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意见出台!河北省推进医疗领域“微腐败”评价约谈机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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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指出,河北省将在省内三级公立医院推进“微腐败”评价约谈机制建设,并逐步延伸至二级公立医院和其他医疗机构。
为有效遏制过度医疗、乱收费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对医疗服务的获得感,河北省卫生计生委、驻省卫生计生委纪检监察组日前出台了《关于推进医疗领域“微腐败”评价约谈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明确提出,河北省将在省内三级公立医院推进“微腐败”评价约谈机制建设,并逐步延伸至二级公立医院和其他医疗机构。
根据全省医疗工作实际,该实施意见明确了现阶段重点治理的问题。过度用药方面,包括过度使用抗菌药物,过度使用非治疗性辅助药物,过度使用新药、贵重药,过度使用全省重点监控的其它药品;无指征使用药品,不优先使用基本药物,违规开具大处方,其它过度用药行为。违规使用耗材方面,包括使用未招标或无资质耗材,未征求患者或家属意见使用高值耗材,诱导性使用高值耗材,重复使用一次性耗材,其它违规使用耗材的行为。过度检查方面,包括无指征实施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或重复检查,大型医用设备检查阳性率低于行业规定,其它过度检查行为。违规收费方面,包括分解项目收费,自立项目收费,超标准超范围收费,套取项目收费,逻辑错误收费,其它乱收费行为。收受“红包”方面,包括收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
根据实施意见,各医院要按照程序,开展问题筛查和合理性评价。开展疑似违规问题的筛查,已经安装权力运行监控系统的医院,可直接运用监控系统筛查过度用药、违规使用耗材、过度检查和违规收费等疑似问题;没有安装监控系统的医院,可运用HIS系统的自动排序、自动对比、自动筛选等功能,筛查出使用数量、金额排名比较靠前的医生、科室及项目;根据日常抽查、检查或投诉、回访等情况,筛查出疑似违规问题。开展疑似问题合理性评价和确认,对权力运行监控系统或日常抽查、检查中筛查出的过度用药、违规使用耗材、过度检查和违规收费等疑似问题,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合理性专项评价,最后确定违规问题线索;对使用数量、金额排名比较靠前或群众投诉、回访反映的疑似违规人员,抽查其开具的门诊处方或所负责的患者病历,再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合理性专项评价,最后确定违规问题线索。对群众投诉、回访反映的“红包”问题,由医院主管部门开展核实调查,并确定违规问题线索。公开违规问题线索,对确认的违规问题线索,要在医院内网向干部职工公开;没有内网的,也要以其它形式在医院内部公开。
在此基础上,各医院要根据发现的违规问题,逐级开展约谈。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定期开展医院处方和病历抽查,组织开展合理性专项评价,并根据发现的问题,对医院开展约谈。据介绍,约谈分为三级,一级提醒约谈,对发现的过度用药、违规使用耗材等违规问题线索,由医院主管副职对责任医生(护士)和科主任进行提醒约谈,纪检监察机构参加,并做好约谈记录。问题线索处置要与责任医生(护士)和科室绩效奖金挂钩,并记入责任医生(护士)医德医风档案。二级停职约谈,是对连续或反复多次出现违规问题的,由医院党委(总支、支部)书记或院长直接与责任医生(护士)和科主任进行约谈,纪检监察机构参加,并做好约谈记录。按照有关规定,应暂停责任医生处方权或责任护士的收费权。对发现存在违规违纪问题的,按照相应管理权限,依规依纪调查处置。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三级问责约谈,是对定期抽查中发现的“微腐败”问题严重的医院,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同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主管副职对医院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部门和医院纪检监察机构参加。约谈的医院仍不纠正或采取措施的,启动问责机制,严肃追究“两个责任”。同时,对“微腐败”问题泛滥的地区,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主管副职要对该地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部门纪检监察机构参加。被约谈的部门仍不纠正或采取措施的,提请当地党委启动问责程序,严肃追究“两个责任”。
文章来源:河北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