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社区有效治理的个人看法

反观今年的抗击新冠疫情和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社区有很多工作需要上治理手段。在网上看到现在的各类工作试点,把某些社区打造成无所不能的“全能社区”,实不以为然。当前,社区的大体工作形势就是“自已做”,比如,疫情防控时,社工们分到小区设卡,创文明城时,分工到处扫地,搞卫生,去街面纠正乱停车辆,铲小广告……,效果并不理想,物业袖手边站,保洁有时间开溜了,部分群众装修的大件也丢垃圾桶旁边,等社区帮清理了,低效治理,事倍功半。

畅通“最后一公里”对于整个社会治理体系,非常重要!个人认为,赋权赋能可以高质提升社区治理能力。

所谓赋权赋能,就是给予社区一定的治理权力。这个权力,是“监督权”。要把社区从“自己做”转变为别人做,监督社会单位和群众做。首先是定规则。“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社区手持“尚方宝剑',方有治理的强制力,这个“尚方宝剑'可以是通管治理对象的诚信管理规则。政府各部门、各条块出台好对社会组织和家庭、个人的社会诚信考评规则,明确工作要求,有强制改正的保障措施,把党委、政府的治理要求,通通纳入到诚信实则规则。比如:公安部门出台治安管理规则,可在规则里明确到物业公司对小区监控建设标准、治保人员配比,日常治安平安建设宣传、信息排查报告作出规范,采取记分制,由社区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督查改正,对拒不改正的,有关部门给予约谈、降级等处理。又比如:文明办制定创文明城的规定,做到家庭、个人负担好各自责任,搞好各自卫生,管理好自已的车辆,物业负责好公共区域卫生。社区巡查出现问题的,督促整改,扣除家庭诚信分。扣除的诚信分与单位绩效,家庭的信贷、子女参军和考取公务员等挂勾,具有一定强制力。其次抓机制,政府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也要下到网格社区,和社工一起巡查、督查整改,不能当甩手掌柜,毕竟,职能部门有政策法规优势,社区有地缘人脉优势,两者结合,既加强了强制效果,又能提高工作效率,相得益彰。第三抓落实,应当建立双向沟通考评机制,对上级领导部门和职能部门履职情况进行考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反馈解决问题,改进工作,使工作制度化、经常化。第四配资源,社区应当和职能部门一起把握部门诚信加分权,比如参加义务巡防、参加公共区域保洁、协助社会治理、义务宣传等等可以少量加分。这样,可以根据辖区情况,调配管理资源和力量,提高治理水平。

总之,要使社区变“什么都是我做”为“我监督别人做、人人都要做”,治理就成功了一大半。让物业担起物业的责任,家庭承担家庭的责任,单位承担起单位的责任,市场管理方承担起市场的社会责任……,职能部门和社区一起按规定,监督巡查整改。个人认为这才是共建共治,当然前提是要建立起广泛的、行之有效的诚信评价体系和强有力的实施部门。

以上是个人的浅见,讲得不对的地方,欢迎大家多多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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