现象,这就逼使人们思考了。
二百年来有众多文学艺术作品有意无意地为《高续》内容作了宣传,而未见哪一种文艺形式的作品为曹氏后三十回作宣传(我见闻不广,或许有的)。这自然主要是因为后三十回已经“迷失”,改编者无所依据。如此形势,向热爱曹雪芹《红楼梦》的人提出该不该拨《高续》之乱,反曹著之正,要不要依曹氏本意补写后三十回,用文学艺术形式宣传与保卫曹雪芹的《红楼梦》的问题。文学艺术形式是多种多样的,首先是小说,因为《红楼梦》毕竟是小说。
因此,补写《红楼梦》后三十回,不能与为缺臂女神维纳斯补臂相比。维纳斯像不完整了,但它没有一条违反它而又冒充它的假臂存在。不给维纳斯补臂,不过是此像之臂已缺,原来是何模样,不知道。不为曹氏补书,则曹氏真意将继续在广大读者、观众、听众中被《高续》之类作品所歪曲。同样道理,为曹氏补出后三十回的必要性、紧迫性大大超过褚少孙为司马迁补《史记》。附带一句,褚少孙所补部分,明确地标有“褚先生曰”的字样,其文德是无可非议的,他并未冒充是司马迁的旧稿。
二、如何补
既然是为曹雪芹的《红楼梦》做补书,就应该按照曹雪芹的意图去写。曹氏后三十回书稿“迷失”了,它的内容,前八十回暗示的很少,更不具体。幸而还有脂砚斋们的批语在。脂砚斋们以曾经见过后三十回的语气,在批语中提到后三十回的一些情节和一些人物的结局,虽然还不多,却是异常宝贵的。这些脂批所提示的内容,较前八十回中的伏笔、暗示更加明确和丰富。按曹氏原意去补书,就应遵循这些脂批。所以我认为,补书者如果由于对曹雪芹真意(应包括前八十回正文精神以及暗示、伏笔、脂批提示等各方面所显示出者)理解不够,因而不能巨细皆合,那是限于水平或努力不足;如果以实用主义的态度,对脂批提示加以挑选,合自己观点者遵从,不合者不遵从,那就谈不上为曹雪芹补书了。这是一个方面。再一方面,如果因为遵从脂批提示做补书,致使不符合受《高续》影响的某些所谓“读者心理”,便不遵从脂批提示,那就更谈不上为曹雪芹补书。因为这些所谓“读者心理”,有它的历史背景,是在曹氏后三十回“迷失”,程、高续本冒充曹著的历史条件下逐渐形成的。一旦曹氏真意广为宣传,读者自会有所辨别,读者心理必然出现变化,所以问题不在于目前某些“读者心理”如何,而在于是否遵从曹氏本意。
比如脂批有:“袭人正文标昌(目):花袭人有始有终”,又有:“茜香罗、红麝串写于一回,盖琪官虽是优人,后回与袭人供奉玉兄宝卿得同终始者,非泛泛之文也”。据此,知后三十回中的袭人,与宝玉、宝钗得同终始。这一点恐怕不大符合某些读者的口味。因为不少受《高续》影响的人,认为袭人是个坏人,坏人还能“有始有终”?坏人还能供奉旧主?补书者面对如此情势,要不要或敢不敢遵从脂批,去写袭人供奉宝玉、宝钗得同终始?我认为脂批是不应回避的,应该写出它可能概括的内容来。
为曹氏补书不能迎合某些已经形成的框框。《高续》流行一百八十年来影响很大,在某些研究者心目中,已经形成了某些框框。比如:说贾政是宝玉的死对头,始终逼宝玉应举。其实,脂本第七十八回很明确地交待过,贾政不再逼宝玉做举业。这交代在通行本中被高鹗一类人删去了。《高续》中则有“试文字宝玉始提亲”,写贾政仍逼宝玉做举业。这个框框明显是受高续影响。补书者违反这类框框,可能受到指责,迎合它,可能获得赞赏。如果迎合这种受《高续》影响的框框,不过加强了对曹雪芹《红楼梦》的歪曲罢了。
也不可能全听红学研究者的意见。研究者们研讨多年,都有贡献。他们在许多问题上都有争论。争论虽是应该的,但你要听研究者的话去做补书,可听哪一位呢?便是有比较多的研究者对某些问题有比较一致或相近的看法,也未必便可依从。因为学术问题是不能票决的,当然也不能凡属少数便正确。只有依靠自己的研究,参考各家各派的意见,方才比较妥当。至于某些研究者将程、高续本与曹著八十回——精神相背的两部书——合在一起做研究,其所得出的研究成果难以尽合曹意是明显的,更不能一例依从。所以做补书对研究者(也包括清、民国两时期的研究者)的意见,一方面重视,一方面不能都照办。
更不能搞改良。前几年有位同志好意建议,说是:不必另起炉灶,只将《高续》违反曹意处改过来即可。这位同志虽是维护《高续》,倒也承认有违反曹意处,总是实事求是,只不过要搞改良。《高续》违反曹意处有多少呢?如果只是个别或少数地方,我们又不坚持为曹公补书,而愿为《高续》改书,那倒也未尝不可。然而《高续》违反曹意处实在太多,改不胜改。就如前面提到的那么多脂批提示,《高续》都未写出,如为《高续》改书,便应都补写出来,还有四十回书应压缩为三十回的问题。其他违反曹意处且不计算,仅此补写、压缩两项,改的结果,还能留下多少!所以为《高续》改书的改良方法是不足取的,何况还有个愿为曹雪芹补书,不愿为《高续》改书的问题呢!《高续》对曹雪芹的后三十回是另立炉灶,为曹雪芹补写后三十回,也自然要抛开《高续》来个另立炉灶。
以上几点,归总一句话,做补书要力求合乎曹氏原意。与其改变曹意,倒不如不补。
我爱曹雪芹的《红楼梦》,我崇拜曹雪芹。我爱的东西缺了角,我想把它补完整;曹雪芹的真意被歪曲了,我想把他的真意写出来。所以,我虽浅学无文,还要斗胆为曹公补书。
我做补书只依曹意为准,既不愿掺杂别人的东西,也不敢妄加自己的东西。尽管我对原意的理解未必全面、深刻,但我是努力这么做的。在模仿曹雪芹的语言和笔法方面,做得不够的地方,就更多了。以上这些都请读者批评指正。
图书信息:
书 名:《百十回全评石头记》
作 者:【清】曹雪芹 著 张 之 补著
【清】脂砚斋 评 唐孝方 补评
出版社:江苏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8年1月
书 号:ISBN978-7-5684-05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