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出“不见面”办理护照和旅行证服务的通知
为更好服务中国公民,保障申请人的健康安全,降低交叉感染风险,驻比利时使馆将自2020年12月14日起推出“不见面”办理护照和旅行证服务。居住在比利时且符合以下条件的中国公民可在“海外申请护照在线预约”网站上预约后按要求将材料邮寄至使馆办理:
1、新生儿出生后首次办理护照或旅行证;
2、普通护照过期、有效期不足半年、签证页即将用完、或容貌变化较大;
3、旅行证过期或有效期不足半年;
4、护照或旅行证遗失、被盗或损毁。
(一)准备材料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海外申请护照在线预约” (链接:https://ppt.mfa.gov.cn/appo/index.html)网站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申请表》,选定预约办理时间后打印填妥的申请表及《申请人声明/监护人意见》并在签名处手写签名。
2、请在电脑上填写《邮寄办证申请书》或《邮寄办证申请书(新生儿)》,打印后手写签名。
3、请认真阅读《国籍状况声明书》、《不采集指纹知情同意书》和《签名采集表》,打印后手写签名。
4、护照/旅行证遗失或损毁人员还需在电脑上填写后附《护照/旅行证遗失、被盗或损毁知情声明》,打印后手写签名。
5、请对照《邮寄办证申请书》所列材料清单准备好所需材料,复印件请使用A4规格纸张。
6、请将1张照片粘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申请表》照片粘贴处,另1张照片用小袋装好。
(二)邮寄材料
请在预约完成后即将所有申请材料(清单见邮寄办证申请书)以快递或挂号信方式邮寄至:
Embassy of P.R.C in Belgium,
443-445 Ave. de Tervuren,
1150 Woluwe Saint-Pierre,Bruxelles
请在邮寄信封空白处标注“护照/旅行证”。每份申请单独邮寄,若一个家庭中有2个以上申请人,可以在同一个包裹中邮寄。
(三)视频见面
(四)缴纳费用
(五)回邮证件
新证照制好后,使馆将根据申请人在《邮寄办证申请书》提供的地址把新照、已做作废处理的旧照(如有)和收据等材料寄回。请在揽收邮包时按要求支付回邮费用,一般均为14欧元。
(一)以下情形将导致退件,须重新预约办理:
(二)如确认申请材料已寄至使馆后,办理护照或旅行证5周未收到办妥证件,办理旅行证3周未收到办妥证件,可致电+32 26633001或发邮件至belconsulate@mfa.gov.cn咨询。
(三)请务必不要在邮寄申请材料中夹带现金。
缴费通知将统一通过使馆指定邮箱belconsulate@mfa.gov.cn发送,使馆任何时候均不会通过其他邮箱发送缴费通知,亦不会在电话或视频见面等环节要求申请人支付任何费用。所有证件费用均须通过使馆网站和公众号公布的付款二维码(链接:http://be.chineseembassy.org/chn/sghd/t1838997.htm)支付。
附件:
1、邮寄办证申请书;
2、邮寄办证申请书(新生儿);
3、国籍状况声明书;
4、签名采集表;
5、护照/旅行证遗失、被盗或损毁知情声明;
6、不采集指纹知情同意书;
请前往中国驻比利时大使馆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