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合同纠纷代理词
债权人的代理律师在为诉讼做准备的时候,需要写一份欠款合同纠纷代理词,这份代理词有什么作用呢?这份代理词可以作为法官判决的一个依据,也是阐述事实的一个方式,作用是非常大的,那么律图小编就为大家推荐一份欠款合同纠纷代理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欠款合同纠纷代理词
民事代理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辽宁XX律师事务所接受xxxxxx有限公司的委托,指派我作为其与xxxxx书刊印务有限公司(曾用名:xxxxx书刊厂)因纸张欠款案的诉讼代理人。在庭前,我认真核实了案件事实、仔细听取了委托人的陈述,认真查阅了案卷材料;今天又参加了法庭调查,通过这一系列的诉讼活动,我对本案情况有了比较全面的了解,针对本案的基本情况,提出如下代理意见,供合议庭参考,希望合议庭采纳:
一、原、被告之间是纸张买卖合同关系,有纸张供货交易记录,系长期合作关系。
被告原企业名称是:XX书刊厂,是XX印刷厂,归属铁岭民政局,原企业由厂长xxxx承包经营;后企业改制,xxx买下该厂并更换其女儿xxx为法定代表人,由xxx负责日常经营管理,现企业名称为XX书刊印务有限公司。
在被告更名前,原告一直为其提供纸张供货服务,开始时,双方还会签订纸张供销合同来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证据1、2证明),随着交易往来的频繁,双方有了信任的基础,为方便交易,双方形成了由原告按被告的订货要求,以代办托运或者被告自提的方式交付纸张、并有原告开具纸张供货增值税专用发票、被告验收并出具收条的交易模式。在此种交易模式下,双方一直合作很愉快。
被告更名后,双方仍延用此种交易模式,合作关系一直良好,故即使双方在此后交易中没有签订具体的纸张供销合同,但收条具有合同的效力,证明双方存在纸张供销关系,从证据目录的显示可知:双方是长期合作关系。
二、20XX年6月18日、7月12日被告所写的收条有纸张供销合同的效力,合法有效,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收条是被告在收到原告提供的纸张后,经验收合格所出具的收到纸张的凭证。上述收条证明双方存在纸张的供销关系,具有纸张供销合同的效力,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故被告在收到纸张后,应当及时支付支付价款。
三、原告已履行完纸张供货义务,并开具了纸张供货发票给被告,被告已接收,被告应支付欠款共269661.25元整。详细来讲:
1、 从20XX年5月25日(增值税发票三张),原告共向被告供应纸张总吨数为:65.871吨;总价款合计共:337374.4元整;
2、被告分别于20XX年5月18日、20XX年6月3日支付现金10万元、20万元给原告,合计共30万元;扣除被告支付的购货款,被告未支付的货款为:337374.4元—300000元=37374.4元;
3、根据双方的约定和交易习惯,纸张供货的方式为代办托运,由被告支付运费:从明细账中知道:被告分别于20XX年5月4日、20XX年5月20日支付运费3150元、350元给原告合计共3500元整;
4、 扣除运费的款项,被告未付欠款为:37374.4元-—3500元=33874.4元;(第一笔欠款)
5、原告分别于20XX年6月18日(2张)7月8日、7月12日开具了共四张供货发票,供货总吨数位:66.159吨,总价款为:332486.85元;
6、20XX年6月18日,被告曾委托原告为其购买手机一部,手机价款为:3300元,并且手机已交付给被告,故手机费用应由被告支付;
7、20XX年7月1日,被告支付现金100000元给原告,故第二笔欠款的总额为:332486.85元+3300元—100000元=235986.85元;(第二笔欠款)
综述:结合上述情况的分析,可得出:被告所欠的总额为:
第一笔欠款额+第二笔欠款额=235786.85元+33874.4元=269661.25元。
四、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百一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的规定,被告收到纸张后,未履行支付价款的义务,原告多次找被告协商,被告都以各种理由推脱,有恶意欠款的嫌疑,使双方的信赖利益遭到危机,为维护交易秩序、保护交易安全,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依法对被告提起诉讼,希望贵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及时归还欠款!
综述:原告已经履行了纸张供货义务,该义务已经履行完毕,被告却未完全支付价款,故被告应当及时归还欠款。
委托代理人:辽宁XX律师事务所
王XX 律师
二0XX年X月XX日
从代理词内容中可以得知既分析了案情,也提到了证据,还提起了申诉请求。这都是法官最后判决的参考一项依据,所以律师代写的代理词是非常重要的。如果需要写代理词,小编建议去律图网站找专业的律师服务,可以给予更大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