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就是觉得好玩”九江一对男女,竟在长江电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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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1日起,长江干流江西段开始了为期10年的全面禁捕。然而,还有人铤而走险。近日,长江航运公安局九江分局破获了全面禁捕后长江江西段首起非法捕捞案。
1月10日晚,长江航运公安局九江分局九江派出所民警接到举报,有人在长江九江段官牌夹水域背着电瓶在长江里用电捕鱼。接到举报后,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前往现场调查,发现两名可疑男女。
民警介绍:“当时发现一男一女带着一套电捕鱼工具,还有若干渔获物。现场查获电捕鱼设备1套,以及非法捕获的长江野生鱼类约4公斤。”
民警表示,只要使用了这种电捕工具,只要有捕捞行为,不管你最后有没有捕到鱼,都是违法犯罪。
经查,二人对非法捕捞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两人交代,当晚他们路过江边,因为车上一直有工具,便一时兴起去长江里用电捕鱼。
张某说:“我们就是觉得好玩,步行过去后就用电瓶电了十几分钟,根本不知道那边不能捕鱼。”目前,两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2020年1月1日以来,长江实行全面禁捕,自长江禁捕令实施以来,长航九江公安分局针对非法捕捞一直保持高压态势。这也是今年在长江江西段发现的第一起非法捕捞案件 。
民警表示:“我们每晚都会在岸上布警,对一些重点水域开展巡逻,打击非法捕捞,保护长江野生水资源不受到非法侵害。”

为什么禁止电鱼?

破坏渔业生态资源,属于灭绝性的扑杀行为。

危害公共安全,可能误伤下到水中的人、家畜、家禽。
破坏水质,破坏河道生态平衡。

关于电鱼的法律知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凡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现场鸽碎碎念

看看现场鸽怎么说

电鱼是国家明令禁止的

不要抱着侥幸心理

否则追悔莫及

任何人都有权直接制止

和举报该违法行为

自觉保护生态资源环境

从你我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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