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你很好我就可以努力的去过后半生了‖文/文翎月

看到你很好我就可以努力的去过后半生了

爱情很纯粹,可长大的我们越来越不敢去触碰这种叫爱情的东西,因为遇见太难,现实太惨。

初见,一眼倾心

吃完饭从食堂出来就看到前面一群叽叽喳喳的女孩子,与男生相比,她们总是那么的爱笑,爱闹,不会像男生一样道貌岸然实则禽兽。想着想着便到了宿舍区,有一个身影从人群中分离出来,可能是一群人中只有她穿了一身黑色的衣服,我便注意到了她,她笑着说:“我不回去了,你们先走吧。”这句话说完之后一个活泼开朗的女孩子,突然变得高冷起来,把手插进上衣的口袋,深吸一口气,腰板挺得很直,迈着大大的步子,快速的向前走。我很好奇,大中午的,她一个人孤零零的会去哪里。不知是被这个酷酷的姑娘吸引了,还是内心的荷尔蒙作祟,我在后面悄悄跟了她好久。她进了体院馆,打开了体育馆所有的灯,在空空的地板上铺了两个垫子,样子很像一只勤劳的小蜜蜂,心安理得的躺在了垫子上面就像进自己家一样,我敢肯定她一定不是第一次来这里了,动作如此行云流水,不得不让我佩服。我很好奇,她自己一人在这儿,难道不害怕吗?万一有什么人来了怎么办?突然升起的保护欲,让我有了守护这个女孩子的冲动。我悄悄地坐到了看台的角落静静的看着她,她躺在垫子上,阳光透过排气扇的叶片打到她的脸上忽明忽暗,每一次明暗的交替都仿佛和我的心跳同步。我怕她发现我,认为我是个“偷窥狂”;又怕她看不见我,这样她就不能察觉有个人在默默的关注着她。在之后的日子里,我尾随了她很久。日子久了,总是莫名的关注她的消息;总是愿意停在那个街角,等她出现在我的视野里;万一那天找不到她,心就会发慌,生怕她偷偷换了“秘密基地”,我也就此和她失去联系;越来越不愿意看她叽叽喳喳的样子,因为那个高冷的姑娘才是个属于我的。

相识,暗生情愫

后来托哥们帮我打听这个女孩儿的消息,哥们贱贱的对我说:“这小妞家里有矿,父母双全。”可我为什么总能看到她的失落和无助。无意的同学聚会我很荣幸的要到了她的手机号码,她那天笑着对我说:“我们好像在哪儿见过。”为了这句话我把杨宗纬的《我们好像在哪见过》单曲循环了半年。那是我们开始。终于有机会走进她的生活,可以不用偷偷在她的后面跟着,可以在她叽叽喳喳的时候和她肩并肩一起走。我像个哥们一样在她身边陪了她好久好久,教她篮球,教她街舞,看她耍酷,看她喝酒,看她吸烟,我知道她可能不是好姑娘,却控制不住自己的感情,一点一点沦陷。相恋,电光火石那天我在悠闲的看视频,她突然给我来了个电话,我激动地坐了起来,接起电话里面传来焦急的声音:“你来雷石KTV接我好不好?,我被人缠上了。”“好,你等着,别挂电话。”等等我马不停蹄的冲到KTV的时候,她正在努力的想从一个男人手中挣脱出来,旁边还有好几个人,我趁他们不注意挤进人群里拉起她俩的手就往外跑。后面的人开始骂骂咧咧、指指点点。其实只要她在身边,这一切都不重要了。我们奋力的向前跑着,风从耳边呼呼地刮过。原来真的有人可以让你弃自身安危于不顾,原来真的有冲冠一怒为红颜。我带她从雷石出来,心里总想骂她一顿,我生气她怎么可以这么逞强,我生气她怎么可以两个小姑娘就可以去这么鱼龙混杂的地方;我很生气她弃自己的安危与不顾,同时我又很庆幸在危难关头她第一个想到的是我。可一回头看到她的脸我就想抱抱她,温柔的告诉她“没事了,一切有我。”看到她像小媳妇一样唯唯诺诺的跟在我身后半步的地方,慢慢悠悠的走,像个知道错了的孩子自己就心软的不成样子。我转个身,停了下来把她拥入怀中,说:“以后别在我面前逞强了,我保护你。”说完我想把自己的舌头咬下来,因为怕逾越,怕被拒绝。。她扬起挂满泪痕的脸说:“好。”其实就在她说好的那一刻,我也不敢确定她是不是真的接受了我。确定关系的我们如胶似漆形影不离,我不用再偷偷摸摸的藏在墙角,再也不用坐在看台的角落看她睡觉,再不用压抑心内的暧昧丛生,而她也在没有去过那个体育馆。我们一起骑着单车穿过大街小巷,因为当时我们都在外地上学,所以不用顾及当地人的眼光;一起买对方喜欢吃的东西相互品尝,因为想让彼此记住自己喜欢的味道;我们一起在篮球场上挥汗如雨,在当时我们认为既像哥们,又像恋人的关系是最好的;我们在学校的晚会上一起跳街舞,因为彼此长时间在一起的默契和不服输的性格,所以无论我们站那都很吸睛。后来我才了解到,她原来只有想家的时候才会去体育馆,她告诉我她的妈妈在北京,每次打电话,都会以争吵告终。每次在她无助的时候,一个电话打过去,她的妈妈都会说,“钱我明天给你打到卡上,还有别的事吗?没有的话我先忙了。”原来她是个外表冷酷,实际上内心极其缺乏安全感的人。所以我想守护这个姑娘,成为她可以依靠的人。

相守,一腔热血

不知不觉就到了毕业,都说毕业季是分手季,为了打破毕业就分手的魔咒。我仅凭着一腔孤勇,离开父母去她所在的城市打工,只是为了能和她在一起,那时的我认为只要我们努力然后抱着一定会在一起的决心就可以守护好我们口中的白头偕老。不知道那时的我们是低估了现实的残酷酷还是根本没有认清现实的模样,总之走着走着就必须要分开了。我们生在一个要有楼要有车的时代,她的妈妈见多识广又怎么甘心自己的女儿嫁给一个穷小子,而我也知道我给不了她想要的生活,因为在上学的时候,她一个星期的生活费比我一个月的都多。可是我依然不想放弃,因为我知道遇到一个喜欢自己,自己又喜欢的人,真的很不容易。可是离开了学校这个乌托邦有什么事情是容易的呢?因为离开了家,我连个栖身的地方都没有;因为离开了父母,我大大小小的事情都自己打点;因为这个城市我谁都不认识,我所有的委屈只能往自己的肚里咽。所以我终于坚持不住了。

相离,痛彻心扉

在我打算回家的那一刻,我依然抱着不想放弃的决心。但是我也知道她家有个不远嫁的传统。在我回到家之后,我们打了最后一通电话。我告诉她:“以后你遇到什么事情一定不要逞强,明明是一个撒娇就能解决的事,就不要自己去抗;不管以后你遇到的是一个怎样的人,你都记得要成为最好的自己,因为即使你不在我的身边,我也希望能看到你平安喜乐。”就在2007年的十月,那个我心心念念的姑娘和别人步入婚礼的殿堂,手捧鲜花的她笑容很灿烂,我能看得出她是幸福的。我在最无能为力的年纪遇到了自己想守护的姑娘,所以终究是一场错过,不过我从不后悔,因为她始终停留在我有一块钱愿意为她花九毛的年纪,因为她始终会是在屁股后面喊我“阳哥”的晨晨,只是不再是我的唯一。看到你很好,我以后也要努力把生活过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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