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的“三妻四妾”,具体是哪几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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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妻四妾”说法流传已久,许多男性啊,对那时候的婚姻制度心驰神往。那你们有没有想过,这个三妻四妾到底指的是什么呢?

“三妻四妾”这个词最早出自《金瓶梅》,说“至如三妻四妾,买笑追欢的,又当别论。”说的就是当时人们的好色,之所以是“三”和“四”还是有讲究的,后人为了凑这个数字,经常说“三妻”一般是指“嫡妻、偏妻、下妻”等等,但其实所谓偏妻、下妻、庶妻等等,都属于妾室,完全是为了凑数牵强附会而已。“三妻四妾”其实就是一种泛指,它源于小说,并不是什么具体的制度。不过历史上关于“三妻”倒是有个记载,《庄子》中曾经提到过“灵公有妻三人,同鉴而浴”,就是说灵公和三个妻子在同一个浴盆里洗澡,在那个年代还是挺有伤风化的吧。

古籍中记载“诸侯无二嫡”,也就是说不能娶两个嫡妻,因此准确地说,我国古代的婚姻制度其实是“一夫一妻,多妾”制度。

“妾”并非我们想象的受宠小老婆,在古代“妾”完全不能跟正室相提并论。就像《红楼梦》里的探春,叫自己的亲生母亲也只是叫姨娘,生母赵姨娘和他说你舅舅如何如何,她却只认正妻王夫人的兄弟为舅舅,根本不认生母的兄弟。妾室不是明媒正娶,甚至可以转手送人,就算妻子亡故,妾室都不能转正,妻妾之间,泾渭分明。

“妾”也不是想娶就能娶的,古代打光棍的男性其实非常多,就拿汉代举例,“卿大夫一妻二妾”,卿大夫在那时候的地位已经非常高了。

而在大明时期对于纳妾的规定也非常严格,就连尊贵如郡王,也是在25岁还没有子嗣才可以纳妾两位,三十还不生育,可以再纳两个妾。因此可见,妾室的存在是出于生育目的。

而明朝时期的普通人,只有到了40岁还没有后代,才可以纳妾,违背法律者还要受到重罚。而历朝历代经常是进士出身,当了起码七品官,才能拥有娶不止一个媳妇的资格,放到我们现在恐怕比考清华北大难度还大吧?好了,那么古代的妻妾制度你还了解什么更多内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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