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焚烧锅炉内衬施工后低温烘炉方案及步骤
1、 工程设备技术参数
1) 焚烧炉布置方式:室内布置
2) 生活垃圾特性参数:
3)焚烧炉余热锅炉基本参数:
2. 编制依据
2.1锅炉厂提供的安装图纸及说明书;
2.2本工程施工组织总设计及锅炉专业施工组织设计;
2.3《电力建设施工技术规范》第二部分:锅炉机组DL 5190.2 -2012;
2.4《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第2部分:锅炉机组DL/T5210.2-2009;
2.5《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DL5009.1-2014;
2.6《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G0001-2012;
2.7《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2.8《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2013年版;
2.9浇注料材料厂家提供的烘炉曲线;
2.10锅炉厂提供的余热炉砌筑图纸、焚烧炉厂提供的焚烧炉砌筑图;
2.11调试依据
3. 烘炉目的及原则
由于耐火材料中含有大量的非化学结合的游离水, 已施工完毕的耐火材料衬里需要进行低、中、高温烘炉,以驱除衬里中的游离水分;耐火材料只有当高温固化(高温烘炉)时才能达到预期的最终强度,高温固化时耐火材料结合剂会进行聚合反应,其中的化学水随之得以脱除。因此烘炉过程一般分为两个阶段进行。
中低温烘炉采用烘炉机进行,以柴油作燃料,以确保火力的柔和及温度的均匀。每个阶段完成后,按需要组织对耐火材料衬里进行质量检查。
中高温烘炉由建设单位通过锅炉点火油枪进行,同时可结合锅炉煮炉及冲管进行。
整个烘炉过程不应该发生中断,防止燃烧失败、温度突然或不受控制地变化。如果发生了非计划的温度跌落,根据所发生的时间,从跌落点开始按规定重新组织烘炉。任何时候发生了烘炉中断的行为,都必须目测检查耐火材料是否有损毁情况。尤其在中、高温烘炉阶段,当供热设备关停或烘炉过程被中断时,必须立即关停一、二次风供风系统,以使耐火材料不致过快冷却。过大的冷却比急剧升温对耐火材料的破坏性更大。
必须注意到烘炉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水蒸气这样一个事实,因此在水蒸气大量产生的部位(有轻质保温浇注料的部位)开设排湿孔是必不可少的。
4. 烘炉组织机构
4.1作业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质量负责人:
作业人员:
5. 烘炉应具备的条件
5.1锅炉水压试验完成;
5.2锅炉烟气系统安装完成;
5.3锅炉内所有的耐火耐磨材料砌筑完毕,并自然养护4天以上;
5.4为防止烟气及热量散失,除热烟气通入孔外,其余门孔应堵严:
5.4.1防止烟气从吹灰器孔逸出;
5.4.2防止烟气从炉膛的门孔逸出;
5.4.3防止烟气从点火燃烧器的配风管道返到一次风机处逸出;
5.4.4防止烟气从炉膛的配风口返到二次风机处逸出,把二次风管管道阀门关闭及风机进出口风板关闭。
5.5锅炉内部、烟风道、推料器等部分封堵完毕。
5.6锅炉各部位膨胀指示器安装齐备,支撑吊杆安装齐全,所有弹簧吊架的定位销在烘炉开始前拆除。
5.7锅炉本体照明及消防系统验收并具备投运条件。(照明可采用临时)
5.8锅炉汽水系统调试完毕并具备投运条件。
5.9整个系统排气和排污及疏水管道系统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
5.10甲方将柴油储油罐布置在1#锅炉炉前0米,我方负责将油罐出口供油母管接头提供至6.5米工作平台,并提供一对法兰作为接口,阀门前装有压力表,接口后临时油管由我方完成。
5.11 DCS烟温测量系统校准并具备投运条件。
5.12在焚烧炉左右侧、后墙护板等有保温浇注料处外部开有足够数量的排湿孔。
5.13锅炉汽包水位计安装完毕并具备投运条件;锅炉水位监视系统调试完毕并具备投运条件(包括锅炉汽包水位控制室监视系统)。
5.14现场架设葫芦、卷扬机等1.5吨以上能力的提升运载工具。
5.15现场需配备焊机、氧气、乙炔和相当数量脚手架钢管、扣件、板材、铁丝和硅酸铝、导烟管道等辅助材料。
5.16烘炉所用主电源接至锅炉8米工作层并安装一个配电箱,配电箱内配备4个63A的4P空开和1个300A主开关。
5.17由于无焰式热烟气正压烘炉是利用热烟气的流动性好,在炉膛内一定正压下可以使热烟气扩散平均,不会导至局部温度过高,最终炉内热烟气温度基本平均,在这个过程中,DCS系统所测温度是热烟气温度,而不是炉墙温度。在锅炉内所有温度测点伸入炉内必须达到150mm至200mm。这样所测温度才为无焰式热烟气正压烘炉所真正需要的温度。
5.18在烘炉期间后期要求运行人员对锅炉汽包压力保压,针对锅炉保压到较高的压力,起到维持水冷壁的保温作用。要求运行人员尽量减少对空排气和减少排污,减少热量损失。水冷壁也不会大量吸走热烟气热量,在这种情况下才能达到升温曲线所要求温度。
5.19烘炉机220/380V电源,接至每台烘炉机前,每台烘炉机所需电功率为7.5kw。
5.20烘炉机2台,每台烘炉机自重(200kg)。
5.21为使热烟温能充分集中加热各区域内衬材料,避免热烟温热量散失过快,把点火风道和一次风道之间的一次风调节门关闭。同时需在点火风道内封堵。锅炉内热烟气经尾部烟囱排出,但要求引风机挡板门可调节,根据烘炉需要来调节引风挡板门。
5.22烘炉前参与烘炉的所有部位需断水,保证烘炉后的质量。
5.23全体参加烘炉的人员经过技术交底和安全培训。
6. 烘炉设备安装及试块放置
6.1烘炉机安装布置
焚烧室后墙两人孔各布置1台
共计2台
烘炉机规格:OL 180FT。最小喷油量60kg/h,最大喷油量180kg/h;燃烧器最小出力712KW,燃烧器最大出力2135KW。
6.2燃料油
烘炉使用燃料油:15~20吨0#轻柴油(业主提供,分季节及地区)。油质的好坏直接影响烘炉机发热量及燃烧质量,要求使用0#轻柴油,在20℃时其粘度为1.50E,轻柴油低位发热量为4.18×10200KJ/㎏。
6.3烘炉用临时油管:
临时油系统由临时油箱接出至烘炉机各点。要求炉前油压控制在0.5Mpa。
烘炉期间必须要保证24小时连续供油。
6.4试块放置:
试块尺寸:160×40×40mm(施工的同时制作模拟炉墙的试块)
在焚烧室推料平台下部炉排上左右两侧各放置1块
在焚烧室燃尽去炉排上左右两侧各放置1块
共计4块
7. 烘炉步骤及注意事项
7.1锅炉进水
7.1.1采用锅炉电动给水泵来向锅炉进水,打开锅筒上部空气阀,向锅炉内缓缓进水,时间不少于2h,通过疏水泵向锅炉上合格的除盐水至汽包要求水位;
7.1.2水质为合格化学除盐水;
7.1.3水温最好20℃~70℃左右,且不低于5℃;
7.1.4水位维持正常水位。
7.2烘炉前工作
7.2.1落渣斗下部进行封堵,防止热烟气从下部流失;
7.2.2进料口挡板关闭,并用硅酸铝板进行覆盖保护;燃烧区炉排用硅酸铝板进行覆盖保护。
7.2.3所有电视孔、观测孔吹灰孔、空冷墙气孔、不使用人孔进行封堵;
7.2.4人孔、点火器孔等用于伸入炉内热烟道管四周进行封堵,并用铁丝绑扎固;
7.2.5对锅炉四个烟气通道内必须进行全面检查,清理,确信内部无杂物遗漏或烟道堵塞;
7.2.6启动临时油循环系统,调节烘炉临时油管路油压。
7.3烘炉进行时
7.3.1确认所有点火条件具备后,启动烘炉机开始低温烘炉过程。着火后,注意观察温度的变化,通过调节烘炉机的喷油嘴大小控制初点火时的温升;
7.3.2烘炉时严格按照升温曲线操作,严格控制温升,初期采用自然通风,视情况和温升要求,可采取机械通风,以满足温控要求,达到每个阶段后进行恒温烘炉;
7.3.3烘炉燃料的火焰应位于焚烧炉中央,不要直接接触炉墙表面,否则会引起炉墙爆裂,炉内负压不宜过大。燃料燃烧应连续、均衡,不应时断时续,时大时小;
7.3.4烘炉过程中,应定期推动炉排和连续通风冷却炉排,防止炉排过热损坏;
7.3.5烘炉时应24h有人轮流值班,注意监视温升速度和锅炉水位,定时记录烟气测点温度,给出烟气温度与时间曲线;
7.3.6为防止烘炉中炉墙与锅炉受热面温度差异较大,应定期对锅炉下部水冷壁各部下联箱的定期排污处理,定期排水,以调节各部炉火温度趋于一致,达到炉墙各部受热均匀。同时要定期记录锅炉本体各点热膨胀情况,发现异常,查找原因,予以消除;
7.3.7烘炉时,应时刻监视锅筒水位,防止缺水和满水事故的发生;
7.3.8烘炉时,应尽量少开检查门、看火门、人孔门等,防止冷空气进入焚烧炉,使炉墙产生裂损,并且不要把冷水喷洒在炉墙上,致使炉墙损坏;
7.3.9烘炉时,要保持锅炉正常水位。打开向空排汽阀及对空排气阀,使蒸汽排空,保持锅内约0.2~0.3Mpa的压力(最高压力达到4.9Mpa);
7.3.10烘炉过程中因停电或其它原因造成烘炉短时间中断,应立即关闭烘炉机供油,调节烟气挡板至最小开度;调节烘炉机风机挡板,确保烘炉机不受损坏,恢复烘炉时以要求升温速率升温至中断前温度,后按烘炉曲线进行,如长时间中断烘炉(8小时以上),恢复烘炉后以温升速率要求升温至中断烘炉时温度,并在该温度段恒温8小时,后按曲线进行。
7.4 烘炉结束后
7.4.1完成350℃恒温阶段后,结束低温烘炉,并按规定实施缓慢降温,当测点温度低于100℃后方可打开锅炉门孔降温;
7.4.2低温烘炉的总时间原则上控制在5天左右(约120小时),总时间视烘炉实际情况调整。
7.4.3锅炉冷却后方可进入炉内进行耐火材料的检查,如有必要,还需按规定程序进行耐火材料的修补。
7.4.4低温烘炉结束,中温及高温可结合锅炉煮炉(锅炉吹扫)同步进行;
7.4.5如果不具备煮炉条件,则当炉水温度降至80℃以下,利用烟气余热放水排净,作锅炉干法保养或冲氮保养。
8. 烘炉质量保证措施及要求与标准
8.1成立烘炉指挥部,由烘炉指挥部制订具体的烘炉组织措施。
8.2烘炉方负责烘炉机的安装、调试及管道和油路的安装及验收工作,整个烘炉过程的设备操作由烘炉方负责完成。
8.3锅炉的砌筑方依据材料的特性提议烘炉曲线,由烘炉指挥部审定通过并在烘炉中由烘炉方实施,并负责监督整个烘炉过程。
8.4甲方负责烘炉期间锅炉的调试、上水、减压等凡涉及锅炉烘炉、锅炉砌筑方和烘炉方分工之外的工作,并派专人监督整个烘炉过程,烘炉结束后负责烘炉试块含水率的检测。
8.5当人孔门可以进入时,迅速取出试样块密封,及时送检化验,试样块含水率小于或等2.5%即为烘炉合格;小于2%烘炉优良。
8.6炉内进入检查,无发现炉墙塌落、鼓出或大于3mm以上贯空性裂缝(非施工留设)。
9. 烘炉曲线(见附件)及其说明
9.1炉墙的主体材料是碳化硅砖和浇注料组成,温升每天不宜超过100℃,后期烟气温度不超过350℃。
9.2温升计划曲线详见烘炉检查记录签证表,要求实际升温曲线基本与计划曲线相符。
9.3确认所有点火条件具备后,开始点火烘炉,着火后,注意观察温度的变化,通过调节压力及风量来控制温升。
9.4严格按照升温曲线操作,以≤15℃的温升速率,升温到130℃±20℃后,恒温24小时。
9.5以≤15℃的温升速率,从130℃±20℃升温到250℃±20℃后,在250℃±20℃恒温36小时。
9.6以≤15℃的温升速率,从250℃±20℃升温到350℃±20℃后,在350℃±20℃恒温36小时。
9.7以小于30℃的降温速率进行降温,降80℃时打开人孔进行降温,严禁强制性降温。
9.8当温度降到可以人员进入温度后,组织相关人员对锅炉炉内内衬进行热态验收,如有必要,还需按规定程序进行耐火材料的修补。
10.烘炉作业安全保证措施
10.1 参加试运的各单位,应配备相关专业有经验的人员参加运行,并认真负责,确保各自责任内的工作正常进行,定期检查记录各转动设备的轴承温度、锅炉烟风和汽水系统的严密性及运行参数,要求每小时检查记录一次,记录必须真实。
10.2 烘炉期间监视受热面、临时堵板温度;烘炉期间应巡回检查锅炉和烟道膨胀,并记录所有膨胀数据。
10.3如果发现有耐火材料剥落或其它非正常工况,应查明原因,并根据当时的情况,慢慢的降低炉膛温度或维持当时的温度直至剥落停止为止。当工况稳定后继续按照烘炉曲线进行烘烤。
10.4 烘炉过程中,所有的水冷壁管必须保持水循环。
10.5 烘炉过程中,在排湿孔上方周围应留足够排放空间。
10.6 整个烘炉过程严格控制烘炉机附近的明火作业。
10.7 烘炉运行期间应24小时不间断有人看守。
10.8 烘炉设备安装过程中防止发生设备吊装脱落、支撑架垮塌事故。每天须派专人检查吊装工具如挂钩、纤绳、吊装机械,确保运行状态良好,同时对操作人员进行技术交底,严格按操作规程运行。
10.9 吊装设备属于高空作业,防止安装人员不慎摔落,要求安装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和安全防护带,并正确使用防护带。
10.10 安装和烘炉过程中会与电接触,要防止发生触电事故,要求由专业电工负责电并按用电规程操作,非电工人员不得执行带电任务。
10.11 油管道和油枪漏油会引起着火事故,要求用高级焊工焊接油管道,点火前必须进行油压调试,确保运行中无漏油现象。同时每工作平台配备2—3个干粉灭火器以防不测。
10.12随着温度升高,锅炉附近易燃物会因干燥自燃。要求清除锅炉附近易燃物料,并派专人24小时巡逻检查。禁止在现场吸烟产生明火。
10.13在处理突发事件时会上下楼层跑动,要求烘炉操作台和锅炉通道必须配备照明。
10.14油压不稳或突然升高会造成导烟管变红烧裂,这时应立即关闭油阀,油压不稳时应派专人留守观察。
10.15乙炔气瓶没有装设专用的减压阀、回火器不得使用。
10.16防护栏杆高度必须符合要求;
10.17平台、走道、斜道装设挡脚板;
10.18高处作业周围空洞、沟道装设盖板或围栏;
11.环境保护措施
11.1对使用过的棉纱、废油等含油废弃物的处置遵守处置规定,防止污染土壤。
11.2施工现场保持整洁,各设备要定点放置。
11.3每天下班前清理施工现场,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11.4组织全体职工认真学习有关“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使全体员工充分认识到,不但要搞好工程建设,还要给自己和他人创造一个清洁,优美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11.5在施工时,要防止和减少噪音污染,夜间加班施工时不得干扰其他单位人员的正常休息。
12.附件
12.1低温烘炉升温曲线图。
12.2中高温烘炉升温曲线图(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