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很多老律师都劝新律师不要碰遗嘱见证业务
现在公证处对于遗嘱见证是收费标准,一般是400/件,试问,就这收费,实际到公证员手里的钱能有多少,公证处哪有动力给你做遗嘱见证。
如此,当下找公证处做遗嘱见证就面临以下问题:不上门提供服务,对财产证明材料的要求极高,尤其是后者。
比方说,老人的房子遇拆迁,预计要分下来的房子可能五年内都下不了房本,你觉得,拿着拆迁协议,选房通知书之类的去找公证处办遗嘱见证人家能给你做吗?
现实中,公证处基本只认房本,造假难度大后果严重,相应公证处要承担的风险就小一些。
再来看律师见证,收费几十上百倍于前者,但经常到来的客户就是公证处不给做才漏下来的业务。那你说,这项业务是不是就天然存在风险。
律师做见证,首先是老人的行为能力,严谨点需要去医院神内开证明,再看表达能力,还要查明财产状况。比方说老伴去世的,有没有留下遗嘱,有没有进行法定继承,光听老人或者老人的准继承人口述?有的户口本都没,是不是得跑辖区派出所调亲属关系证明,没房本的是不是还得查房屋产权状况。
可见,想要做一个完整严谨的遗嘱见证一点也不轻松,跑断腿可能也只能得到可能大概之类的结论,风险依旧存在,有这功夫,够跑两个简单案子了。
已有多份判决直指这项业务的风险。因律师工作失误造成见证业务的委托人由遗嘱继承人沦为法定继承人甚至是路人,相应财产利益的差额部分由律所买单,再最终由律师买单。
绝大多数业务,最多也就是退全部律师费,遗嘱见证可就说不准了,律师执业保险光免赔就20万,风险和收益不对等的业务自然就不愿意做啊。如果收费能有所提高,愿意承担风险的律师也大有人在。现实中也确实有律师在见证中只做真实意愿的见证,把风险甩给委托人,互相理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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