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出“不见面”办理护照和旅行证服务的通知

为更好服务中国公民,保障申请人的健康安全,降低交叉感染风险,驻比利时使馆将自2020年12月14日起推出“不见面”办理护照和旅行证服务。居住在比利时且符合以下条件的中国公民可在“海外申请护照在线预约”网站上预约后按要求将材料邮寄至使馆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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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范围

1、新生儿出生后首次办理护照或旅行证;

2、普通护照过期、有效期不足半年、签证页即将用完、或容貌变化较大;

3、旅行证过期或有效期不足半年;

4、护照或旅行证遗失、被盗或损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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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步骤

(一)准备材料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海外申请护照在线预约” (链接:https://ppt.mfa.gov.cn/appo/index.html)网站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申请表》,选定预约办理时间后打印填妥的申请表及《申请人声明/监护人意见》并在签名处手写签名。

2、请在电脑上填写《邮寄办证申请书》或《邮寄办证申请书(新生儿)》,打印后手写签名。

3、请认真阅读《国籍状况声明书》、《不采集指纹知情同意书》和《签名采集表》,打印后手写签名。

4、护照/旅行证遗失或损毁人员还需在电脑上填写后附《护照/旅行证遗失、被盗或损毁知情声明》,打印后手写签名。

5、请对照《邮寄办证申请书》所列材料清单准备好所需材料,复印件请使用A4规格纸张。

6、请将1张照片粘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申请表》照片粘贴处,另1张照片用小袋装好。

(二)邮寄材料

请在预约完成后即将所有申请材料(清单见邮寄办证申请书)以快递或挂号信方式邮寄至:

Embassy of P.R.C in Belgium,

443-445 Ave. de Tervuren,

1150 Woluwe Saint-Pierre,Bruxelles

请在邮寄信封空白处标注“护照/旅行证”。每份申请单独邮寄,若一个家庭中有2个以上申请人,可以在同一个包裹中邮寄。

(三)视频见面

使馆工作人员将通过电话或邮件与以下申请人约定时间视频见面:
1、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须由父母一方陪同);
2、因护照或旅行证遗失、损毁等申请补发人员;
3、其他使馆认为有必要视频见面人员。

(四)缴纳费用

受理成功后,使馆将邮件通知申请人在指定时间段支付相关办证费用(不含回邮费用)。请通过支付宝或微信扫描以下二维码付款,支付页面如下图,每本护照或旅行证16欧元。请在备注栏用中文填写申请人姓名。如同时支付多本护照或旅行证费用,须备注所有申请人姓名,如“张三、李四”。

(五)回邮证件

新证照制好后,使馆将根据申请人在《邮寄办证申请书》提供的地址把新照、已做作废处理的旧照(如有)和收据等材料寄回。请在揽收邮包时按要求支付回邮费用,一般均为14欧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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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醒

(一)以下情形将导致退件,须重新预约办理:

1、未预约成功;
2、在线填写的申请表中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出生地点、护照号码等基本信息填写错误;
3、在线填写申请表中地址、联系方式、家庭成员等信息未填写或未如实、准确填写;
4、申请材料不齐全;
5、未按要求准备材料,如材料中夹带现金、非本人签名等。

(二)如确认申请材料已寄至使馆后,办理护照或旅行证5周未收到办妥证件,办理旅行证3周未收到办妥证件,可致电+32 26633001或发邮件至belconsulate@mfa.gov.cn咨询。

(三)请务必不要在邮寄申请材料中夹带现金。

缴费通知将统一通过使馆指定邮箱belconsulate@mfa.gov.cn发送,使馆任何时候均不会通过其他邮箱发送缴费通知,亦不会在电话或视频见面等环节要求申请人支付任何费用。所有证件费用均须通过使馆网站和公众号公布的付款二维码(链接:http://be.chineseembassy.org/chn/sghd/t1838997.htm)支付。

(四)鉴于“不见面”方式办理护照申请无法采集申请人的指纹信息,故新护照不含持有人的指纹信息,在入境中国时无法自助通关,需走人工通道。

附件:

1、邮寄办证申请书;

2、邮寄办证申请书(新生儿);

3、国籍状况声明书;

4、签名采集表;

5、护照/旅行证遗失、被盗或损毁知情声明;

6、不采集指纹知情同意书;

请前往中国驻比利时大使馆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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