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淮生:余英时先生与《红楼梦》研究(名家与红学系列之十一)

2013年6月20日,《倡导新典范,启示后来者:余英时的红学研究述论》(2万8千字)结稿,再经过半年的订正,已达3万余字,该文刊发于《中国矿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1期。

《倡导新典范,启示后来者:余英时的红学研究述论》

《余英时红学述论》一文的撰述尤其刊发过程可谓一波三折,现简要梳理如下:

2011年9月7日:笔者与胡文彬先生讨论《红学学案》第一编案主人选问题——

胡老师:

中秋快乐啊!

曾扬华老先生的《钗黛之辨》我已经收到,特相告!

我又发现,在新时期还有一个人不能漏下,即舒芜先生,尽管先生已经去世,毕竟他的《说梦录》影响还是不小的。如果将已经去世的宋淇先生算进来的话,那么,舒芜也该算进来!

不知胡老师有何见教?

再有余英时是否可以写,他的那两篇著名文章也是七十年代的,这与宋淇相妨,宋的代表作也是七十年代的。是否可以将香港、海外的红学家的成果宽限到七十年代呢?也请胡老师谈谈看法!

淮生拜呈  2011、9、7

胡文彬先生

《红学学案》第一编的写作因出于“舍难取易”的考量,仅将百年红学史中所谓“新时期红学批评”(笔者按:对这一称谓持异议者不乏其人)作为试笔的对象。

于是,凡涉及到所选案主红学成果的发表年代问题,笔者倾向于取时间上的宽限,只有这些成果对“新时期红学批评”产生过深刻影响且具有学术史价值。

是否入选余英时呢?胡文彬先生给予笔者“再斟酌”“再三思”的建议,主要因为余英时彼时政治倾向性的影响,这一建议无疑是出于保护笔者的考量。而笔者则显得有些任性,执意写《余英时红学述论》一文。

其实,当时的所谓“坚持主见”既有自己对学术与政治关系的理解,同时也有相关评论的影响,譬如黄霖先生在陈维昭著《红学通史》序言中的一段话对笔者的影响更大。

黄霖先生说:“就20世纪的红学史中,如何评价胡适、李希凡与蓝翎、余英时的红学观点,可能是最为关键。”(陈维昭著《红学通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3页)。

余英时先生

尽管周汝昌先生曾对王国维、李希凡、余英时等人的红学研究最不以为然,笔者则坚持认为黄霖先生的判断尤其值得关注。

毋庸置疑,《红学学案》的案主人选颇费笔者心思,第一编拟选12位学人成册,其实“新时期红学批评”颇有影响者又何止12位呢?而且,百年红学史上颇有影响者亦非三两册所能囊括。所以,笔者彼时的规划是拟选60位学人成5册(12位成一册)。

意想不到的是,此后与师友们的商量过程中,大都不建议拟选60位学人成5册的撰述规划,胡文彬先生、蔡义江先生、梅节先生、乔福锦教授等对笔者的影响最为深切。于是,经过笔者的一番思考,最终采纳了胡文彬先生提议的36为学人成3册的撰述意见。

《红学学案》

经过进一步的深思熟虑,确定以《现代红学学案》命名这一学案体红学史长编著述,所拟写的3册分别为《民国红学学案》《当代红学学案》《海外红学学案》。

值得一提的是,竟有师友将《红学学案》第一编所写12人称之为“金陵十二钗”,既有正钗,焉能没有副钗、又副钗之理呢?此虽戏言,亦可见郑重之意。

2012年12月4日:笔者与胡文彬先生谈《余英时红学述论》一文的写作进展——

晚19时20分,将《题赠胡文彬先生》七绝的改定稿告知先生惠存。全诗如下:

“红楼梦里品仙茗,香满书巢最怡情。谁解人生痴共悟,孤棲幻境总零丁。”

胡先生问及我最近的工作,我谈及授课任务比较忙。所以,余英时“述论”写得比较慢。

…………

胡先生建议:即便写了,不仅严格在纯学术上,而且也要往后放(刊发)。

台湾联经版《红楼梦的两个世界》

笔者从确定《余英时红学述论》一文的撰述至阅读文献资料之后的写作过程,其间所花费的时间相对于此前所发表的“综论”文章要充分得多。于是,写作的进度自然慢了下来。

2013年4月3日:笔者与张燕萍主编谈《余英时红学述论》一文的编发问题——

上午9时45分,接到张燕萍主编从北京打来的电话,她和学校的党委书记一同看望张庆善会长,商谈《河南教育学院学报》拟与中国红楼梦红学会、中国艺术研究院红楼梦研究所共同主办“‘百年红学’创栏十周年暨《红学学案》出版座谈会”的事宜。她同时告诉我:《余英时述论》不能刊发了,因为,她近来阅读了有关余英时的资料,发现他不仅反共,而且台独,怕期刊出政治错误。

我把这情况告诉《河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主编谢定均,他说:河南新闻审查比较严厉、保守,有个刊物发表了关于袁世凯的文章,都遭到批评。谢主编说:你把写好的稿子给我先看,如果是纯学术,我来发!

余英时先生书《寿钱宾四师九十》

彼时,笔者对于张燕萍主编所做的决定并未感到意外,反而格外地理解。此刻,笔者尤其叹服胡先生的深谋远虑了。

笔者之所以转而询问《河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前任主编谢定均(现任主编朱雪里),结缘于此前谢主编曾邀请笔者赴《河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编辑部商谈学报栏目建设事宜。

在笔者的建议下,《河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增设了《金学论坛》栏目,主要为研究《金瓶梅》的作者提供一个学术平台。笔者当时的考量:郑州有一个《红楼梦》研究栏目(《河南教育学院学报》“百年红学”栏目乃全国社科名栏),焦作可以设一个《金瓶梅》研究栏目,相辅相成。

话说回来,谢主编虽然做了表态,笔者却并不希望谢主编太为难了。此后一个月的时间里,一边修订《余英时红学述论》一文,一边寻找刊发这篇文章的机会。

《红楼梦的两个世界》

2013年6月15日:笔者与李明新秘书长谈《余英时红学述论》一文的刊发事宜——

下午16时20分,与北京曹学会秘书长李明新通电话,谈《余英时述论》能否在《曹雪芹研究》刊发之事。

李明新秘书长告知《曹雪芹研究》由“四老”(四位学术顾问)商议而定,她只能反映汇报学术上的事。我说:四位学术顾问中已经写了胡文彬先生(《胡文彬红学综论》),暂时写不到其他三位先生。于是,是否坚持把给《余英时红学述论》一文给《曹雪芹研究》也就不言自明了。

李明新秘书长说:有一次聚会时他们也谈及《学案》的标准是什么?是作者自己的标准?还是另有标准?我记得胡先生给我谈过这种意见,今天得到证实。李秘书长希望我可以写写北京西山方面的文章,更适合《曹雪芹研究》。

余英时先生手迹

笔者《红学学案》(新华出版社2013年2月)出版前后始终被问及的问题即“《学案》的标准是什么?”由此可见,《学案》的写作竟受到了学界主要是红学界的广泛关注,笔者自然是欣慰的。

记得2012年5月15日至5月18日江苏省镇江市举办“曹寅与镇江暨《红楼梦》程乙本刊行220周年学术研讨会”(由北京曹雪芹学会和镇江市政府联合主办)会议期间,郑铁生教授(天津外国语大学)曾问过笔者:“淮生,你的学人综论写了多少位了?”我回答:“已经写了10位,还有2位。第一阶段写12位吧,够‘十二钗’了。”

郑教授问:“什么时候写到我,看来我只能排在香菱的位置了。”笔者一本正经地说:“如果你此番回家不认真把我所发表的这些综论看过一遍,并发表看法,即便写你,也是香菱之后的(言下之意即排不进“副钗”了)。”郑教授则笑答:“我回去一定拜读!”

当时在场的关四平教授听罢,哈哈一笑!此一段“世说新语”般的小故事曾一度在三二师友间交流,大家一致认为《学案》写作的确引起关注了。

《余英时回忆录》

2013年6月19日,笔者给董明伟责编电话告知,请她帮助询问一下燕山大学出版社社长兼《燕山大学学报》主编刘泽权教授,是否愿意接受《余英时红学述论》稿子。

此前,董明伟责编曾邀请笔者做了一篇学术访谈,题为《红学学术史研究的一种新路径——<红学学案>著者高淮生教授学术访谈录》,刊发于《燕山大学学报》2013年第2期,所以便有了这一次的请托。

6月20日下午,董明伟责编回复道:“关于《余英时述论》的情况,我向社长刘泽权老师详细地作了介绍,他的意见是相信您这篇文章一定是好文章,就是2.8万字对于敝刊来说压力比较大,以前刊发过几篇屈指可数的长文章,字数也就在1万1、2千字。敝刊想在有限的篇幅里多发几篇文章,全面发展。如果您的文章能够压缩到1万字,我们还是乐意发的。请您见谅!”

得知刘泽权主编的态度后,笔者甚为感念,尤其董明伟责编如此尽心,给笔者留下了美好的印象。不过,《余英时红学述论》乃精心结撰而成,不仅不能压缩,反而需要再做补订充实,以求精善。此意已决,便又陆续修订了半年时间。

《红楼梦的两个世界》

2013年9月9日,笔者收到上海《红楼梦研究辑刊》撰稿人宋庆中约稿短信,他彼时正责编该刊。笔者回复道:“近来集中于港台海外学人学案写作,虽不轻松,却开阔了眼界。红刊第八辑组稿在即,理应支持,现将《余英时述论》一稿奉上,不知可用否?祈望将审稿结果及时反馈,以便另作安排。”

此后,收到宋庆中责编的短信,告知崔川荣、萧凤芝两位主编阅读后也颇为满意,只是“尊作近3万字的容量委实超长,不知先生肯否压缩修改为‘精编版’?若因结构等问题不便,我们拟分期刊发,但每期字数也以1万字以下为宜。”

笔者于9月21日回复短信道——

庆中先生钧鉴:

先生对拙作的溢美实不敢当,本篇的确是港台海外一组中较为用力的一篇。因余英时先生的案头可做的很多,费时不说,取舍最难。现所成之稿并非最佳,也实在不能再做流连,因港台海外写作尚有多篇待写。先生所说难处我十分理解,约稿者的确对于如此篇幅深感困难。如果贵刊打算分期刊发,也是一种做法,我能够接受!压缩之后,文意难以畅然,并非上策,尤其是余英时先生此篇。至于是否等得,实在非我之所想,因《红刊》乃红学刊物,给予支持似为红学中人之当然义务。尽管尚有刊物不弃而约稿,大体皆可完成任务。如果决意刊用,请及时通知为盼,以求放心!

谨向庆中先生的劳动表示感谢,并代问崔先生、萧先生好!

淮生拜呈

《余英时文集》

此一则短信回复不久便有些踌躇了,不仅“精编版”不能接受,“分期刊发”亦非理想之法。于是,便于9月21日回复短信道——

庆中先生:

国庆节快乐!

我又想了想,不该为崔、萧两主编添麻烦了。

决定:余英时的述论撤回!

因红刊字数减为20万,所刊文章不宜过长,这一篇占去这么多版面,于心不忍。况且,不知他人看过是否不安。所以,请先生理解我的想法!

红刊是红学同仁的期刊,理当支持!容后再做短文,以请指导!

请多多包涵。

撰安!

淮生敬上

宋庆中责编对于笔者“撤稿”的决定竟产生了“自责”的想法,这的确令笔者不安。不过,笔者还是及时兑现了“容后再做短文”的承诺,这篇“短文”刊发于《红楼梦研究辑刊》第八辑,题为《<红学学案>写作札记》。

《红楼梦研究辑刊》

笔者在《札记》一文中重申了这样的观点:“红学的生命力取决于值得‘立案’的学人,‘红学’若无‘史’可鉴,它的发展也就没有方向,由此而言,《学案》的价值应是显而易见的。”(《红楼梦研究辑刊》第八辑,第88页。)

2014年1月10日:笔者与《中国矿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执行主编李金齐教授商谈学报栏目开辟问题——

下午5时,到学报编辑部见执行主编李金齐,他兴奋地跟我谈了下午约见邹放鸣书记的成果。邹书记基本同意了他的改版方案,并批准了《现代学案》的栏目计划。第一期刊出三篇稿子:高淮生的《余英时红学述论》、乔福锦的《陈寅恪历史研究考论》、赵兴勤的《徐筱汀戏曲研究学谱》。三篇稿子约8万字,这是学报编辑思想上的一个进步。

…………

晚6时,在学校招待所餐厅101焦作厅聚餐,李金齐宣布《现代学案》正式开栏。原打算5时拍照,留作第一期封二刊用,因两位教授有事不能到场而取消。

《中国矿业大学学报》

李金齐教授委托笔者主持“现代学案”栏目是希望学报有一个新面目,笔者是心领神会的。“现代学案”是一个学术性很纯粹的栏目,是否办得下去?能否办得好?彼时的笔者则是心怀忐忑的。

并未曾想到能一直办到今天,不仅陆续刊发了近40篇学案文章,而且出版了一部29万字的汇编《现代学案选粹》(中国矿业大学出版社2019年4月),同时举办了一场出版座谈会(笔者按:5月19日,“《中国矿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创刊20周年暨《现代学案选粹》出版座谈会”在行政楼行健楼B301会议室举办。

校党委书记刘波、原党委书记邹放鸣、副校长卞正富,学报顾问《北京大学学报》原主编、全国高校文科学报研究会原会长龙协涛教授,以及来自全国各地的期刊界同仁、编委及作者,校内外师生五十余人参加了座谈会。)笔者以为,近年来的全国高校学报编辑部并未多见此类业绩。

《中国矿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创刊20周年暨《现代学案选粹》出版座谈会

“现代学案”的栏目设置为笔者撰述的《余英时红学述论》落实了发表的去处,这是笔者彼时的一个私心,这个私心并未与李金齐教授交流过。当然,笔者至今相信李金齐教授一定不会介意的。

2014年2月17日:李金齐教授谈他审读《余英时述论》的感想——

我与李金齐通话,与他谈近来约稿情况,以及同赵兴勤教授通报的情况。他说假期一个下午一口气看完了我的《余英时述论》,堪称大家手笔。处理材料拿得起放得下,起承转合非常流畅,叙事能力很强,论争写得很有自己的一贯态度,保持中立,略有倾向性,看起来津津有味,至少很久没有读到这样的论文了,真是一流学者水平。第一期刊出后,问一问北京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力争全文复印。如果字数太多不能复印,再找一找《新华文摘》能否转载。我很受鼓舞,决心努力做好“现代学案”栏目宣传工作。

总之,《学案》的写作应当思维缜密(绵密),克制意气用字。

李金齐教授所谈的审读感想着实令笔者感到意外,“大家手笔”之类溢美之词不过“姑妄听之”而已。笔者倒是对“叙事能力很强”的评价十分地在意,似有“高山流水遇知音”之感。

《明儒学案》

《学案》的写作虽基于《明儒学案》而有新变,尤其借鉴了《史记》“列传”之写法和笔法,“叙事能力很强”便是由此而来。

笔者曾在《现代学案述要》一文中明确指出:“现代学案体制,虽旧弥新。一则现代撰述之形制略不同于《明儒学案》之形制;二则现代学案之旨趣较之《明儒学案》略有所增益。无论形制之新变,抑或旨趣之增益,皆显见现代学案撰述者之学术史立意。”(《中国矿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3期)

2014年3月18日上午10时,弟子肖爱华责编通知笔者,新版2014年第1期学报已经印出来了,刚刚送到编辑部。笔者即刻去编辑部取回了6本,除自留外,以备寄赠师友。

大致看了板式,耳目一新,目录选文看起来较为扎实了,于是电话金齐教授表示祝贺。当天午觉后,用一个小时看完3万余字的《余英时红学述论》,没有发现错别字,心理稍安。

《新红学的开端,新典范的创始:王国维的红学研究述论》

《余英时红学述论》一文的刊发,的确令笔者不禁感慨,当然,主要还是更多的激励即《学案》构思与写作应精益求精,另一篇笔者尤为得意的《王国维综论》一文正是在这种精神状态下完成的。

2014年11月28日:笔者与《河南教育学院学报》现任主编范主编谈《学案》写作规划——

范主编富安兄:

发去拙稿“现代学人综论”系列的第一篇《王国维综论》,打算把《现代学人学案》陆续做起来,因兴之所致,便可以从精神上减轻写作《港台香港海外学人学案》的劳累——两个方面齐头并进了!当然,这样做很有挑战性。海外的《浦安迪学案》也在陆续地做,将尽快交稿。力争于明春把这一系列基本做成,尽力而为吧。

祝好!

高淮生  11月28日

按:近一周来,胃部疼痛,要比以往持续时间长,是最近一个多月综合劳累的结果。这篇《王国维综论》就是在病痛之中截稿的,陆续写了两个多月。原本是为“现代学案”栏目赶写的,由于此间听到李金齐谈及有人在邹书记(学校书记,社科版学报主编)那里提及“现代学案”栏目的文章都字数太多,为了避嫌,也就临时改了主意,交给河南教育学院学报。

《现代学案选粹》,李金齐总策划,高淮生主编,中国矿业大学出版社2019年4月版。

自2010年第6期以来,因为此前的一份“君子协定”的缘故,“综论”系列文章基本上交给《河南教育学院学报》刊发。创立“百年红学”栏目的闵虹主编曾连续几年给笔者邮寄每一期的学报样刊,笔者觉得总该给她一篇文章支持“百年红学”栏目吧。

需要说明的是,之所以没有投稿,是因为《河南教育学院学报》既不是核心期刊,彼时的学术影响力也有限(高校教师投稿曾有这样的自觉:宁给“大学学报”,不给“学院学报”)。笔者第一篇“综论”文章即《蔡义江红学综论》给了闵虹主编之后,她回复笔者:“呵呵,等待你此研究系列大作啊!君子协定,均给我‘百年红学’了啊!”(2010年9月11日)

当然,从第一篇“综论”文章开始,便由时任副主编的张燕萍具体负责责编这组“综论”稿,张燕萍副主编在责编第2篇“综论”文章时已任主编。12篇“综论”文章结集出版了第一部《红学学案》,这个过程彼此是同舟共济的。

笔者曾在《红学学案》“后记”中道:“我曾好奇地问过张燕萍女士:两三万字的学术长稿,一篇又一篇地连载不辍,不计版面地催生出一种学术史长编著作,这在新中国成立以来的高校期刊编辑历史上,有过前例吗?张燕萍女士笑而未答,我的疑惑则至今没有消解。”(《红学学案》第327页)

《红学丛稿新编》

值得一提的是,张燕萍主编付给笔者一篇“综论”的稿酬是闵虹主编的5倍,此后接任的范富安主编付给笔者一篇“综论”的稿酬则是张燕萍主编的3倍。真可谓“重奖之下必有勇夫啊!”

当然,笔者并不好意思总是领取这样的优厚稿酬,由于主持“现代学案”栏目的缘故,分流了几篇《港台及海外红学学案》的文章刊发于《中国矿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彼时,李金齐主编付给笔者一篇“综论”的稿酬则是张燕萍主编的2倍。由此看来,所谓“君子之交淡如水”的说法似乎可以改写了。

范富安主编给予笔者的支持和帮助可谓不遗余力,只要是交给他的论文稿均及时审订刊发,包括笔者推荐的师友和弟子的投稿。记得推荐弟子拜剑锋撰写的《<周汝昌红学论稿>出版学术座谈会综述》一文,半年多的时间,知网下载量已达1830人次,彼此皆大欢喜!

无独有偶,拜剑锋撰写的《张新之<妙复轩评石头记>抄本考论》一文推荐给《河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发表后不久,下载量相当可观,至今已达2711人次,更令大家惊讶不已。(笔者推荐论文稿的基本原则是“学术为先,学术为公”)。

作者在《红学学案》出版座谈会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自范富安主任(此前任学校办公室主任)接任学报主编之后,一直鼎力支持笔者策划组织了6次红学“高端论坛”“座谈会”,此处不再一一赘述。

2015年1月12日上午8时40分,笔者与范富安主编通话,商谈即将召开于中国矿业大学(徐州)的《纪念曹雪芹诞辰300周年学术研讨会(2015)》筹备进展情况。

范富安主编则兴致勃勃地告诉笔者:“老兄这篇《王国维综论》写得很老练,比以往的都好!当然,我不是说以往的不好。我认为这一篇是最好的!”笔者再一次地感到意外了,竟不无自得地答道:“这是从《余英时述论》开始的转折吧!”通话之后,又将《王国维综论》看了一遍。

2015年8月1日上午,笔者细读《余英时红学述论》之后,撰写一则小文字如下——

酷暑磨人,难述新文;姑且细读旧作,聊以消夏而已。

一则《余英时的红学研究》(即《余英时红学学案》,刊《中国矿业大学学报》社科版2014第1期);二则《王国维的红学研究》(即《王国维红学学案》,刊《河南教育学院学报》2015第1期)。

文虽繁复,其义则明;或隐或显,尚可卒读。

独爱此两篇文字!

《周汝昌红学论稿》,高淮生著,知识产权出版社2017年12月版。

笔者至今“独爱此两篇文字”,有诗为证:

旧茶漫品校拙文,
暗叹前年用力勤。
别体论学新耳目,
余心有寄自欣欣。

2019年8月3日晨于槐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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