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土地确权证上的土地共有人还有这么大的玄机
很多农民在拿到土地确权书之后很是兴奋,认为自己终于拥有了自己的土地,成为土地的主人了,然后开始勾勒今后美好的生活。不过也有部分细心的农民在拿到土地确权书之后,对其中一个项目——土地共有人,这个栏目产生疑问,土地共有人是什么意思?作为土地的主人,难道还能有人和主人一起共有这块地不成?
在此,小汇儿就大家介绍一下土地共有人这个概念。
什么是土地共有人
土地共有人是指跟土地承包责任人,即户主共同享有土地相关权益的人。一般来讲,土地共有人指的是家庭成员。
土地共有人拥有哪些权益
土地共有人除了和户主共享土地带来的收益的之外,当发生土地征地或拆迁时,由于补偿费是按人头计算的,所以土地共有人可以为户主增加一定量补偿费。
除此之外,当发生户主去世的情况时,土地共有人可以继续享受土地带来的收益,或从多个共有人当中推选一位成为户主。这样不会发生因户主去世,之前确权的土地,因没有共有人而成为空闲土地,被村委会收回重新分配。
不过,并不是所有家庭成员都可以成为共有人,想要成为共有人必须符合这几种情况才行。
新生儿
根据我国承包法“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原则,新生儿无法新分到土地,但是家庭原有的土地确权之后,新生儿是可以一起作为共有人登记在证书上的。
外嫁女
不管是出嫁女的娘家或者婆家哪一方有承包地,也不管出嫁女此前是否已取得某一方的承包地,都可以在确权时作为共有人,但必须选择一方,只登记一处,不能重复登记。
户口转到外地学校的学生
按照政策规定,只要外出学生仍然依赖于农村家庭收入作为基本生活保障,就认定为原家庭人口,有资格在确权时登记为共有人,但需要在备注栏说明具体情况。
进城工作子女
农村子女大中专毕业后在城市工作的,分两种情况:一种是有稳定工作,比如在国家机关,或者企事业单位,这样他们就已经不再是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了,确权时不能作为共有人登记;另一种是自谋职业或者在小企业打工,这种情况下政策规定,由于承包地的功能在于基本生活保障,可以作为共有人确权登记。
复原回农村的军人
从农村入伍的初级士官或者义务兵,复员后仍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因此可以登记为共有人,但须备注说明情况。
由此可以看出,土地共有人这个项目还是蛮重要的,所以农民在进行土地确权时,在土地共有人这栏一定要认真仔细、考虑周全再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