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大学 胡大雷 教授 ‖ 从文艺批评到文学批评:兼论先秦乐学转型与“诗三百”由乐而文
胡大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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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当《尚书·舜典》论“诗、乐、舞”三位一体,称“诗、乐、舞”为递进关系时,是在说,从抒情达意而言,诗为初始阶段,舞为高级阶段,为文艺活动的高端化的终结。如此批评,已是文艺批评的雏形,乐官也可以说是以乐学为专长的文艺批评家。而作为古代诗论开山纲领的“诗言志”,是涵括在文艺批评之中的,文学批评尚未独立。文学批评脱离文艺批评而独立,是伴随着“礼崩乐坏”以及乐学转型的进程实现的。远古的乐官,有特殊才华且带有某种神秘色彩;乐官典掌音乐事务,既是文艺作品的生产者,又是批评家;他们以“乐”从政,如师旷一类的乐官,并实施乐学批评。春秋时期,“礼崩乐坏”的最初显现,是乐官失职,或不秉公做事,或惟上命是从而不论音乐之义,或只知演奏而不懂礼仪场合,旧有之乐已“微眇”而“无遗法”,旧的乐学系统已经损坏,新的尚未建立起来,乐官进退失据,乐学面临着转型。随着“礼崩乐坏”进程的加速,士人登上乐学舞台,老子、孔子、墨子、庄子等都有关于乐的理论阐述。他们对“乐”的意见成为社会主流,如“音、乐异意”“礼、乐相分”等,乐学理论有了独立发展的空间。乐学批评也在实现着转型,即从重“声”到重“义”,从原先的“声音之道,与政通矣”“审乐以知政”之类的“以声为用”到“以义为用”。“诵诗三百,弦诗三百,歌诗三百,舞诗三百”四种传播方式的出现表明,“诵诗三百”占据了主导地位,外交赋诗的“断章取义”就是最显著的例子,“《诗》《书》,义之府也”,已是共识。于是,“诗三百”的批评也开创新局面,由“声能写情,情皆可见,听音而知治乱,观乐而知盛衰”的“以声为用”的乐学批评,转化为重在对文字内容的批评,重在对文字创作手法的批评。至此,文学批评由文艺批评中脱胎而初始独立。
关键词
乐官 乐学批评 转型 文艺批评 文学批评
朱自清称“诗言志”是中国历代诗论“开山的纲领”,但中国古代文学批评又来自哪里?当人们说远古时期“诗、乐、舞”三位一体时,对其所实施的自然是文艺批评,因此诗论尚未独立。《墨子·公孟》说:“诵诗三百,弦诗三百,歌诗三百,舞诗三百。”诗是在什么样的情况下脱离了舞、弦、歌而单单只是“诵”?“诗三百”只是“诵”的时候,对其所实施的自然应该是文学批评。本文拟探讨中国古代文学批评是如何从文艺批评脱胎而来,其中又发生了哪些故事。
一 “诗言志”与文艺批评
《尚书·舜典》记载:
帝曰:“夔!命汝典乐,教胄子,直而温,宽而栗,刚而无虐,简而无傲。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八音克谐,无相夺伦,神人以和。”夔曰:“於!予击石拊石,百兽率舞。”
《尚书·舜典》中的“诗言志”,本是“典乐”“教胄子”的一个环节,符合“八音克谐,无相夺伦,神人以和”的总体目标;“典乐”之夔最后说:最终要达到“予击石拊石,百兽率舞”的效果。正是如此的诗歌、音乐、舞蹈结合,可以动人心魄,直达天道,相通天道。这里论诗、论歌、论舞,可以说是文艺批评;如此的文艺批评,最终还是要“典乐”之夔去落实的。因此可以说:是乐官实施了文艺批评,乐官是擅长于乐学批评的文艺批评家。
从《尚书》这段话来看,在中国上古时期,“诗、乐、舞”是有着紧密关系的。观察“诗、歌、声、律、和、舞”的排列次序,它内含着多重意义指向:
其一,“诗、乐、舞”为递进关系,从抒情达意来说,诗为初始阶段,舞为高级阶段,为文艺活动的高端化的终结。这一点,从《毛诗序》的论述可以看得更清楚:“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永歌之;永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文中的几个“不足”表明,在整个文艺活动中,言“不足”而嗟叹之,诗“不足”而歌,歌“不足”而舞,即傅毅《舞赋》“歌以咏言,舞以尽意。是以论其诗不如听其声,听其声不如察其形”的意思,因为“言”有“不尽意”之憾,而“舞以尽意”;所以,诗、歌必定是配合舞的,即《左传》襄公十六年(前557)载:“晋侯与诸侯宴于温,使诸大夫舞,曰:'歌诗必类!’齐高厚之诗不类。”以“舞”为尚,“歌诗必类”的对象,舞也。
其二,就文艺的发生而言,最早是身体语言的舞的产生;在语言产生的过程之中,才逐渐产生“杭育杭育”的原始的歌与意义逐渐明确的诗与歌;看起来似乎是与上述“诗、乐、舞”的递进逆向的,但“舞”为人类抒情达意的最早的艺术形式,也就奠定了其作为抒情达意的最高阶段的地位。
其三,抒情达意的基础是“心”,《礼记·乐记》云:“诗,言其志也;歌,咏其声也;舞,动其容也;三者本于心,然后乐器从之。”最早是“舞”为“心”之所在的表达,是根本;语言产生之后,“言”“诗”则是抒情达意的基础,是根本,是“心”之所在。就此而言,对语言表达的批评,本是涵括在对“诗、乐、舞”的批评之中的,即文学批评本是涵盖在文艺批评之中的。彼时“诗言志”之类的文学批评并未独立,而是被笼统在文艺批评中,但却构成了文艺批评的基础或根本。
二 乐官以“乐”从政与乐学批评
文艺批评最早是由乐官掌控并实施的。中国上古时期,乐官被称为“瞽”。他们懂音乐,以“乐”自立,以“乐”事君,有特殊才华,还带有某种神秘色彩。《国语·周语上》载:“先时五日,瞽告有协风至。”韦昭注:“瞽,乐太师,知风声者。”“知风声”即能从“风”中测算出气候的转换。又载:“瞽帅音官以风土。”韦昭注:“音官,乐官也。风土,以音律省土风,风气和则土气养。”瞽是以自己知音律的专业特长立足于世的。《国语·周语下》载:“古之神瞽考中声而量之以制,度律均钟,百官轨仪,纪之以三,平之以六,成于十二,天之道也。”韦昭注:“神瞽,古乐正,知天道者也。”瞽“知天道”,即能够知道音乐的道理。《吕氏春秋·古乐》:“帝尧立,乃命质为乐。质乃效山林溪谷之音以歌,乃以麋革置缶而鼓之,乃拊石击石,以象上帝玉磬之音,以致舞百兽。瞽叟乃拌五弦之瑟,作以为十五弦之瑟。命之曰《大章》,以祭上帝。”古时把自然界的风声、鸟声、流水声等称为“天籁”,瞽之类乐官能够“知风声”,也就是“知乐”;“知乐”而生产文艺作品,提供审美对象,即所谓“作琴”“制乐”,《礼记·乐记》有:“昔者舜作五弦之琴以歌南风,夔始以赏诸侯。”郑玄注:“夔欲舜与天下之君共此乐也。”
乐官又以“乐”而“补察其政”,《国语·周语上》载:
故天子听政,使公卿至于列士献诗,瞽献曲,史献书,师箴,瞍赋,蒙诵,百工谏,庶人传语,近臣尽规,亲戚补察,瞽、史教诲,耆、艾修之,而后王斟酌焉,是以事行而不悖。
天子巡守,“命太师陈诗,以观民风”;《左传》襄公十四年(前559)载,师旷称“补察其政”是“瞽为诗”的以“谏失常”。这里的“诗”,都与“乐”相关,乐官以文艺批评的方式“补察其政”。乐官的“陈诗”,其前期工作是采诗,即所谓“古有采诗之官,王者所以观风俗,知得失,自考正也”;刘歆《与扬雄书》称,“三代周秦”之时,乐官“求代语、童谣、歌戏”;在搜集政治资料的同时,也汇集了民歌资料。
乐官又典掌教育事务,瞽宗就是中国最早的音乐教育机构。《礼记·文王世子》载:“瞽宗秋学礼,执礼者诏之。冬读书,典书者诏之。礼在瞽宗,《书》在上庠。”《礼记·明堂位》载:“瞽宗,殷学也。”《周礼·春官·大司乐》载:“大司乐掌成均之法,以治建国之学政,而合国之子弟焉。凡有道者,有德者,使教焉。死则以为乐祖,祭于瞽宗。”所教者,“以乐德教国子”“以乐语教国子”“以乐舞教国子”等,在进行政治教育的同时也进行文艺教育。
乐官作为王官,个人也有一般性的从政言行。《国语·鲁语上》载,鲁宣公滥捕于泗渊,里革砍断网罟并丢弃了它,鲁宣公接受讽谏,令有司收藏此“良罟之法”,乐官师存曰:“藏罟不如置里革于侧”,而可以时时讽谏。《韩非子·外储说右上》载:齐景公到晋国,问政于师旷,师旷三次回答以“君必惠民”,齐景公领悟,救济贫民孤寡等,于是巩固了自己的王位。《韩非子·难一》载:晋平公与群臣饮,曰:“莫乐为人君!惟其言而莫之违。”师旷以琴撞之,并批评说:“哑!是非君人者之言也。”平公称:“以为寡人戒。”
但乐官更令人瞩目的是以“乐”而从事政治活动。《晏子春秋》内篇五载:晋范昭使齐以探虚实,佯醉而起舞,谓太师曰:“能为我调成周之乐乎?吾为子舞之。”太师曰:“冥臣不习。”又对齐景公说:“夫成周之乐,天子之乐也”,是不能以天子之乐给范昭之类的臣子伴舞的。范昭归,报告晋平公曰:齐未可伐也,“臣欲犯其乐,而太师知之”。仲子闻之,称赞乐官以文艺演奏的方式击退了晋国的挑衅,也算得上是“不出尊俎之间,而折冲于千里之外”。
乐官还多以乐律入手表达政治见解。《国语·周语下》载:周景王二十三年(前522),景王将铸无射钟,臣子单穆公谏阻,乐官伶州鸠亦谏阻,既称“用物过度妨于财”,又以乐理而称其与大林钟不相配,“若夫匮财用,罢民力,以逞淫心,听之不和,比之不度,无益于教,而离民怒神,非臣之所闻也”。景王不听,“卒铸大钟”,有伶人“媚王”,称“钟果和矣”,伶州鸠曰:“上作器,民备乐之,则为和。今财亡民罢,莫不怨恨,臣不知其和也。”把乐之“和”上升到国之“和”来论述。《左传》昭公二十一年(前521)记载此事为乐官泠州鸠,他直述大钟不“和”以及危害:“夫乐,天子之职也。夫音,乐之舆也。而钟,音之器也。天子省风以作乐,器以钟之,舆以行之。小者不窕,大者不槬,则和于物,物和则嘉成。故和声入于耳而藏于心,心亿则乐。窕则不咸,槬则不容,心是以感,感实生疾。今钟槬矣,王心弗堪,其能久乎?”果然,景王“以心疾死”。
以“乐”来发表政治意见,春秋时代当数师旷(前572—前532)为著。《史记·乐书》载:卫灵公“至于濮水之上舍,夜半时闻鼓琴声”,令师涓“听而写之”;至晋,师涓为晋平公演奏此曲,“未终,师旷抚而止之”,曰:此为“亡国之声也”,称此为“师延所作也。与纣为靡靡之乐,武王伐纣,师延东走,自投濮水之中,故闻此声必于濮水之上,先闻此声者国削”。实际是说满足耳目之欲,是要亡国的。两个乐官对比,师涓只听从君王的指示,只是一个工具而已;而师旷要发表意见。先秦典籍中师旷以“乐”从政的记载,或为历史事实,或为寓言故事,可视作乐官从政的象征,表达了乐官从政的某些史实以及时代对乐官从政的期望。
上述乐官以“乐”从事的活动,可谓乐学批评,其特点有三:一是强调“乐”与政治的密切关系,即《礼记·乐记》“声音之道,与政通矣”“审乐以知政”。二是以其深厚的乐学水平以为底蕴。《吕氏春秋·长见》载:
晋平公铸为大钟,使工听之,皆以为调矣。师旷曰:“不调,请更铸之。”平公曰:“工皆以为调矣。”师旷曰:“后世有知音者,将知钟之不调也,臣窃为君耻之。”至于师涓,而果知钟之不调也。
这就是只有“知音”才能进行批评。三是当这些乐学批评有可能脱离政治意味时,就成为文艺批评的问题了。例如,“和”“知音”说、民歌的搜集、提供审美对象、不媚君王的批评家的品格等等。何况,文艺批评与政治批评在某种意义上本来就是相通的,因此,从先秦的乐学批评可以看到古代文艺批评的雏形。
但是,乐学批评也有其不足之处,带有某种神秘色彩和局限性。例如,《左传》襄公十八年(前555)载:“晋人闻有楚师”,师旷曰:“不害。吾骤歌北风,又歌南风。南风不竞,多死声。楚必无功。”而叔向曰:有功无功,“在其君之德也”。师旷以歌的南风不竞北风,来预测战争胜负,当然不及叔向(?—前528)以有德无德所论那么可靠。
三 乐官的失职与乐学的转型
乐官中本来多有识之士,如《左传》成公九年(前582)载:楚国乐官钟仪,被晋国俘虏,持戴南冠,不忘楚操,恰如其分回答问题,赢得晋国的尊重,晋范文子称赞曰:“楚囚,君子也。言称先职,不背本也。乐操土风,不忘旧也。称大子,抑无私也。名其二卿,尊君也。不背本,仁也。不忘旧,信也。无私,忠也。尊君。敏也。仁以接事,信以守之,忠以成之,敏以行之。事虽大,必济。君盍归之,使合晋、楚之成。”钟仪以其“土风”的演唱,促成晋、楚两国和好。又如《左传》襄公十五年(前558)载,郑国乐官师茷、师慧被作为礼物交换到宋国,师慧在宋国朝堂上小便,借此批评宋国是重淫乐(其自称“淫乐之蒙”)而轻视郑国的政治要求,暗指宋无明哲之人。
但春秋时期,乐官失职的情况越来越多。《左传》襄公十四年(前559)载,卫献公时,孙林父、孙蒯父子跋扈不臣,一日,孙蒯入朝,献公“饮之酒,使大师歌《巧言》之卒章”,以其卒章“彼何人斯,居河之麋。无拳无勇,职为乱阶”数句暗指孙林父、孙蒯父子骄横且又没有能耐,乐官大师怕激怒孙氏,推辞不奏。另一乐官师曹则主动请为。原来,卫献公的嬖妾曾请师曹教琴,师曹鞭打处罚了她,献公很生气,就鞭打师曹三百;“故师曹欲歌之,以怒孙子以报公”。唱完了还不算,又朗诵了一遍,就是要惹恼孙氏;果然,后来孙氏起兵攻打卫献公。这讲的就是乐官公报私仇。
乐官失职还在惟上惟君命。例如,早在殷商时期,师涓典乐,纣王让他“作新淫声,北里之舞,靡靡之乐”,他就这样作了。《荀子·乐论》说:乐官之职在“贵礼乐而贱邪音”,应“修宪命,审诛赏,禁淫声,以时顺修,使夷俗邪音不敢乱雅,太师之事也”,师涓没有做到。又如《左传》文公四年(前623)载:卫宁武子聘鲁,鲁文公与之宴,为其赋《湛露》《彤弓》,宁武子批评说:这是天子宴飨诸侯的诗,在此种场合演奏,不合于礼。那么,鲁国的乐官更应该知道,为什么只是执行鲁文公的指示而不提出意见?《左传》襄公四年(前569)所载事例与此相同:叔孙豹如晋,“晋侯享之。金奏《肆夏》之三,不拜。工歌《文王》之三,又不拜”。叔孙豹解释不拜的原因说:这些是“天子所以享元侯也”与“两君相见之乐也”,我作为使臣怎么敢享用呢?晋国乐官更应该知道其所奏所歌的“礼”的性质,为什么不提出意见?
于是,当时社会对乐师只知音乐演奏而不知其义多有批评。《左传》昭公九年(前533)载,功臣荀盈死,晋侯照常饮酒,并有乐官奏乐。膳宰屠蒯借敬酒批评乐官说:“女为君耳,将司聪也。辰在子卯,谓之疾日。君彻宴乐,学人舍业,为疾故也。君之卿佐,是谓股肱。股肱或亏,何痛如之?女弗闻而乐,是不聪也。”称乐官没有尽到责任。甚或有因为奏淫乐被杀的例子:齐、鲁盟会,齐进莱乐,孔子(前551—前479)谓之“淫乐”,“历阶上,使有司执莱人斩之”。
乐官的失职意味着乐学面临着巨大的危机,《汉书·艺文志》云:
故自黄帝下至三代,乐各有名。孔子曰:“安上治民,莫善于礼;移风易俗,莫善于乐。”二者相与并行。周衰俱坏,乐尤微眇,以音律为节,又为郑卫所乱故无遗法。
这就是春秋战国时期的“礼崩乐坏”,礼不知何在,乐不知何用。旧有之乐已“微眇”而“无遗法”。旧的系统已经损坏,新的尚未建立起来,乐官进退失据,思想与行为陷入混乱;乐学面临着转型。
本来,周代乐教的内容有乐德、乐义、乐语、乐律、乐舞、乐声等。周代以“乐”“教国子”,这是音乐的普及教育;又有乐师专业人员的音乐教育,这是音乐的专业教育。国子之教重乐德、乐义、乐语等,专业之教重乐律、乐舞、乐声等;前者重在音乐理论、道德教育,后者重在音乐的具体操作及技巧方面,重在演奏演唱及用乐场合的具体礼仪、程序,如祭祀、宴饮各种用乐。世袭的乐官精通音律,在乐的“艺”“器”方面越来越精益求精,但是,“乐”是用来干什么的,“乐”在什么场合作什么用,乐官似乎不再关注,有点沦为工具式官员。所谓只知声律“不知其义”,越来越严重,如“汉兴,制氏以雅乐声津,世在乐宫,颇能纪其铿锵鼓舞,而不能言其义”。
四 士人成为乐学主角
先秦乐学转型的突出表现之一,是士阶层逐渐登上乐学舞台。
其一,士阶层成为阐述乐学理论的主角。当时有云:“建邦能命龟,田能施命,作器能铭,使能造命,升高能赋,师旅能誓,山川能说,丧纪能诔,祭祀能语;君子能此九者,可谓有德音,可以为大夫。”上述“九能”,本来是王官的职务行为,现在可以由“君子”来做,做得好还“可以为大夫”,这就极大地刺激了士的以“文”从政,这也包括“士”的论乐。于是可知,为什么先秦诸子多有论乐的言论了。例如,《老子》有“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是以圣人为腹不为目。故去彼取此”;《墨子·非乐上》有“姑尝厚措敛乎万民,以为大钟、鸣鼓、琴瑟、竽笙之声……今王公大人,唯毋为乐,亏夺民衣食之财”等;《庄子·齐物论》有“女闻人籁而未闻地籁,女闻地籁而未闻天籁夫”;《荀子》有“乐论篇”等。
士阶层的论乐,有几个典型事例。例如,《史记·乐书》载:孔子论乐,孔子问宾牟贾及乐之五事,称宾牟贾所言与苌弘所言一致。既而宾牟贾起,请教《武》乐的问题,孔子曰:“居,吾语汝。”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又载:“子贡见师乙而问焉,曰:'赐闻声歌各有宜也,如赐者宜何歌也?’师乙曰:'乙,贱工也,何足以问所宜。请诵其所闻,而吾子自执焉。’”士就具体的演唱问题请教乐官,乐官自称“贱工”,乐官与士的地位,已经调换了。
其二,提出新的乐学理论。乐官对乐之“器”,更有发言权;而士子的论乐重“道”,在乐之“义”方面做出阐释。乐学理论“道”与“器”的分离,就《乐记》而言,前十一篇是关于“道”的篇章,后十二篇虽现今不存,但可知是关于“器”的篇章。战国时期士人论乐,有着新的观点。例如,对“新声”的论述,当年乐官师旷论“平公说新声”:“公室其将卑乎!君之明兆于衰矣。夫乐以开山川之风也,以耀德于广远也。风德以广之,风山川以远之,风物以听之,修诗以咏之,修礼以节之。夫德广远而有时节,是以远服而迩不迁。”讲了一通“乐”与“德”的大道理,但由此就一定要否定“新声”,则不确切。而子夏对“新声”则有新的说法,《史记·乐书》载,魏文侯问曰:“吾端冕而听古乐则唯恐卧,听郑卫之音则不知倦”,这是为什么?子夏曰:“今君之所问者乐也,所好者音也。夫乐之与音,相近而不同。”这就是所谓“音、乐异意”。又如,士人论述“礼、乐相分”,《左传》往往称说“乐”在各种等级场合的运用,乐依附于礼,礼乐不分;而《荀子·乐论》则讲:“且乐也者,和之不可变者也;礼也者,理之不可易者也。乐合同,礼别异。”
其三,乐学理论有了独立的发展空间。例如,《荀子·乐论》提出:“夫乐者,乐也,人情之所必不免也,故人不能无乐。乐则必发于声音,形于动静,而人之道,声音、动静、性术之变尽是矣。”“夫声乐之入人也深,其化人也速。”“乐中平则民和而不流,乐肃庄则民齐而不乱”,所以,先王制《雅》《颂》以“感动其善心”。虽然其中也多论乐的教化作用,但更多是从“乐”自身出发的,脱离“礼”的仪式化的、形而上的束缚,“乐”本身的问题被凸显出来。
五 从文艺批评到文学批评的独立
士人登上乐学舞台,促进着乐学的转型;而乐学的转型,又突出表现在“诗三百”批评上。“诗三百”本重“以声为用”,《左传》襄公二十九年(前544)载:季札到鲁国“请观于周乐”,其多曰“美哉”!杜预注:“美其声。”孔颖达疏:“声能写情,情皆可见,听音而知治乱,观乐而知盛衰。”季札时期的论“诗三百”,最重其“声”,故称“声音之道,与政通矣”,“审乐以知政”,而不是说“诗三百”的文字表达“与政通矣矣”。故“诗三百”有笙诗六篇(南陔、白华、华黍、由康、崇伍、由仪),有声无辞者为何也进入“诗三百”?因为是“以声为用”,所以有“治世之音安以乐,乱世之音、亡国之音哀以思”之说,都是以“音”而论的。再说古时的采诗献诗,“行人振木铎徇于路,以采诗,献之太师”,也是重在“比其音律”而“以闻于天子”;所以是“君子以钟鼓道志”“以乐语教国子”等,都是重在“声”的。重“以声为用”,为文艺批评。
“诗三百”之所以由“乐”而“文”,“礼崩乐坏”是前提,是时代背景,“乐坏”使“诗三百”不得不由“乐”而“文”。而从彼时“用诗”的主动意义上来说,外交赋诗开其端,其标志就是“断章取义”,明确指出批评指向是诗作章句的文字之“义”。《左传》昭公十二年(前530)载:“夏,宋华定来聘,通嗣君也。享之,为赋《蓼萧》。”孔颖达正义曰:“享燕之礼,自有常乐,今特云'为赋《蓼萧》’……非礼之常,公特命乐人以示意。则知此亦特命乐人,所以尝试华定。”“常乐”即朝盟宴享有规定的诗歌演奏,这是乐官所主持的,具文艺表演性质;如果有特定的意思要表达,这是君王、卿臣所自主的,故以“断章取义”的方式,或演奏、或吟唱、或朗诵,总之是围绕着文字的“义”来进行。“断章取义”重“义”,以后的论证引诗、著述引诗都由此而来,因此,《左传》僖公二十七年(前633)所谓“《诗》《书》,义之府也”,已是共识。
孔子的论诗,多见于《论语·八佾》,从“《关雎》,乐而不淫,哀而不伤”以及“《韶》,尽美矣,又尽善也”,“《武》,尽美矣,未尽善也”,可知是“以声为用”的。但从子夏问:“'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素以为绚兮’何谓也?”子曰:“绘事后素。”子夏又问:“礼后乎?”子曰:“起予者商也,始可与言《诗》已矣。”又可知,这是“以义为用”,是以“比兴”论诗。这些从内容与方法上都是“以义为用”,可谓对“诗三百”实施的是文学批评。
墨子称“诵诗三百,弦诗三百,歌诗三百,舞诗三百”,诗有诵、器、歌、舞四种传播方式;但随着“礼崩乐坏”“以义为用”,又意味着“诵诗三百”占据了主导地位。《周礼·春官·瞽矇》载“讽诵诗”,郑玄注引郑司农云:“讽诵诗,主诵诗以刺君过,故《国语》曰:瞍赋、矇诵,谓诗也。”又云:“虽不歌,犹鼓琴瑟,以播其音,美之。”伴奏成为从“歌”到“诵”过程中的一环。但“诵”渐渐已成为“诗三百”传播的主要手段。《汉书·艺文志》称:“诗三百”“遭秦而全者,以其讽诵,不独在竹帛故也”,意味着“讽诵”或载于“竹帛”已不是演唱;汉代“乃立乐府,采诗夜诵”,也是以“诵”为主了。到了汉代“四家诗”,重在对“诗三百”的“大义”阐释与语词的解释,对章句文字内容的关注,对“诗三百”写作手法“赋、比、兴”特点的归纳与阐释,对“诗三百”的文字形式的继承而创作四言诗,都显示出“诗三百”的批评由“乐”而“文”的转换,开创了“诗三百”研究的新局面。“诗三百”完成了从音乐到文学的转型,成为文学的风骚传统的源头之一;“诗三百”的批评,也由文艺批评向文学批评转换。“诗三百”从“乐”到“文”的时代意义,就在于显示出文学批评脱离文艺批评而独立的气象!
编者注:该文发表于《南国学术》2018年第3期第455—462页。为方便手机阅读,微信版删除了注释,如果您想引用原文,请发邮件到“wptian@um.edu.mo”信箱,索取文章的PDF版;如果您想投稿,请将电子版发到“ias.scq@um.edu.mo”信箱;如果还想查看《南国学术》以往的文章,请到“澳门大学人文社科高等研究院”网站,点击“学术期刊-南国学术”后,可以下载所有文章PDF版。网址是:https://ias.um.edu.mo/2018-cont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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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岛大学 教授
“美”被颠覆
——消费文化对审美感知力的强行征用(3·376)
◇ 赵 玉
济南大学 教授
“美”的救赎
——为何与如何“恰当审美”(3·382)
◇ 贾根良
中国人民大学 教授
不对称全球化:历史、理论与当代中国(4·532)
◇晏 辉
北京师范大学 教授
“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价值哲学基础(4·541)
◇童 星
南京大学 教授
“灾害”研究的四个关键概念
——多学科透视下的公共政策意涵(4·552)
·时代问题论争·
◇ 张建军
南京大学 教授
再论“广义逻辑悖论”的基本构成要素
——兼答陈波、王天思教授(1·32)
◇ 小 田
苏州大学 教授
对“历史人类学”及其问题的检讨(1·48)
◇ 王天思
上海大学 教授
关于悖论的基本构成
——兼与张建军教授商讨(3·416)
◇ 张 俊
湖南大学 教授
儒耶终极信仰该如何比较
——与谢文郁教授商榷(3·429)
◇ 谢文郁
山东大学 教授
情感对象是在情感中被界定的
——对张俊教授商榷文章的回应(3·446)
·中国历史文化论坛·
◇ 晁福林
北京师范大学 教授
甲骨文“徒”字说
——关于商代社会底层劳动者的一个考察(1·58)
◇ 李 凭
澳门大学 教授
隐蔽在历史表象背后的精神世界
——北魏常太后与代王夫人的思想契合(1·68)
◇ 熊月之
上海社会科学院 研究员
从《知新报》看上海与澳门之间的信息走廊(1·75)
◇ 董丛林
河北师范大学 教授
晚清“三集团”大员与北南洋的“两职一体”
——从制度与实际两个层面体现的权力格局审视(1·86)
◇ 崔向东
渤海大学 教授
“辽西走廊”与中国古代文明的起源发展(2·239)
◇ 胡发贵
江苏省社会科学院 研究员
从“尽亲戚”到“礼新亲旧”
——中国古代人伦关系在春秋时期的变迁(2·251)
◇ 张海英
复旦大学 教授
明清“商书现象”:经济文化视野下的观察(2·262)
◇ 邹振环
复旦大学 教授
近代中国“自改革”思潮第二波
——《盛世危言》与“盛世危言主义”(2·273)
◇ 胡大雷
广西师范大学 教授
从文艺批评到文学批评
——兼论先秦乐学转型与“诗三百”由乐而文(3·455)
◇ 熊远报
早稻田大学 教授
会馆·远距离贸易·商业网络
——以明清时期北京的歙县会馆为考察线索(3·463)
◇ 朱荫贵
复旦大学 教授
“大分流”之后的与时俱进
——传统钱庄业在近代中国的变化与特点(3·474)
◇ 鲁西奇
武汉大学 教授
中国古代乡里控制体系的基本结构(4·562)
◇李智君
厦门大学 教授
“梦”在佛教早期东传中的媒介作用(4·575)
◇王善军
西北大学 教授
骤贵者必暴富:南宋武将家族的经济势力
——成纪张氏个案考察(4·591)
◇ 万 明
中国社会科学院 研究员
十五世纪印度洋国际体系的建构
——以明代“下西洋”亲历者记述为线索(4·610)
◇[日]松尾恒一
日本 历史民俗博物館/综合研究大学院大学 教授
明清时期中国东海、南海的海盗活动和记忆
——兼与日本、中国、东南亚的宗教史迹印证(4·621)
◇ 陈建华
复旦大学 特聘讲座教授
戊戌变法与世界革命风云
——康有为与今文经学“革命”的困境(4·632)
·东西文明对话·
◇ 何中华
山东大学 教授
“格致”与科学的分野
——多种维度视域下的中学西学异质性(2·212)
◇ 张 法
浙江师范大学 特聘教授
中国美学的类型和阶段划分
——从语言特质的角度与西方、印度比较(2·227)
◇ 郭 沂
首尔大学 教授
“价值”结构及其分层
——兼论中西价值系统的区别与融通(3·390)
◇ 王 笛
澳门大学 特聘教授
公共空间与公共领域
——东西方比较视野下的中国城市公共生活(3·404)
·思想者沙龙·
◇ 倪梁康
中山大学 教授
价值感知与伦常行动
——胡塞尔与希尔德勃兰特的思想关联(1·97)
◇ 胡水君
中国社会科学院 研究员
《论语》中的“心性”原理(1·109)
◇ 向世陵
中国人民大学 教授
从“生生”之仁走向“同善”
——兼论明代杨东明的博爱关怀(1·120)
◇ 金春峰
人民出版社 编审
中国儒学发展中的七个分期
——对“三期”“四期”说的驳议(2·284)
◇陈 新
浙江大学 教授
制造“断裂”与建构“连续”
——史学家预设的历史叙事单元(2·302)
◇ 林 岗
中山大学 教授
西方政治哲学中的“革命”话语演变(2·312)
◇董乃斌
上海大学 教授
《诗经》史诗的叙事特征和类型
——《诗经》研读笔记之一(3·486)
◇ 龚 隽
中山大学 教授
中古禅学思想史中的《维摩经》(3·503)
◇ 王晓华
深圳大学 教授
重构生态文化中的“身体学”(3·518)
◇ 陈嘉明
上海交通大学/厦门大学 特聘教授
自然主义与形上学
——孔子哲学与孟子哲学之不同(4·652)
◇杨国荣
华东师范大学 教授
“事”与“理”
——由“事”而思“理”(4·660)
◇ 洪汉鼎
山东大学 特聘教授
诠释学与传统继承问题
——从冯友兰的抽象继承法讲起(4·672)
·域外传真·
◇ 陈晓律
南京大学 教授
欧洲社会福利制度的普适性与特殊性
——兼论制度性拖累的化解之道(1·131)
◇ 林闽钢
南京大学 教授
如何面对贫困和消除贫困
——贫困视角及其政策转换的社会历程(1·148)
·汉语新文学研究·
◇ 王洪岳
浙江师范大学 教授
论莫言文学世界的生态维度(1·156)
◇ 宋炳辉
上海外国语大学 教授
高行健戏剧实验的世界性意义(1·166)
·独家评论·
批评与回应:“人本伦理学”争鸣(2·322)
◇ 江 畅
湖北大学 教授
道德仅仅具有工具价值吗?
——就“道德工具论”与韩东屏教授商榷(2·324)
◇ 陈 真
南京师范大学 教授
伦理学如何研究才能以人为本?
——《人本伦理学》失误举要(3·327)
◇ 陈泽环
上海师范大学 教授
道德不仅仅是人的创造物
——《人本伦理学》的哲学缺陷(2·330)
◇ 阎孟伟
南开大学 教授
对《人本伦理学》的三个质疑(3·333)
◇ 鲁 鹏
山东大学 教授
“人本伦理学”在阐释、论证方面存在的缺陷(2·336)
◇ 韩东屏
华中科技大学 教授
对批评“人本伦理学”的答辩(3·339)
◇ 王晓升
华中科技大学 教授
物化:从“承认的遗忘”到“错误承认”
——历史唯物主义视角中的霍耐特物化分析(4·690)
·信息速递·
◇澳门科技大学社会和文化研究所
澳门大学《南国学术》编辑部
2017年度中国历史学研究十大热点(2·345)
◇ 田卫平
《南国学术》 总编辑
《南国学术》被“超星期刊域出版平台”全文收录(2·211)
◇ 田卫平
《南国学术》 总编辑
《南国学术》入选“复印报刊资料重要转载来源期刊(2017年版)”(2·311)
◇ 田卫平
《南国学术》 总编辑
《南国学术》二〇一八年分栏总目录(4·703)
编辑、校对、排版、设计:田卫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