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复圣公园的复圣书屋里谈读书
春天的复圣公园真好,鸟语花香,在复圣书屋里读书,恰巧赶上世界读书日,是一种缘分,更像是一注定,坐下来,把电子书放一边,书架抽取一本,在宽大的座椅里,打开一页,在组成书的文字世界里,我是王。
时间真快,当我又一次装模作样的坐下来,自说自话的谈读书的时候,离上次的读书日,已经是一年了,哈,你在过去的364天,读了那些书?
记得上一次,凯迪在读书群里谈到自己读书很快的时候,有人怀疑一本35万字的怎么可能几个小时就读完,我自己有时候也显摆的说,自己在两个小时读完了一本书,问,你是怎么做到的。
其实,我说实在的,这是真的。
一本书的流畅阅读速度决定了你的阅读能力。
《摆渡人》四个小时顺畅的阅读完。
《岛上书店》三个小时读完。
并不是所有的书都需要阅读速度啊,难道一个上午去看完《公安基础知识》,你考个警察看看?几个小时看完C语言,写个小程序出来?
所以质疑的声音质疑错了地方。
当然有些很精悍的书,一句话让你楞半天,比如亨利米勒的《黑色的春天》,你会想半天,虽然很薄,可是你读不出速度来。
最后的重点是,通过那样的速度你最终得到什么?无论是快还是慢。
我看书太功利,一个目的,学习一篇好文章是如何写成的,在一篇大部头里寻找自己感兴趣的句章,然后记下来,最笨的办法,随手丢进自己的材料库里,又或者这句实在是喜欢不得,赶紧的仿写一句出来。
后来读书我明白了,所有的小说类都在叙述一个再简单不过的人间真理,仿佛所有的宫廷小说热斗的背后都有着红楼的影子,所有的神话电影和小说背后都有西游。
写到这里有点心惊,我哪里真的会读书啊,更真得不会推荐人家如何读什么样的书,关于记忆中的读书,大抵是《挪威的森林》《世界在你不知道的地方转动》《少年维特之烦恼》罢了。
谁说过,书读得好能成为一个有趣但是无用的人,读得不好则会变成一个无趣且无用的人。
这个月到今天为止,看了迟子建的《黄鸡白酒》,刘振云的《一地鸡毛》,村上的《远方的鼓声》过半,《领导力21法则》过半,冯唐的提上日程。
用书籍消磨注定留不住的时间,是快慰人心的一件事。
不是读书日,又如何,你读与不读,时间往前。
爱读书的人,天天都是读书日。
那么就让自己变得有趣点吧。
最重要的一句话,去复圣书屋看书,是一种很好的享受。
享受很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