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的华县烟毒之害
邮箱:3125136050@qq.com
烟毒之害
作者:闫广勤 袁埔良
祸国殃民的烟毒,是在近现代中国持续了一百余年的社会公害。它毒化社会破坏经济,摧残人民,流毒甚广,祸害无穷。华县虽为西北小县,同样深受其害,尤以民国前期为重。
烟毒来华初期主要为鸦片。唐德宗贞元年间(785-804),罂粟作为贡品由阿拉伯传入中国,作观赏花卉栽培之用。宋代,人们将其果売、种子作为中药服用。15世纪末,鸦片的熬制及吞食方法由东南亚一带传入中国,此后生吞、吸食鸭片逐渐流行。自1800年起,以英国为首的西方殖民主义者向中国大量输入鸭片,掠夺中国白银,烟毒泛滥成灾,严重危及中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清政府虽然多次下令禁烟,但效果甚微,终于酿成1840年中英第一次鸭片战争。战争并没有阻止帝国主义的鸦片侵略,烟毒在中国各地由城市向农村持续蔓延,烟田面积目益扩大,烟民人数急剧増加,清政府无奈采取变“断禁”为“寓禁于征”的政策。
鸦片进入陕西大约在19世纪20年代末,到30年代初,在陕西的一些地区已出现了种植、販卖和吸食鸦片的现象。1860年,清廷饬令陕西、甘肃等省公开征收鸦片税,种植罂粟完全合法,“关中西部的兴平、武功、周至、户县,东部的渭南、华县、大荔,陕北的延川、宜君和陕南的南郑等具,遂成为著名的鸦片产地。”(李庆东《烟毒祸陕述评》)
华县属暖温带半湿润气候,土地肥沃,是罂粟的适生区,春、夏、冬均可播种。《重修华县县志稿》中讲:民国初,华县产烟土“岁可二百余万两,第四区特多,色香味俱佳,号‘高塘土’”。民国时期,由于“寓禁于征”政策的有名无实、地方财政状况的不断恶化、贪官豪绅的营私舞弊和军阀部队的推波助澜,华县鸦片的种、运、售、吸屡禁不止,愈演愈烈。特别在陆建章、陈树藩、刘镇华统治陕西时期,军阀政府为了筹款养兵、扩充地盘、维护统治,无不大开烟禁,向各县硬性摊派烟田面积,劝民种烟,借此征收“烟亩罚款”,致使陕西全省烟苗遍野,吸食大烟成风。
华县大烟种植面积,史无详细记载。据顾熠山编撰的《华县地理备考》:1926年,华县种鸭片117顷50余亩:1927年,为140顷18亩余。又据《秦中公报》记载:1913年春,关中东路的渭南、华县等县境内,烟苗蔓延,到处皆是。据老一辈人回忆,当年每到收烟季节,华县农村不分男女老幼,均在烟田割烟收烟,其繁忙景象如同夏收秋种,可见鸭片种植规模之大。南京国民政府统治初期,陕西虽一再宣称禁种,但事实上明禁暗弛,华县鸦片种植规模较前无明显少。20世纪30年代中期,陕西实施三期禁种计划,华具被列为第一期禁绝区,种植面积才逐年下降,但偷种现象严重,至民国统治结束时,偏远地区仍在种植。
民国前期,华县鸦片产量较大,除满足本县烟民吸食外,还有大量外销。外销以烟商贩运为。《重修华县县志稿》在论述民国时期华县的商业贸易时讲:“昔年烟土居大宗,忙后(指小麦收获后)各号(指商号)代客收买,或自运出境,数额多至百余万包。禁烟后,远由兴武(兴平、武功)贩来,号‘西土’,复转售晋豫各省。”30年代后,农民私运烟土出境的现象依然存在,李庆东《烟毒祸陕述评》中有“华县、缓德、宁强等县的农民则千方百计将鸦片运到外省”之语,也可反映华县当年鸦片販运的状况。
鸦片的销售在华县一直比较猖獗。1915年7月,陕西督军陆建章被迫取消鸦片官销后,私售便取而代之,华县私设售卖烟棒行店百余家。后全县统设鸦片总售处,官熬熟膏,制成烟棒,由各分售处代销。县城、西关、赤水、高塘等城镇共设分售处22家,向各吸户售烟。30年代中期禁烟后,鸦片销售有所收敛,但仍有利欲熏心者,勾结军警违法私售。40年代,白面等毒品在华县盛行,住西关的外地人法喜惯操此业,公开私售白面及鸭片,被县府捕押,后行贿于监所押官李某远逃。当时仅城关一带吸贩毒品者不下十余家,各乡镇运售者亦未肃清。
民国时期,华县吸食毒品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官员、军人、士绅、商人、农民、乞丐、妓女等各阶层各行人士争相吸食,烟民数量不在少数。嗜烟成瘾的烟民宁肯一日无食,不可一日无烟。社会上求人办事、请客送礼、迎来送往、应酬接待无不以吸食鸦片为时尚。有人形容20世纪20-30年代的华县,城镇是烟枪林立,农村是烟气刺鼻。直到30年代政府施禁后,公开吸食鸦片才销声匿迹,但偷吸现象依然未绝。特别是富裕烟民,家庭自备烟具,吸食仍然十分方便。
烟祸肆虐华县近百年,危害十分严重。首先是加重了衣民的税赋负担。清光绪十六年(1890),华州平地烟亩税每亩银1钱,坡地6分。1918年,改烟亩税为烟亩罚款,亩价银6两6钱,后增至13两。冯玉祥、宋哲元统治陕西时,亩价大洋13元。1930年,烟亩罚款又美其名曰善后专款,不分冬春,每亩价10元,加之浮支滥派,各地商价二三十元或四五十元不等。1933年,每亩烟税猛増至七八十元,超过正赋十余倍。农民负担沉重,怨声载道,不断反抗。1927年,县政府催款委员姬捷三一行,从高塘向县府解送烟土和3000元大洋烟款,当行至大明寺西坡时,姬捷三被当地群众当场打死,大烟及烟款被夺回。
其次是滋生了贪污腐败。民国时期政治腐败,无官不贪,皆籍征收烟款肥己。政府官员下乡或劝种,或禁种,或检查,各乡无不烟、酒、茶、饭招待,昼夜吸食大烟,自不能免,且与科员、里绅、乡保长等上下其手,捏报私吞、节节分肥。1931年秋,县长王其晟贪污烟款数万元败露,华县民众赴省控告,轰动全省,但官场官官相护,最后不了了之。1942年,县府查获高塘毋宗林私藏烟土六七百两,全部被县府官员、警员、乡长等私分。其主要贪污者系县府民政科长韩天信,被民众告发后,区、省曾予提审,县府不敢袒护,交由国民兵团看管,但该韩乘夜越墙,携款潜逃。此案与王其晟一案同为陕西烟土贪污巨案。
再次是造成了社会动荡不安。大烟土时为特殊商品,转手之间,便可暴富。因此,政府官员、军阀、土匪、地痞、流氓,无不趋之若鹜,或互动干戈,或抢劫勒索,或包销包运,大发横财。1924年,刘镇华的镇嵩军部队乘战乱之机,在华县城乡四处搜索,从商民中抢去大烟土18000余两,引起华县商界一片恐慌。1925年,县知事魏祖旭与当地驻军相勾结,派士兵下乡强令农民种烟、推派烟款。他曾面告士绅:“奉师长命令,你们去向民众排派烟款,就是不种一亩,也得出够那些亩数的烟款。”民众对其恨之入骨。1932年8月,催款委员率法警多名、下乡催令截款,西南区曾逼死民命一人。为了吸食鸦片,一些烟民偷盗、抢劫,沦为罪犯,致使社会秩序混乱,地方不宁。一些烟民穷途末路之时,卖房产田地,卖子女老婆,最后倾家荡产,家破人亡。一些烟民游手好闲、不务正业,挥霍无度,使社会道德沦丧,人心不古。
第四是摧残民众健康。从人类社会发展看,此为烟毒首害。鸦片是一种毒品,它可使人体内白细胞减少,抵抗力下降,由此引起神经麻痹、性格变异、出汗不止、肠胃发炎、排泄增多、呼吸失常、心脏虚弱、皮肤干燥、脸色黄白、瞳孔缩小、牙齿松动、声音颤抖、体貌枯瘦等症状,因而人称“烟鬼”。人们一旦沾染成瘾,便不易戒除,久之即成病夫,丧失劳动能力,严重者丧失生命。1915年3月,县知事王垓在“简明告示”中,便将“有妨嗣继”列为烟毒祸国殃民的八大罪状之一。1935年夏,有记者曾描述关中东部烟民的状况:“自潼关而西,沿途所见之民众与街头所遇之访问者,殆半为蹒跚街头优游好闲之瘾君子,与夫乞食路旁愁眉菜色之穷烟鬼耳。驼背耸肩,神志模糊,行动迂缓之懒散,精神槁木之颓衰,身无修短,率多病状畸形。”(1935年《陕西卫生月刊》1卷3期)吸食鸦片毁己损人,贻害子孙,危及国家民族。
烟毒有百害而无一利。华县进步力量与有识之士与之进行了坚持不懈的斗争。“1922年10月,华县学生决定组组学生禁烟监视团,实行调查、劝禁”(《共进》半月刊),并走上街头向民众宣传烟毒的危害。1923年10月,华县籍名人潘自力曾发表《养兵与种烟》一文,揭露军阀、官僚为敛财养兵而强令农民种植鸦片的罪行。华县龙潭人杨叔吉(鹤庆)1918年在日本千叶医学专门学校学成归国后,在陕西从事戒烟戒毒工作20余年,是继郭希仁、李仪祉之后的陕西第三个热心禁烟的代表人物。1934年9月,华县老农杨先声挺身而出,先后呈请县、省两级政府,要求委任自己为义务禁烟委员,在乡区及军中稽查烟灯,劝人戒烟,成为佳话。
政府在禁烟方面多为明禁暗弛,表面应付,直到20世紀30年代初,在社会情势的压力下,才进行有计划的禁烟工作。1933年,邵力子先生任陕西省政府主席后奉命推行“两年禁毒、六年禁烟”计划,在陕西实施三期禁种,法令严峻。华县被列入一期禁绝区,禁种、禁吸、禁售、禁私藏全面开始。6月3日禁烟纪念日,各乡召开禁烟运动大会,各机关派专人分乡宣传,查罚偷种者,后严令联保主任亲具不种切结。据《陕西省政府公报》披露:1935年初,渭南、华县和蓝田农民吉学礼等9人,即因偷种烟苗或不铲雨生烟苗之故,被省政府下令拘押数月。在禁吸方面办理灯罚、登记吸户、分年戒绝。商户每灯月5角,民户3角,外收手续费1角。吸户需领灯照,普通5元、贫民6角,赤民2角。确定烟民戒绝期:20岁以内,1935年戒绝;30岁以内,1936年戒绝;40岁以内,1937年戒绝:50岁以内,1938年戒绝;50岁以上,一律在1940年戒绝。为实施戒烟,华县初设戒烟所,对千余烟民强行戒绝。1934年,改设戒烟院,先后收戒烟民1000余名。1936年,奉令设禁烟协会华县分会,张健安为理事长兼戒烟所所长,至1949年3月,先后来所烟民约五六百人。曾有二人拒绝施戒,被枪决。禁售方面,政府予以统管,售烟户逐年递减,初为百余家,后准设22家,最后全部关闭。在禁私藏方面,存土必须登记,并予上缴,按官价收购,但由于官价与私价差距过大,应者寥寥。1936年缉私队搜查西关各商号,查获烟土7万余两,赤水阎、李两家尤多。后省上又派70余人来华县分乡搜查,凡私藏烟土、烟壳、烟籽、烟具者均分别处罚。至1945年10月,查获烟案47起,1946年5月至8月,查获26起,均送军法讯办。同年华县组建烟毒检查队,县长兼总队长,民政科长副之,下辖分队长2人,队员4人,队兵8名,均由警局派充。后奉令颁布实施“禁烟纵横连带处罚办法”,桓公乡王官保、少华乡王刘氏、赤水乡李步纲等吸食鸦片毒品,均将各乡、保、甲长及联结各户处罚,共罚麦五石六斗。八区烟毒检查队缉获烟犯武丙兆等案13起,省府曾发奖金23·5万元。
平心而论,华县政府1933年后的禁烟行动,不能不谓切实有效,烟毒祸县得到一定遏制,但由于各种复杂的社会原因,偷种、偷售、偷吸的现象始终存在。彻底根除烟毒之祸,是在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后才实现的。
来源:华州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