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法定继承程序和遗嘱的有关规则

在德国继承遗产是要交税的,但是如果合理利用避税规则,就能避免交很多钱。所以很多人在生前就开始处理可能留下的遗产,因为提早写好遗嘱可能为继承人省下很多麻烦和费用。今天就来简单介绍一下德国的继承法。

德国法定继承程序

在德国,如果没有提前写下遗嘱,就是根据法定继承程序继承。法定继承人是按照亲疏关系分层的,法定配偶之间当然可以互相继承。然后第一级是儿女和孙子女。如果这一级没有继承人,那么第二级继承人顶上,分别是父母,兄弟姐妹和侄子侄女。如果前两层都没有继承人,那么就由第三级继承,分别是祖父母,阿姨,叔叔和表兄妹。具体如图:

这个继承程序是和中国不同的,中国的继承法中父母和子女是财产继承上是同一级别。

免税额每十年计算一次

在德国继承遗产是要交税的,如果遗产过多,出于避税目的,可以将资产每十年转移给自己的亲属。这种赠予在德国法律中属于提前得到的遗产,所以相关征税规定和遗产税完全相同,之所以要每十年转一次,就是为了充分利用免税额。受赠人(或继承人)和赠予人之间的亲缘关系越紧密,免税额就越高,如配偶和注册伴侣每十年可获得50万欧元的免税额。子女每十年可获得40万欧元的免税额。孙子女和侄子侄女的免税额是20万,父母和祖父母是10万,其他兄弟姐妹和朋友的免税额较低,只有2万。具体如下:

遗产税要征收多少?

超出免税额的资产必须征税。一般来说,继承的财产越是多,那么需要征收的遗产税越高。因为税率也是不同的。具体如图:

为什么建议写遗嘱?

在德国没有遗嘱的话,法律继承程序就生效了。这并不每个人想要的。特别如果涉及再婚家庭或同居家庭,没有遗嘱可能就意味着家庭纠纷。因此,立遗嘱人应清楚明确地写下他们的遗嘱。注意,在德国,非婚姻伙伴关系和没有注册过的同性伙伴关系,在继承方面是没有法律保障的,如果配偶去世,双方没有子女的话,那么就完全是死者以前的亲戚继承了。

德国遗嘱的有关规则

  • 规则1:在德国,遗嘱必须是手写的!由计算机或打字机打的遗嘱无效。签名(名字和姓氏)之外,还不能缺少写遗嘱的地点和日期等信息,指出出生日期。

  • 规则2:遗嘱是可以随时更改的!立遗嘱人可以更改,撤销或重写遗嘱。所以日期和手写的签名一定不能丢失。始终应该以最新的版本为准。

  • 规则3:立遗嘱人应作出准确,明确的安排!它可以对继承人施加禁止条款,如禁止离婚,禁止变卖,或对某件物品(遗留物)指定归属等。

  • 规则4:最好能获得专业人士的支持!特别是在复杂的财务状况下,寻求律师,公证人或银行顾问的帮助是有意义的。

  • 规则5:有必要的话要定期更新遗嘱!因为税法或家庭关系会随着时间以及财务状况的变化而迅速发生变化。专家建议至少每三年检查一次遗嘱,并在必要时进行调整。

  • 规则6:注意法律上规定了强制性的部分!例如,配偶/子女的继承权是不可能完全被剥夺的,他们可以从遗嘱中规定的继承人那里索取属于他们的强制性部分,这部分相当于他在法定继承程序中应得的一半。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必须承担偿还强制性部分的义务。

  • 规则7:如果要遗嘱更有说服力,那么公证或遗嘱认证法院是合适的场所。

  • 规则8:谁要出具公证的遗嘱,则必须支付咨询和公证的费用,那么这种遗嘱(Notarielles Testament)可以代替所谓的继承证书(Erbschein)。Erbschein是继承房产后到Grundbuchamt改名需要出示的文书。但是如果有了Notarielles Testament,那么就代替所谓的Erbsche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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