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这才是医药代理商的出路!

谁不想一家独大?可理想的丰满并不能掩盖现实的骨感。近年来,国家医改政策密集出台,我国医药监管政策日益趋严格,尤其在一致性评价、“两票制”、“4+7”带量采购等新医改政策陆续推行下,医药行业进行了一次前所未有的大洗牌。

而在这次的大洗牌之下,医药行业能够给予医药代理商的生存空间逐渐缩小,越来越多的医药代理商开始“苟延残喘地活着”,这预示着千万医药代理商已经开始迈入了“寒冬期”。

政策“威逼”下的挣扎

目前,底价代理的销售模式依然是我国大多数药品生产企业都采取的销售模式。这些医药代理商在种种新医改政策的“威逼”下经受着重重的压力与打击。

2016年3月5日,CFDA转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大幕正式拉开。这意味着一旦3家(甚至1家)通过一致性评价后,市场将不再采购未通过评价的产品;未通过评价的产品或直接降价,或只能竞争剩余的30%-40%市场份额。这对药企来说是一次“生存与毁灭”的考验,而对靠药企生存的代理商来说,更是一次生死的抉择。

2017年1月,综合医改试点省(区、市)和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的公立医疗机构被强制率先推行药品采购“两票制”,更是让医药代理进入了一个更为狭窄的生存空间。两票制的改革,正在对全国5065家药品生产企业、接近2万亿药物使用规模的销售体系产生重构,医药代理商作为医药销售的承载体势必将受到重创。

2018年11月14日,国家正式通过了《国家组织医药集中采购试点方案》,北京、上海等11个试点城市开始推行药品集中批量采购(简称“4+7”批量采购)。“4+7”批量采购的推行,不仅对医药销售的市场份额进行一次重大调整,还增加千万未中标药企的生存压力。而在这次市场份额的大洗牌中,作为第三方的医药代理商将腹背受“困”,举步维艰。

“合生利,分受损”

目前,纵观整个医药圈,新医改政策的浪潮正源源不断地席卷而来。对药企来说,机遇与挑战并存,而对第三方的医药代理商来说,整个医药市场的销售环境并不乐观,甚至是挑战大于机遇。

对一些较大的医药代理商来说,前期的销售积累使得企业资金较为充沛,但在发展上却遭遇了前所未有的增长瓶颈,固守着自己的“一亩三分地”显然难以实现跨越式发展,发展开始走下坡路。对于小型医药代理商来说,政策与竞争压力越来越大,生存更加困难,“突破”已经不是企业规划的重点,“活着”成了企业经营的唯一目标。

基于这样的背景,“牵手”或许可以成为众多医药代理商寻求生存与发展的重要策略之一。众所周知,近年来,医药圈的并购日益火爆,医药行业的集中度不断提高。“合生利,分受损”成为不少药企这些年的经验之谈。对医药代理商来说,尝试并购,未尝不失为一个不错的生存与发展出路。

对于较大的医药代理商来说,发展受限,资金比较充沛,不妨通过收购一些资源不错的小企业来扩大领域、获得优质渠道、扩大自身经营规模,提高行业竞争力,迅速开拓新市场。对于小型的医药代理商来说,自身发展已经岌岌可危了,幸好手上还有能够谈判的“资本”,那就找“一棵大树”,依靠“大树”好乘凉。

经济学上,我们经常会提到“马太效应”,“强者愈强,弱者愈弱”。未来,不仅医药行业,很多行业都将呈现出“强者恒强,弱者出局”的局面。这就要求医药代理商要懂得适时“牵手”,“牵手”能解决的问题,就不要造作啦!

不过“牵手”也不是随便乱牵的,牵的好,与有荣焉;牵的不好,粉身碎骨。因此,不管是大的医药代理商还是小的医药代理商,在选择合作伙伴时一定要慎重,做好利益评估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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