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台龙泉学校举行“杜绝校园欺凌,共建平安校园”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山西法制报忻州讯(潘高峰)为落实五台县教育科技局五教科函【2021】15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欺凌防治工作的通知”精神,构建“平安校园”,五台县龙泉学校政教处与年级组9月29日下午,在操场举行了以“杜绝校园欺凌,共建平安校园”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
有初一91班王雨露同学演讲的题目是“反对校园欺凌”。从三个方面作了讲解:“什么是校园欺凌”、“远离校园欺凌”、“应对校园欺凌”。号召同学们要洁身自好,不言语侮辱别人,不与社会不良青年交往,不参与学生打架、斗殴,敢于与来自校园内外的欺凌行为进行灵活机智的斗争,依法进行自我防范。
初二80班张懿曦同学演讲的题目是“如何预防校园欺凌”。首先讲了校园欺凌的危害,校园欺凌可使大家的身心健康受到伤害。校园欺凌不仅直接伤害了我们的身体,还会严重损害我们的心理健康,有些同学由此产生恐惧心理,难以集中精力学习,造成学习成绩下降,有的甚至不能正常完成学业。校园欺凌还会使我们家长的工作生活受到影响。由于担心校园欺凌发生在自己孩子身上,许多家长亲自接着孩子上下学,从而影响他们的正常工作和生活,有的家长不得不求助于相关法律机构。另外,校园欺凌可使校园正常秩序受到破坏。校园欺凌的存在和发生,使同学们不得不挤出时间和精力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既影响了正常的教学秩序,又给学校管理带来很大困难。接着讲了应对办法,我们如果遇到校园欺凌我们应该怎么办呢?我觉得我们应该做到如下几点:(1)遭到校园欺凌侵害的同学,应该第一时间告诉老师或家长,制止欺凌,绝不能逆来顺受或以暴治暴。(2)与不法行为作斗争一定要讲策略,用智慧,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尽可能避免正面的直接搏斗,以免引起不必要的伤亡。
政教主任杜彦锋作了总结,首先传达了县教科局关于加强学生欺凌防治的文件精神,接着,结合校园欺凌事件,向同学们介绍了校园欺凌行为的含义及具体表现,强调了校园欺凌行为带来的巨大危害。最后,分管初二年级副校长陈许泽呼吁全体龙泉学子必须立即行动起来,培养健全的人格、做一个文明的学生;学会明辨是非,提高社会交往能力;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自觉远离欺凌,杜绝校园欺凌。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关注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是学校的职责所在。反校园欺凌专项防治工作让全体师生进一步认识了校园欺凌行为的危害性,对相关法律知识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时也增强了同学们的遵法守法和自我保护意识,为建设平安和谐校园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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