楹联在“对法”上有哪些讲究
楹联之对法
(广文书局)
联中各字,不惟平仄声须上下相对,即一切形式精神,亦当字字精对。
其属对之法,变化万端,一言虽尽,兹姑概言一二於下:
◎上联为甲意者,下联须以乙意或丙意等对之;为乙意者,须以甲意或丙意等对之。例上联“连日雨”,下联宜对以“满天星”等;上联“花前饮酒”,下联当对以“月下吟诗”等。
◎琢对宁粗毋弱,宁拙毋巧,宁村毋华,忌野俗,避生强。
◎对分内外,内意对之须尽其理,外意对之须尽其象,且当内外含蓄,方入对格。
◎对虽形式内容并重,二者之中,权其轻重,则内容更重。故对时当重视事实,不可稍形腐浮及无谓之弊。
◎琢对之事实,贵正确,若稍欠正确,即使平仄顺适,形式精工,终必流为笑谈。
例如:旧传之“门前绿水流将去;屋里青山跳出来。”一联,粗视之,平仄甚调,琢对亦工,人多误为佳联。设细加审察,下联之事实,荒谬实甚,屋里如何有青山,即有青山,青山为死物,如何能於屋里跳出。究其弊,盖作者徒重形式,对於事实,未遑顾及其确否也。
◎上联为二字以上之词类,下联对之亦当以二字以上之词类。
例上联“夏日”为二字所成之名词,下联宜以同例之二字所成之名词如“冬霜”等对之。
例上联“五柳宅”为三字所成之名词,下联宜以同例之三字所成之名词如“三槐堂”等对之。
此为概言词类之对法。若细言之,名词当对名词,动词当对动词,其他若方向形容词、虚字、叠词、叠句以及二字以上等词,各当以同例同类相对之。
(一)名词分动植矿以及人名地名事物等,作联时须分别对之。
◎例上联“蜻蜒”为动物名词,下联对之以动物名词如“蛱蝶”等为宜,“蜻蜒点水;蛱蝶穿花”,其他诸名词对之均不甚妥。
◎例上联“梧桐”为植物名词,下联对之以植物名词如“杨柳”等为宜,“梧桐新月;杨柳轻风。”其他诸名词对之均不甚妥。
◎例上联“金”为矿物名词,下联对之以矿物名词如“璧”等为宜,“黄金百镒;白璧一双。”其他诸名词虽亦有可对者,“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但终属少见。
◎例上联“王阮亭”为人名词,下联对之以人名词如“龚芳麓”等为宜。“爱士似王阮亭,微闻遗疏陈情,动天上九重颜色;怜才若龚芳麓,为数揽衣雪涕,有阶前八百孤寒。”
◎例上联“南阳”为地名,下联对之以地名如“西蜀”等为宜。“望重南阳,想当年羽扇纶巾,三军儒雅;名留西蜀,爱此地浣花濯锦,万古馨香。”
◎例上联“农”为职业名词,下联对之以职业名词如“渔”为宜。“农耕雨后;渔钓月中。”
◎例上联“榻”为品物名词,下联对之以品物名如“帘”等为宜。“满榻图书左右;卷帘花鸟春秋。”
(二)动词分内动外动。
如“知”“觉”等字,属於内动也;“卷”“拂”等字,属於外动也。联语中对於此类字,当分别对用之。
外动词中又有四肢五官身躯等区别,如“跃”“飞”“起”“行”等字,为身动之动词;“采”“攀”“卷”“拂”等字,为手动之动词;“吹”“呼”“叫”“吃”等字,为口动之动词;“看”“望”等字,为目动之动词;“听”“闻”等字,为耳动之动词;“嗅”等字,为鼻动之动词。
此等字虽有时对之以异类词亦可,但终不若以同类词对之之为佳也。
(三)方向词分四向、边向、上下向、中间向等。
如“东”“西”“南”“北”等四向词类也。“前”“后”“左”“右”“边”“底”“面”“侧”等,边向词类也。“上”“下”等,上下向词类也。“中”“间”“际”“内”“外”等,中间向词类也。在联语中能各以其同类词对之最佳,否则混合对之亦可。
(四)形容词分颜色、数目、美丑、明暗、高低、远近、早晚、晴雨、大小(可通对高低)及疏密、长短、寒暖、香臭等,当各就其类对之。
其中颜色如红、黄、蓝、白、黑、青等除二字以上之名词外,概当就其同类对之(一湾绿水;万叠青山。),否则即为不工。数目如一、十、百、千、万等,在联中用之同上,惟其中之二十、三十、四十等,如须以之作一字用者,可改用“廿”“卅”“卌”等字。例“廿载契何如?犹觉兰言在耳;三秋悲永诀,那堪楚些招魂。”“卅年来同谱同舟,忽魂归缥缈峰前,转悔星移空借箸;一门内难兄难弟,竟望断逍遥堂后,不教旧约践连床。”混称数字,如“多”“少”“稀”“众”“寡”等,在联语中对之亦宜以同类字为宜。
(五)虚字在联语中用之甚少,惟上联如用虚字,下联亦须以虚字对之。
例“复旦重赓,已被薰风之化;分阴可惜,何须秉烛而游。”上联之“之”为虚字,下联所对之“而”字,亦为虚字。
(六)普通文中遇单词不足以形容其意处,用叠词以形容之,在联语中亦然。
例“君子至斯,丰度翩翩如玉树;德音来括,鸾声翙翙学关雎。”“庸庸碌碌曹丞相;哭哭啼啼董太师。”
(七)形容目的物重叠其言者,使之更觉明显也。
例“美奂美轮,卜云其吉;肯堂肯构,居之也安。”“好水好山,出东郭不半里而至;宜晴宜雨,比西湖第一楼何如?”
(八)二字以上之名词可对以同数之名词,不一定字字字面相对也。
例“千里春风劳驿使;三秋芳讯寄邮人。”其中“春风”对“芳讯”即是此意。
◎联语之对法有二:一为上下联相对法,一为各联各自为对法。
前者即上下联之各字,须上下相对也;后者即上联自对上联,下联自对下联也。各自为对之长处,在词句浑成无须上下相对也;后者即上联自对上联,下联自对下联也。各自为对之长处,在词句浑成无沚滞状。“箫引凤皇,春生斑管;杯浮竹叶,香到梅花。”“我是闲云君是鹤;卧看山色醉看花。”
◎联语有时任其自然,不求形式之死对,而上下联有同用一字者,例:“火树千层,恍借烛龙之耀;琪花四照,岂因羯鼓之催。”
◎联语有形式实质均对者,亦有仅对其实质,形式绝不相对者。例:“名满天下,不曾出户一步;言满天下,不曾出口一字。”此种联语,取其自然相对。
◎上下联字字精巧相对,无一勉强者,谓之精巧对法。例:“红入桃花嫩;青归柳叶新。”“柳眼才舒芳草地;桃腮正晕碧云天。”
◎既上下联相对,本句中复各自相对,此种对法,谓之句中对法。例:“远山芳草外;流水落花中。”但是法用之贵自然,忌生强。
◎上下联各精巧变化,虽简短不满十字者,前后亦竟有二三变。例:“鸟去鸟来山色里;人歌人哭水声中。”
◎无论何文,情景二项,兼顾并写读之兴味浓而感应大。若情归情,景归景,无论如何深情美景,如何形容尽致,终难激起读者之兴感。联语亦如是,惟此情景兼写之联语,须景中寓情,情中有景,情即是景,景即是情,使读者不能别之为二。例:“林间竹有湘妃泪;窗外禽多杜宇魂。”
◎感怀咏古之联语,其上下所对之材料,须能令人发生感今悲古,沧海桑田之同情者为要。例:“吴宫花草埋幽径;晋代衣冠成古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