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委:国内港口,船员倒班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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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船员倒班这个事,马上要解决了。
4月22日,交通运输部,外交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海关总署,国家移民局,中国民用航空局联合发布了:关于精确做好国际航行船舶船员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明确要求:航运企业、海员外派机构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做好防控疫情的工作,对于船员倒休,核算检验合格后,不要求再进行隔离
看文件,国内倒班的问题是要解决了,六部委的发文,地方没理由阻拦,也拦不了,如果哪个口岸还有执行问题,请联系中国船东协会15000217869。
据说,好使!
至于有的船员朋友纠结隔离费用的事,能理解。
前几天在群里分享过我的心路:刚在陆地找工作那会,花钱不习惯,肉疼!在船上几个月基本上不花钱,习惯了免费吃住、习惯了报销。
转变下思维,花一花,习惯就好了,一合同(按照最长12个月,有的朋友较真)十几或几十万在卡上,几千块的隔离阀,不要再纠结了,当然公司能给报销,更好!
六部委的红头文件,我放后台了,大家回复关键字:六部委,即可获取,打印出来,拿手里,谁不让走,给他看看
据说,好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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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倒班解决了,我国以外港口倒班的问题依然是个问题。
4月20日,IMO的林基泽秘书长发了一封信,呼吁把船员定义为Key Worker,业内不少朋友以为IMO主席说话了
春天来了!
其实错了!
除了秘书长签名挺帅,看不到实际动作。
IMO为了船舶的安全搞了SOLAS,防污染搞了MARPOL,船员权益搞了MLC。
尤其是MLC,要求12个月,船员必须休假,疫情来了,签订的公约都要打折扣,一封信没有任何效力,有什么用呢?
相关Stakeholders的思维依然是:再苦一苦船员吧……
澳大利亚AMSA是执行MLC比较严格的国家,
遇到航次食物不足,滞留船舶
遇到小便池不能冲水,滞留船舶
遇到船员超过12月工作,滞留船舶
以前,业界被他吓得不要不要的。
不知道AMSA这几个月有没有遇到12个月没有休假的船员,是不是还会采用滞留措施,强制换班,如果依旧如此,是应该点大拇指称赞,如果不是,那么AMSA也是一个字:怂!
有的船员朋友反应,韩国的PSCO上船检查,SOLAS,MARPOL相关内容挨个看,MLC内容不怎么看了,即使发现船员工作了15个月,假装没看到。
不能怪他,他也是个小职员,解决不了船员倒班这个大问题。
开了缺陷,解决不了,上头要责骂他
只是以后类似的缺陷还要不要开呢?
MLC公约,船员权益的保护任重道远……
PSCReady注意到,有的朋友在抖音,快手发要休假的视频,也有自媒体讲:不要等到闹大了,再来考虑船员休假的事。
这符合一些人的性格,认为只有闹了才能解决问题,其实没必要。
MLC公约,既然要求12个月必须休假,有法自然要依的。犯了法,疫情期间依然要定罪,违反了公约,疫情期间自然要执行,之所以PSCO不过问,是没有人主动上报,也怪不得他们。
MLC既然提供了更体面的方式,各位为什么不用这种Decent的方式解决问题呢?
MLC执行机关是港口国、船期国,靠泊,告知PSCO我的时间到了,我要遣返,哪个PSCO敢港:我不管或者管不了呢?
只要如实投诉,遣返费用,船东早就交了,真没必要打条幅……
就这样,各司其职,自然解决了,没必要抱着传统的闹啊,撕逼啊,围观啊一类的思维……
话说,那是上一个世纪的思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