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州塬区行政区划及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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塬区行政区划及历史沿革
本区域现分布有高塘镇(区西部)、大明镇(区东部)两个乡行政区划。2001年12月之前分布有高塘镇和大明、东阳、金惠、圣山4个乡,共有5个乡镇级行政区划。
华州塬上风光
该地区历史沿革:从五帝到夏时期,传说因属于彤鱼氏部落居此为“彤”地;夏末商时彤地属崇国。周人灭崇亡商建西周,避“崇”就“彤”封周成王之子于此,称彤伯,建诸侯国“彤国”。西周后期,周宣王二十二年(公元前806年)封其弟姬友(郑桓公)于郑地为“郑国”,塬区即属“郑国”。春秋秦武公十一年(公元前687年)设郑县,隨属郑县,秦、西汉、东汉三国、西晋时均属郑县。十六国时随郑县属前赵、后赵、前秦、后秦、夏等国。南北朝太平真君元年(公元440年)于郑县设华山郡,即属华山郡郑县。元朝时置华州,郑县建制撤销,高塘塬区由华州直辖。明清时仍属华州,当时实行乡、里制,全县区域划分为4乡42里,该域属高塘乡,下设九里分别是丰原、青宁、太宁、白泉、广秀、吕胜、集贤、太平、东能等九里,高塘塬区便有了“九里高塘”之俗称。
民国二年(1913年)2月改华州为华县,改乡、里为区、乡,全县设5区35乡,高塘乡改为第四区,九里改为9乡1镇即:丰原、青宁、太宁、白泉、广秀、吕胜、集贤、太平、东能9乡及高塘镇。1939年取消区建制,全县设为13乡,高塘塬区有4乡:大明乡约为今大明镇及金惠乡一带,集太乡约为今高塘镇朱张以北原圣山乡一带,清光乡约为今东阳乡一带,丰镇乡约为今高塘镇朱张村以南地区。
1949年5月华县解放后,将华县13个乡改为13个区,高塘有四个区,即:清光区、集太区、丰镇区、大明区;8月全县13个区合并为8个区,清广、集太两区合并为第五区,丰镇、大明区合并为第六区。1950年5月华县区乡又调整为8个区51个乡,将序数之称改为地名,塬区分别为高塘区和大明区。高塘区辖柿村、高塘、大王、江村、东阳、拆字头等6个乡;大明区辖王堡、唐安、鱼池、太平寺、雷河、崔马等6个乡。后曾称高塘区为第五区、大明区为第八区。1956年4月将高塘区与大明区合并为高塘区,辖高塘、大明、东阳、金惠四个乡,直属华县。1958年8月,高塘、东阳两乡合并为高塘乡;大明、金惠两乡合并为大明乡。9月“政社合一”成立人民公社,大明乡改为星火人民公社,高塘乡改为燎原人民公社。
1959年1月,华县并入渭南县。星火、燎原两个人民公社合并为高塘人民公社(大公社),下设高塘、圣山、江村、拆字头、鱼池、大明、金惠、薛马等八个管理区。1961年恢复华县建制,高塘人民公社分设成高塘、大明、金惠、东阳四个人民公社。同年12月又增设圣山人民公社,从此高塘地区共有五个人民公社。
1984年恢复乡镇建制,本地区原来五个人民公社改为高塘镇、大明乡、金惠乡、东阳乡和圣山乡。2001年12月圣山乡并入高塘镇,大明乡改为大明镇,金惠乡和东阳乡未变。2012年12月,东阳乡并入高塘镇,金惠乡并入大明镇,形成塬区当今两个镇建制的行政区划。
行政区划:塬区政区设置至2013年为高塘、大明两个镇,共辖有71个行政村。其中高塘镇辖有北村、朱张、铁里、同家、南堡、吉家河、吉尧、柿村、二合、枣园、腰村、处仁口、东峪、寺前、罗吝、西湾、大王、老年、寺底、刘堡、圣山、南麦、薛底、忠靳、堡底、北侯、江村、里寺、泽口、韩良、东阳、侯崖、胡磊、宋斜、安尧、小村、拆头、留马、涧峪口、西峪共41个行政村。
大明镇辖有大明、三义、高楼、沟南、孙堡、吕塬、赵家、算王、唐安、杜湾、白泉、方寨、里峪口、鱼池、水渠、马场、桥峪、汤坊、毛沟、北耐、李岩、寺王、韩凹、崔马、兴国、杜塬、下李、雷西、薛马、马峪共30个村。
原文来源:《话说高塘塬》主编 秦三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