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血的仕途
在德国达豪集中营入口处,刻着17世纪一位诗人的警世名言:“当一些权贵开始烧书的时候,若不加以阻止,它的下一步就要埋人!
公元前213年,秦始皇46岁大寿,在咸阳宫设宴招待为他祝寿的70位博士,席间博士淳于越说:国家初创,应该沿用前朝的法制,分封土地,以防功臣谋反,这样才能长久。
淳于越的意思很明显的反对郡县制,提倡分封制。
秦始皇当即让在座的大臣议一下。
丞相李斯喝高了,于是,站起来噼里啪啦说了很长一段恭维始皇的话,然后落脚点是,除保留秦史、医药、算命、农业书籍之外,百家之言、列国历史、《诗》《书》等这类书全部烧掉,有敢议论此事的人杀掉,借古讽今者埋掉,官员庇护者干掉,各郡县30天内完成,未按时完成任务的地方官,一旦巡查发现,脸上刻“奸臣”两个字。今后,百姓只能学习法令,不懂就去请教官员(以吏为师,以法为教)。
这就是历史上的“焚书坑儒”的起始。
这里用了“焚”,而不是“烧”,“焚”指毁灭全部。而烧则会有余烬。
后世很多学者说,其实坑的不是儒,而方士、术士,在秦时,儒生就是术士、方士中最大的群体。
李斯的老师是荀子,继孔孟之后完善儒学的第三位大家。
李斯还有一个同学叫韩非子。
儒学大家荀子教出了两位法家大拿,原因就是荀子的学说与孟子有一部分是对立的。荀子认为,人性本恶。而他的两个高徒都认为,治恶要用法。
韩非子在荀子的理论基础上,将慎到的“势”,商鞅的“法”,申不害的“术”结合起来,加以融合,完成了一套完整的君主法治理论,成为当时有名的法学家。
李斯是恶人,嫉恨韩非子的学问,于是用毒酒药死了韩非子。
李斯最出名的理论是,厕鼠与仓鼠的生存观。
大概意思是这样的,李斯学成后在一个小地方当官,撒尿时,看到厕所中的老鼠,见到人来或者狗叫,吓得四处逃窜。撒完尿后,又去粮仓,发现粮仓中的老鼠,个个肥头大耳,吃喝不愁,住着大屋子,活的逍遥自在,也不怕人狗的惊扰。
于是,李斯长叹一声“垢莫大于卑贱,而悲莫大于穷困”。
本该是厕鼠的李斯立志要当仓鼠。
小人得志,首先表现出的就是贪婪、无情、自私。
在德国达豪集中营入口处还刻有一句话:“当一些权贵开始禁言的时候,若不加以阻止,它的下一步就要灭口!”
秦始皇死后,李斯是赵高最大的帮凶,李斯当权时,要捏死赵高这种没尿性的奸人,如同踩死一只蚂蚁,但,李斯的自私自利,将赵高纵容成一头大象时,李斯就被赵高一脚踩死,永无张口之日。
小人之争,你死我活。
李斯并非无才之人,而是大才之人,他帮秦始皇成就大业,也毁了秦的江山。
当年宴会上,淳于越说,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也!一语成谶。可惜淳于越也被埋了,没看到秦的灭亡。
一个坏人,他的才能越大时,对社会的破坏力也就越大。
邪恶盛行的唯一条件,是善良者的沉默。因此有了赵高的指鹿为马。
李斯,焚书,是秦史中少有的火灾记录,是为纵火。
当千百年来,先人刻在竹简上的思想,被付之一炬时,多少文人痛哭流泣,怒不敢言,思想是非物质的,但是可以创造物质,那些书,已被儒生记在脑海中,随时可以复制。
“上蔡东门狡兔肥,李斯何事忘南归?功成不解谋身退,直待咸阳血染衣。”玩火者必自焚。
秦汉时代,共记录火灾163起,其中纵火和自焚事件共4起,排列在第一位的就是李斯焚书。
正史记录了这些官员的纵火事件。民间百姓则记录了官员为百姓点灯的故事。
汉武帝时,董仲舒的天人感应理论已在朝廷得以认可,有一年,魏县大旱,县令赵正在爱民如子,但无能为力,武帝连年征伐,原本百姓就苦不堪言,缺衣少食。眼看着荒年就要来了,这将意味着百姓流离失所。
县令赵正在认为,一县的大灾是由于上天对他为官过失所至,于是决定焚身求雨。
那天早上,赵县令告别家人,挂起官印,登上衙役堆起的柴垛,然后命人点火。堆垛下,跪着魏县的父老乡亲,痛哭流涕。
堆垛上,跪着赵县令,面向苍天,念念有词。
火起了,灭了,赵县令化为灰烬,随后,大雨漂泊。
“火蒸云起,大雨随至,民获有秋,感而立祠,称文君”。赵县令的故事,并没有被记录在正史,而是记载在《魏县志·名宦》。
一个县令,为了百姓,为了信仰,为了职责,舍身求雨,为民请命,感动上苍,难得!
鲁迅先生说,我们从古以来,就有埋头苦干的人,有拼命硬干的人,有为民请命的人,有舍身求法的人,……虽是等于为帝王将相作家谱的所谓“正史”,也往往掩不住他们的光耀,这就是中国的脊梁。
李斯是宰相,大官,焚书坑儒。赵正在县令,小官。焚身救民,都被历史所记载,人性天壤之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