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是殴打警察致警察冠心病急性发作死亡,两主犯分别被判死缓和无期

2012年4月27日,大连交警被殴致死案在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

经合议庭审理查明,2011年5月1日11时30分许,被告人韩方奕驾车因不服从协勤付建玮的交通指挥而与其发生争执并殴打付建玮,随后韩方奕打电话告知其父被告人韩家敏自己被打了,韩家敏遂打电话让被告人周盛强赶到现场。

周盛强、韩家敏先后赶到现场,韩方奕即向二被告人指认付建玮,周盛强遂上前殴打付建玮。此时正在现场处理情况的大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沙河口大队秩序中队民警被害人史英才见状,将付建玮拉至身后并问周盛强为什么打人。

周盛强对史英才威胁辱骂并挥拳打向其头面部,将史英才警帽打落地上,韩方奕上前抱住史英才并向后推,周盛强继续对史英才进行追打,韩方奕将史英才摔倒在地,并继续抱住史英才。因受外力作用,导致史英才冠心病急性发作死亡。

为此,被告人韩方奕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周盛强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韩家敏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另外当地警方证实,此案中主犯韩方奕的叔叔叔叔确实为大连某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刚被提拔到现职不久,而其与被袭民警史英才的父亲还是同事关系。

同样是暴力袭警导致民警曲玉权冠心病急性发作死亡,5名嫌疑人中,最高刑期为十三年。

并且值得注意的是,交警史英才遇害案的一审宣判,是在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而民警曲玉权遇害案的一审宣判,是在哈尔滨道里区人民法院,直到二审才由哈尔滨中级人民法院宣判。

对于几乎同样性质的两个案子,竟然有此天差地别的宣判结果,水母感到百思不得其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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