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今年是猹的一百周年诞辰

今天是武汉封城一周年的日子。去年的今天,超过1000万人口的武汉,一夜封城。没有人知道未来的世界是怎么样。没有人知道这场疫情对世界的影响如此巨大,它是如此深刻地在改变着世界。

时代的一粒灰,落在个体的一个人肩上,就是一座山。这一年,我们深刻地体会到了。

活着是一种英雄主义吗?是。

时代的光鲜亮丽,很多时候是靠血色涂抹的,并不足以照亮每个个体的人生。

正如鲁迅在100年前所言:

我想: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鲁迅是用自己内心的悲凉,化成了一盏路灯,照亮了未来的路。

一宿虽然哭泣,早晨便必欢呼。我们总还是需要怀抱希望和信心。否则,这个群体何以生生不息?

01

英文里有个词,Homesick, 直接翻译过来是思乡病,翻得文雅一点,叫乡愁。

卜居岭南之后,有时候害乡愁,我常常会想念北方的饭食。

昨天傍晚的时候,突然想吃白菜炖脂渣。

白菜是北方的白菜,最好是青岛胶州的大白菜,那种经霜打过的白菜,水分少了,菜心变甜了的那种。

脂渣是青岛的说法,就是把五花肉用油锅炸,再压榨,变成了肉干那种。

天冷的时候,炖一锅白菜脂渣,热乎乎,热气腾腾,真的令人神往。

读过白居易的一首《白菜诗》,开始明白为什么南方的白菜不好吃。水,没有纤维感。原来是没有经过霜打霜冻。

白居易的诗是这样写的:

“ 浓霜大白菜,霜威空自严。

不见菜心死,翻教菜心甜。”

有个说法,说白居易的诗乡里小儿、老妪都能解。意思是乡村里不识字的儿童、老婆婆都能明白。这首白菜诗,就可见一斑。

02

昨天晚上临睡的时候,看到了下面这张图:

我突然没有了睡意。从床上起来,坐到书桌前,又把鲁迅的书找出来,把《故乡》重温了一遍。

想起来曾经引用过好多次的张莉教授的这一段文字:

百年新文学史上,最具迷人小说调性的作品是鲁迅的《故乡》。还没有哪位现代作家能象鲁迅的《故乡》这样,对世事有着如此非凡的理解力。当贺知章在《回乡偶书》中写下“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儿童对面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时,他写下是千百年来中国文人“逝者如斯”的时间慨叹,这是一个高度。在他之后,鲁迅别出蹊径,写下的是人与故乡之间的另一种生疏。这无疑深具现代性。《故乡》里有亲人、朋友在时间面前的分离,还有人心与人性在时间面前的深度磨损。——时间不仅仅给予人白发,还给予人地位、阶级的差异,《故乡》与《回乡偶书》形成了直接而深有意味的对话关系,千百年来,人与故乡之间那种难以言喻的感慨,尽在这部短篇里。而显然,正是在这样的对话性书写中,鲁迅借助于《故乡》建立了自己的小说调性,简洁、凝炼、精准、深刻,言有尽而意无穷。
在《故乡》里,鲁迅用一种新鲜的语法和叙事引领他的读者“走异路,逃异地,寻求别样的人们”,那是长久以来被中国古代文学忽略的人和世界。而《故乡》里的简笔更令人赞叹,小说家用刀刻一样的方式为我们刻下了闰土和杨二嫂,这部小说代表了中国现代短篇小说技术的日臻成熟。《故乡》里固然有鲁迅对于中国农村的深入思考,但最令人赞叹处还在于他将自己对故乡人事的理解与认识用一种艺术的手法进行了接近完美的转化,正因如此,这部作品才显现了新异、深刻的特点。
最理想的短篇总会让人想到那些短而美的唐诗名句,要有“窗含西岭千秋雪”的容量,——它可能芜杂,可能简洁,可能喧哗,可能沉静,但共同的特点无疑是气质超拔,一骑绝尘。
然后又想起来那段调侃的话:
我原本以为我是鲁迅笔下的“迅哥儿”,后来发现我是少年闰土,再后来发现我是中年闰土,再后来发现我是那个叉,最后发现我是那个猹,到处被人叉。最后发现自己其实连猹都不如,是那个被猹啃过的瓜。

03

想起来前年的时候,写过一篇《故乡的面容》:

我曾经无数次梦见自己走了很远很远的路,回到故乡的村口,就像一个经历了很多的旅人,漂泊了很久很久,回到了自己的故乡。

我站在那里,很茫然。那是一个十字路口,我从东边或者西边来,往南走,进村子,就能看到祖屋,看到童年时的人们,往北走,穿过田野阡陌,石板桥,石板上刻着字,是过去被毁弃的石碑。然后是穿过一条河,河的两岸种满了无数的杨树和柳树,在树林里,埋葬着我的奶奶和父亲。

这样的梦境出现的多了,常常是我醒过来,站在黑暗里,看着窗外的夜色,心里有个声音对我说,你老了,开始知道思念故乡了。

我曾经无数次对人说过,我好像是个没有故乡感的人,自从当年毅然决然地离开故乡,虽然也回去,但渐渐地越来越强烈地意识到,我已经不属于那里了。

我想说的是,我已经没有归宿感了。

我曾经在很多城市生活过,或长或短,唯一被我认为是第二故乡的青岛,随着后来移居岭南,这些年,在心里的归属感,也渐渐淡漠。

离开故乡的人,才能赢得故乡。

常常有青岛的朋友,故人们问,你啥时候回来啊?我心里就很茫然,所谓回归,回来,归去,红尘梦醒自知归,归到哪里是归?回到哪里是回?

真的很茫然。

好像是去年,读《沈从文传》,里面写沈从文让自己的儿子代替自己回归乡,他详细地告诫儿子,在故乡的某个地方,你就不要坐车了,要从那里走回去,路上会遇到一个什么店铺,你要买上什么东西,带给故乡的人们,你要谦恭,要懂礼貌,要如何如何......

好像是我某个回忆毛泽东的文章里,也出现类似的情节,毛泽东告诫代自己回故乡的毛岸英,在离韶山冲多少里的地方下车,步行走回去,遇到乡亲要懂礼貌,要知礼,要让人家知道,是老毛家的后代回来了。

好像是看曾国藩传,里面也有类似的情节。

而毛泽东写给故乡的诗句里,出现了这样的文字:别梦依稀咒逝川,故园三十二年前。据说,最早的文稿里,咒字是写作哭的。

读史书,有人这样评价明清两代:明朝是和尚戴笠担袈裟而来,和尚待袈裟戴笠而去。清朝是孤儿寡母入关来,孤儿寡母出关去。盖因为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当和尚。明朝末年李自成起义,到处杀朱家人,朱元璋的后代三万多人还是三十多万人,大多杀尽。很多朱氏子孙,为了活命,度牒当了和尚。比如著名的画僧朱耷,也就是八大山人,就是朱元璋的子孙。而清朝当年是孝庄太后,抱着儿子入关夺了明朝的天下,到了清朝末年,是隆裕太后,抱着溥仪,宣告了退位诏书,宣告了清朝的灭亡,所谓孤儿寡母哭着入关,孤儿寡母哭着出关。

好像是不久前,看过一个材料,说某个国家的科学家,通过实验,已经实现了时光倒流。

而在另一篇文字里则说,时间其实是不存在的。时间是人自己设定的,是为了确立自己在宇宙中的位置,而设定的概念。

而宇宙的本初,是无始无终,无所谓过去现在的。

这让我迷惑。如果没有时间,何来时间的倒流?

如果我写一篇小说,幻想未来的某个时间,人们能随意地让自己的时光倒流,那该如何设定时间?是不是用西历是一种时空景观,用农历是一种时空景观?

是不是每个人的时空观念不一样,他的世界就不一样?

有迷信的人相信,一个人死后,他的灵魂会把他生前一生里走过的路再走一遍,捡拾他留在尘世的脚印。

无论是在异国,还是他乡。

设想一下,一个孤独的人,在黑漆漆的世界里,在码头,在车站,在酒店,在机场,甚至是在水下,逆着时间的方向,逆着活着的人行走的方向,捡拾着那些被遗忘的脚印,归集起来,装进行囊,只是为了让自己回归到没有,回归到无。

就像日本的电影导演小津安二郎,在他去世后,归葬到故乡镰仓,墓碑上只有一个字:無。

我曾经设想过很多次,如果有一天,我去世后,我会归葬在哪里?

几年前,我清明节回故乡扫墓,站在父亲坟前的时候,我就在心里问自己,我应该回到这里吗?

我觉得很茫然。

当年我毅然决然地离开故乡,没有想过要回来。

但如果不是和曾经的亲人在一起,我又应该在哪里?

或者是骨灰撒尽海里,青岛的海里?我不知道。真的不知道。

我曾经写过,打发时间,就像打发一个人上路,我们以为送走的是时间,却不知道,送走的是自己。

亲人们在我们前面走了,我们继续向前走,以为把他们留在了后面,但有一天我们会发现,他们其实是在前面不远的地方等着我们。

所以,阿Q 才会在临刑前签字画圈,画不圆,愤愤地骂:孙子才画的圆呢!

所以,在送别故去的亲人的时候,我们才会在心里说:你先走一步,我随后就来。

人在尘世走着,记忆是唯一的行李。

我曾经以为,乡愁是很无谓的东西,尤其是在现在这样的地球村的时代。但随着年岁的增加,那种所谓的无谓,渐渐变得有所谓。

我知道,这是老了的标志或者征兆。

作家麦家曾经说过:

我这么多年来的写作一直在逃离故乡,因为童年心酸的经历使我对故乡有一种警惕、怀疑,甚至有那么一点敌意,一直在逃避。童年,是我的一个伤疤,它的痂已经结好了,不想把它扒掉。但总有一天要扒掉,这是我的宿命,是无法逃离的。我想我这一辈子总要写一部跟故乡有关的书,一方面是对自己童年的一种纪念,也是和故乡的一次和解。一个作家,他的写作是怎么也逃离不了童年和故乡的。

04

去年的鲁迅的纪念日,看到一篇文字,里面有鲁迅的学生孙伏园说的一段话:

“我曾问过鲁迅先生,其(按:指《呐喊》)中,哪一篇最好。他说他最喜欢《孔乙己》,所以译了外国文。我问他的好处,他说能于寥寥数页之中,将社会对于苦人的冷淡,不慌不忙地描写出来,讽刺又不很明显,有大家风度。”

我最近一直都在琢磨这句话。鲁迅的话,很多人未必懂得。

我以前一直觉得,鲁迅的作品里《故乡》写得最好。现在想想,鲁迅的自认《孔乙己》最好的话,其实是有大道理的。

能于寥寥数页之中,将社会对于苦人的冷淡,不慌不忙地描写出来,讽刺又不很明显,有大家风度。

很多人说鲁迅冷,其实,他们是真的不懂鲁迅。

05

也是去年的时候,我写过这样一段文字:

我不知道什么原因,不知道是我薄情寡义还是我的家乡确实在衰落,我每次回去,总觉得故乡在衰败。

所以我不愿意回去。但我又常常会思念它。

所以,我每次回去一趟,都会觉得鲁迅的深刻的苦痛。

我常常觉得,他在《故乡》里所表达的情感,常常就是我内心里的写照。虽然我把自己和鲁迅做对比,有点无耻。

我曾经生活的地方,我熟悉的故乡的风景,我的亲人们,他们都在衰老,让我越来越觉得陌生。就好像一列奔驰的列车,我站在车上,看着故乡越来越远。

所以,鲁迅在《这也是生活》的片段,我觉得放在这里很合适:

“街灯的光穿窗而入,屋子里显出微明,我大略一看,熟识的墙壁,壁端的棱线,熟识的书堆,堆边的未订的画集,外面的进行着的夜,无穷的远方,无数的人们,都和我有关。我存在着,我在生活,我将生活下去,我开始觉得自己更切实了,我有动作的欲望——但不久我又坠入了睡眠。”

所有的路,都是回家的路。

06

最后还是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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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2021年1月23日晚八点,第三讲:观人有术,以相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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