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认识的孟小冬(下)
在那个旧社会里,虽然大清的封建王权被推翻了,但孙中山的革命“尚未成功”,一切都在模棱两可之间,也没什么王法可讲,什么是王法?有钱权权就是王法。那时有些报馆的记者是正义的,凭良心讲道德的也是有的,但还有不少是“刀笔”记者,这些人想怎么写就怎么写,还有个别的小不拉子,骗吃骗喝,就靠敲点竹杠过日子,你不满足他的要求,他就能在报纸上瞎七瞎八的乱登一些所谓的新闻,根本没有的事情他也能胡乱的编造,连篇刊登。
孟小冬晚年照片
这些所谓的小报记者,他们的主要对准的目标多是演员、电影明星、舞女等等,这些记者的笔下真能致人死命,像电影演员阮玲玉,唱越剧的筱丹桂,就是因为报上登载的新闻“人言可畏”而自杀的。有的记者等着你的收买,有些报社还真没人敢惹,像天津的《北洋画报》,每星期出刊两次,用铜版纸印刷的画报,上面什么消息都有。
大妹 宋紫萍
我虽然是男性演员,但也多年受这些小报的胡编乱登,有记者拿了我的好处费就说我是“黄钟大吕”,没拿到好处费的就在文章里说我是“警报老生”、“火车老生”、“轮船汽笛的声音”等等。再举个例子,我的大妹妹紫萍是个老实善良的人,她品德好,艺术好,扮相好,嗓子也很好的人,她平时不声不响的,台上演戏,做家务,都是好样的,一个扑扑素素的好姑娘,就为了在上海黄金大戏院我的日场演出时,当时天气很热,我一场戏下来,一身大汗,大妹妹随手给我擦了擦脊背上的汗水,被戏曲报的小记者看到,第二天报上就登出了《宋紫萍不是宋宝罗的亲妹妹,而是童养媳》云云,这件事闹了好多年,直到我妹妹惨死后(关于此事,以前博文曾讲到过),那些办案人员还追问宋紫萍是不是我亲妹妹,可见旧社会这些报纸上的新闻有多么厉害了。从以上这些例子来看,报纸刊登张学良邀请名伶孟小冬赴宴,那是渲染的无比夸大了。自从报上登出了这条新闻后,“少帅迷恋坤伶孟小冬”说的有鼻子有眼睛,当时有的人震惊,有的人怀疑,其实这种新闻在那个社会里也是司空见惯的了。
小妹 宋紫珊
事实上张学良也确实喜欢孟小冬的,张学良是欣赏她的艺术,因为张学良是个出名的京剧迷,还是个很不错的老生票友,加上孟小冬的艺术也确实好,那时迷孟小冬的远不止张学良一人,正因为这样,张迷孟也就不足为奇了,但话说回来“如果张仅仅喜欢孟的艺术,并不喜欢她这人”,可能这话也不全对的,何况孟也是个有姿有色的女人。
那时张学良和于凤至(军长于学忠的妹妹)刚结婚不久,报纸上就有这么多的风言风语出来,最后倒霉的当然是孟小冬了,本来城南游艺园和孟小冬签订的合同是三个月,游艺园在某种压力下不敢与孟再续约了(当时推说是因孟的身体不好,每个月都要一段休养的时间,还有就是不唱白天戏,再就是每个星期只演一次重头戏,比如《四郎探母》,《珠帘寨》,《失空斩》等,其他时间都演演小型的戏)。游艺园用这些理由来推辞了与孟小冬的续约,接下来就是由碧云霞来'接场子'演戏了。
中和戏院
就在这几年,由男女分演,改为合演也是有一些过程的,起先是唱堂会戏,男演员的戏码中间,可以加一两出女演员的戏码,就是不许男女配戏。比如我妈妈(宋凤云)和刘喜奎合作的《十八扯》,和恩晓峰合作《劈三关》,与筱兰英合作的《问樵》,与琴雪芳合作的《探亲》等,都经常上演,凡是在堂会里演出就许可。后来发展到会馆,只要是不卖票的,或是义务戏都许可了。就在这个时候孟小冬和梅兰芳合演的《坐宫》非常轰动。
什么是义务戏呢?这个义举是从上海兴起的,只要发生那些水灾,旱灾,火灾,就由梨园公会办的“普善庄”施舍棺材等实物和钱财,据说北京的善举是程长庚发起的,这只是传说,据我自己知道每年都是梨园公会请一些头面角儿到会研究,规定的是,指派到谁,唱什么,在前边唱,或在后面唱,主演,配演等等,都不许推脱和罢演。日期是腊月初八以后,就是梨园封箱后的时间,到春节前演几场:“窝头戏”,“棉袄戏”,“过年戏”等,每年都演三四场,演员,文武场都不给钱。
义务戏分很多名堂,比如“棉衣戏”,梨园公会会把演出所得的善款做成棉大衣,灰布面,白布里,大中小三种尺寸,棉花是3斤,2斤半,2斤,脊背后盖个梨园公会的印章,这种大衣能穿,能当被窝盖,当铺里是不能收的,来年冬天可以再换新大衣。“窝头戏”是给粮食;“过年戏”是给钱让生活无着者过年用的。我记得有一年每人发大洋20元,在那个年代这不是个小数目了,两三口人足够过年用了。每场义务戏都要演8个小时以上的。我有幸赶上看过五六场大义务戏,我二哥宋遇春那时只能跑跑龙套,我年纪小,没有资格参加演出,可我却看了许多好戏,比如梅兰芳、余叔岩、王长林的《打渔杀家》,杨小楼、梅兰芳、郝寿臣、高庆奎的《长坂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